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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2022-03-13 20:24:2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装修公司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篇: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第二篇: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三、装饰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一、材料采购人员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二、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由设计人员确定品种、规格;由工程部负责询价;在洽谈过程中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

三、材料采购人员应熟悉建材市场,熟练掌握市场行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四、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

五、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织梦

四、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织梦好,好织梦

五、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洁,不随处乱扔垃圾。

三、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下班以后,需将电源切断,违者扣考评分1分。

四、有事外出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外出公干登记表》,事后准确注明回公司时间。

五、设计人员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标注尺寸要明确。施工图需经图纸会审以后方可出图。

六、在与客户交谈中,要灵活应变,尊重客户的合理化建议。

七、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八、努力与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等部门配合,处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工作要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与领导、同事沟通,做到热情、真挚、信赖、满意。

织梦好,好织梦

六、工 程 管 理 制 度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 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 有固定施工队伍;

(3) 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 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 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 录用: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装饰设计公司规章制度2016-09-18 19:49 | #2楼

品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1

品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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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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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大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财务

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2.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4.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6.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

7.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十.行政

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

2.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_装饰公司人员管理制度2016-09-18 23:56 | #3楼

没有纪律的队伍像一盘散沙,自然也不会有战斗力。

以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整体企业形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破坏;

以下的规定由行政主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一、着装要求

从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公司员工一律要求着正装,保持仪表及服装端正、整洁。禁止穿牛仔等休闲服装上班。每周六可以穿便装,但不能随便乱穿。

二、关于胸牌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一律佩戴公司胸牌。

<2>胸牌如丢失,须立即到前台领取胸牌,同时缴纳10元成本费。

<3>胸牌所有权归公司,在离职之前,必须将胸牌归还公司行政部。

三、工作纪律

<1> 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暂时离开办工室要与同事交代,外出办事要经上级主管同意。

<2>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一般铃声不得超过三声。

<3>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工环境,各类文件要存放整齐,办工设备要经常擦试。下班要把椅子推入桌板下。

<4> 禁止在办工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包括公司车内),不得闲聊或高声喧哗。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罚款外,还应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

<5> 禁止在办工场所或在上班时间内(包括让你处理私人事务的有薪时间),从事与无关的工作,也不得使用的资产(包括设备、电话、用品、资源及信息等)从事与无关的工作。

<6> 工作时间禁止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包括使用个人通讯设备)。

<7> 工作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索要(或暗示)礼品,严禁在参与公司经济活动过程中接受回扣。一旦发现,如数退还公司,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解聘责任人。

<8> 在任何时间不得酗酒,由于酗酒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除罚款外,还应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由于酗酒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9> 保密天条:员工薪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以及公司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客户档案、客户信息、合同、知识产权等)一律保密,不得打探或向他人泄露。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均须即时建档保管,员工一律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保存。违犯本条保密规定的,公司有权立即解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员工需保证上午7:30―晚21:00之间手机畅通联系,若连续3次联系不上,则根据联系的次数予以罚款,即第一次联系不上罚款20元,第二次联系不上罚款50元,三次以上仍然联系不上罚款100元。以下情形例外:①生病期间,但须提供有效证明;②刚刚因工出差回来,正在休息时;③前一天加班,正在休息时;④正处于山区等没有通讯信号的地方。

<11>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所有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发表,如确实需要发表,且不对公司造成任何危害的,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发表。

<12>员工应对公司财物倍加爱惜,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损坏及丢失者按原价两倍进行赔偿。

<13>员工离职时,不得将公司的任何资料或其复制品带走,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4>正式员工不得兼任与有竞争性公司的任何职务。

1、录用

<1> 本公司聘用员工以适应本公司业务需要和岗位要求为原则,多种渠道招聘,本着对每一位员工负责的态度,公司一直秉承严把面试观、谨慎录用观、愉快共事观的理念去做好招聘工作,一经录用将成为大家庭中正式的一员。

<2> 新员工入职须向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等的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提供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并请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档案资料表》,员工本人须对所提供和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切后果自负。

<3>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您在一个月内到人力资源部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户籍;3、婚姻状况;4、职称、从业资格;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 入职指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带领您参观公司,介绍部门分布,介绍其他同事认识,还会指导您如何领取办工用品、使用办工设备、用餐等相关具体事务,之后带领您到所在部门报到,由部门负责人向您介绍本部门职能、工作内容、要求和人员情况,详细讲解您的岗位职责,安排办工座位。

2、试用期

<1>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在此期间,如果您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个人原因而决定离开,你可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您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会终止对您的录用或做出试用期延长的决定。

<2> 试用期延长一般不超过1个月,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试用期延长通知书,待延长期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及部门经理负责人对该员工重新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后将成为正式员工,若考核仍不合格,公司将终止对您的`录用。

3、员工转正

<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员工向公司提请转正申请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其直属下级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认真填写《员工转正评鉴表》,并对是否同意转正做出明确说明。《员工转正评鉴表》载入员工档案;

<2> 综合评价为良好或以上,您将正常转正;

<3> 综合评价为一般,公司将酌情考虑是否延长试用期或调职;

<4> 综合评价为不合格,公司将终止对您的录用;

4、档案管理

<1> 公司认为人事档案资料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它体现了公司对每个员工的重视。为此,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向公司提供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

<2> 公司郑重承诺对员工个人情况保守秘密。

<3> 未经董事长或人力资源部许可其他人无权借阅员工档案。

1、工作时间

<1> 公司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包括午间用餐时间)

<2>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30(当日值班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岗),下班时间为18:00;中午12:00―13:30为午餐时间。

<3> 员工如不按考勤制度出勤或迟到,将按照公司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2、考勤打卡规定

<1> 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值班均需到前台打卡记录,任何员工不得代其他员工打考勤卡,也不得要求他人替自己打考勤卡,违者将予以相应的处罚: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者公司有权立即解聘。

<2> 员工考勤由行政负责统计,人力资源部审核,每月月底依照统计结果进行工资核算。

3、迟到

<1> 公司允许员工每月善意迟到2次,每次迟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每月迟到超过2次者,予以相应的处罚: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罚工资20元;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扣罚工资40元;迟到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不含),每次扣罚200元。

4、旷工

<1> 未经核准的请假、调休、外出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均视为旷工。

<2> 旷工时间以一天为计算单位,每次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 旷工除当日不计发任何工资外,同时扣罚3倍工资(即旷工时间工资标准的3倍)。

5、请假

除法定假日、工休日或因工出差外,凡有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按规定请假。

<1> 请假须事前将工作交待好,并填写“请假单”。

<2> 上午8点00分至10点之间一律不得请当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的假。

<3> 请假2天(不含)以内,须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同意。

<4> 请假2天(含)以上,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否则,视为请假无效,按旷工论处。

<5> 审批后的请假单交前台秘书,月底统计考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 请病假2天(含)以上者,须提交医院证明,假后2日内交公司备案。

<7> 请假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报时,须在48小时以内补办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补办手续的应电话告知直接上级领导和行政前台,逾期或未经核准的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8> 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工外出时,应在前台做登记或通过Outlook发邮件给前台,说明去处和事由;否则,以旷工论处。

<9> 弄虚作假的,以欺骗和人品问题论处,按相应标准的五倍扣款;部门经理参与的,按相应标准的十倍扣款;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解聘相关当事人。

6、加班

<1> 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日加班的,需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月底统计考勤后,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工程部例外)

<2> 凡工作8小时之外的学习、培训(包括周末培训)、沟通(包括陪客户吃饭)及外出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不算加班,亦不能享受调休待遇。

<3> 员工加班,公司给予餐费补助,标准为10元/人/餐,超出部分由员工本人负担。晚于22点离岗者,可以乘坐出租车回家,公司将予以报销(公司可以安排车辆送往的除外)。周一至周六早于19点离岗的,不算作加班。

<4>每晚因工作需要晚于22点离岗者,公司给予20元/天的补助(含餐费补助);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公司给予50元/天的补助(含餐费补助)。

7、调休

<1> 员工于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下班后加班至24点之后的,第二日早晨可晚到2小时。

<2> 未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自行调休者,均按旷工处理。

<3> 因出差调休的员工,于事前或事后2日内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前台备案。

<4> 正常工作时间出差和短途出差当天晚上21点之前返回者,不得申请调休;周六、日两天均在外出差的员工,原则上只能调休1天;出差当天晚上22点之后返回者第二天可晚到2小时。

<5> 审批后的调休申请单提交行政,月底统计考勤后,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值班

<1> 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岗,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锁好门窗、关掉电源。

<2> 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到岗和离岗时间视当日加班人员加班时间而定,但不得晚于9点到岗,不得早于17点离岗,公司给予50元/天的值班补助(含餐费补助)。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须与员工加班相对应,无员工加班时不安排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

<3> 值班人员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客观事实地记录值班期间的有关事宜,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或报告。

1、工资的制定

<1> 员工的工资水平根据工作岗位、个人的知识、经验、能力、承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而定。公司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对内具有工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

2、薪资通告

<1> 公司对员工薪资(包括工资,福利或以任何形式支付的奖金)的告知,以人力资源部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认可)。

<2> 员工如果对薪酬情况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不得与他人讨论。

3、工资支付

<1> 公司按月支付工资,于每月20日前支付员工上月工资。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 在每月工资发放日,根据人力资源部拟定并经总经理审批的工资发放单,财务部统一交送银行,直接转入员工的工资帐户内,员工可凭存折或储蓄卡到银行领取。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人力资源部将提前向员工解释原因。但最迟不得超过5天。

<4> 支付给员工的实发工资为扣除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和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扣除罚款后剩余的工资。

<5> 薪资自到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天数按比例计算,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当月工作日数×实际工作天数”。离职者薪资给付到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离职人员薪资需等到其工作交接完毕后,下一个发薪日一次性发放;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等到其赔偿损失完毕后发放。

4、特殊津贴:对公司的特别人才,总经理有权视情况补给其特殊津贴。

5、薪资保密:员工之间不得互相打探薪资、奖金及福利等各项待遇,也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奖金及福利等各项待遇。员工对自身的待遇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解决。 奖惩

1、奖励:表扬方式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记大功。

<1> 通报表扬奖励200元/次,奖励记录纳入员工档案

<2> 记功视情奖励1000-5000元/次,奖励记录纳入员工档案

2、惩罚:处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

<1> 书面警告罚款100元/次;

<2> 通报批评罚款500元/次;连续两次通报批评者,公司有权考虑是否留用;

<3> 严重警告者罚款1000/次至5000元/次,并且公司有权立即解聘,惩罚记录纳入员工档案。 福利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2、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

<1> 公司提供的工作午餐(按实际考勤计算),餐费标准为10元/餐/人。

<2> 公司为加班人员提供餐费补助,正常工作日加班超过19:00的,提供晚餐补助,周末加班超过8小时的,提供午餐及晚餐补助,周末加班8小时以内的提供1餐补助,餐费补助标准为10元/餐/人。

<3>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因工外出,按正常考勤计算,即餐费标准为10元/餐/人。

<4> 以上餐费补助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0号以前发放。

3、为了感谢和激励每一位员工,公司特别发放200元过节费作为回报,分别是“五一劳动节”、 “十一国庆节”、 “元旦”、 “三八妇女节”(仅限女性职员)。

4、年终奖

<1> 年终奖于每年春节前发放。一线员工奖金数额将根据完成目标责任书的情况来发放,行政、人力资源和财务等员工年底双薪。

<2> 本公司连续工龄未满一年的员工,年终奖金酌量发放。

5、员工培训

<1> 员工除可以获得工资、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培训机会。

<2> 培训种类:

① 内部培训(含新员工入职培训):作为公司员工,为进一步了解公司,适应岗位职责要求,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类别主要有公司理念推广、作业流程、管理研修、专业技能训练等。由公司各级主管或者员工自任讲师或外聘讲师在公司进行培训。

② 外部培训: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可申请或被选派到外部管理顾问公司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培训班,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由参加培训的员工整理培训资料,并做成PPT文件,再给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内训,分享心得体会。

6、员工活动: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的假日天数执行。(工程部例外)

2、年假

<1> 所有正式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可享有带薪年假(带基本工资,但不带岗位工资和各项补贴及奖金)。具体休假天数规定如下:

① 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每年可享有7天带薪年假;

② 在公司连续服务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员工,每年可享有14天带薪年假;

③ 在公司连续服务10年(含)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有20天带薪年假。

<2> 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申请年假,休假如遇星期六、日,亦算在休假日内。

<3> 年假每年只能休一次,不能分次使用,也不留作下年使用。当年的年假有效期至次年1月20日止。

<4> 年假的申请需以填报申请表的形式提前两周提交上级主管批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但度假前务必把手头工作安排好。

<5> 年假不可以用工资来抵偿。

3、病假

<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休息,病假期间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 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3> 可将个人当月调休工时抵消当月病假工时。

4、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5、婚假

<1> 员工结婚时将享有7天带基本工资婚假,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提前两周提交上级主管批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但休假前务必把手头工作安排好。

<2> 婚假不可分次使用,须一次性休完。

6、计生假

取环休息1天;放环休息3天;男结扎休息7天;女结扎休息21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休息15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一年内最多一次;

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休息30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计生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各项补贴及奖金。

7、产假

<1> 凡持有生育证的女性员工,享有现行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连续90天(含节假日)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申请产假须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3>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各种补贴及奖金。

8、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有5天带薪丧假,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工婆死亡,可享有3天丧假。

<2> 如员工料理直系亲属丧事须去外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9、事假

<1> 员工因事必须本人处理的,可以请事假。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超过10天的以上旷工论处。

<2> 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3> 可将个人当月调休工时抵消当月事假工时。

特别说明:员工休病、事假超过30日,女员工休计生假或休产假超过2个月,公司不保留其原职位。如果休假回公司后职位发生变动,则其薪资按照调整后的岗位另行确定。

人事考核

1、考核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项目考核、年度考核、其它专项考核。其中职员试用期转正考核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出具考核意见。

2、项目考核

<1> 项目考核周期:自项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尾款全部收回为一个周期。

<2> 在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项目内容并考核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周期结束且项目内容全部归档后,由董事长与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进行考核后,进行项目奖金的发放。

3、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主要围绕年度奖励工资进行。

<2> 具体考核标准按《目标责任制》进行。对年度业绩突出人员,公司视经营情况给予重奖。

4、其它专项考核。是指对一些单项、或某个阶段、某个方面工作进行的考核。考核办法根据情况临时制定。

晋升/降职

1、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协同、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2、员工工作表现欠佳或完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行时,公司有权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如还不能胜任,但不至于做辞退处理的情况下,公司将对其做出降职处分。

3、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晋升或降职通知书后,于一个周内办妥交接手续,并到新岗位报到。 离职

1、在试用期内,如公司认为员工不合格,或员工本人认为不适应所从事的岗位,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提前3天给予公司书面通知。

2、试用期后,如公司和员工之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有其它约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3、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4、辞退规定:

<1> 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员工申请意见书,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审核员工前一阶段的绩效考评成绩。

<3> 人力资源部将审核意见呈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并将总经理意见反馈给所在部门。

<4> 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员工本人辞退时间及办理相关手续。

<5> 因违犯公司有关符合解聘规定的,由人力资源部征求部门经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自动离职:

凡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并按以下3种方式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电话通知、发送电子邮件、发送快递信件。送达3天之后视为员工知悉通知内容,如若员工仍然不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6、员工辞职(或辞退)经批准后,依据《员工离职单》内容,到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分别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各部门经理待其归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一切账目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保留对此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改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修改权亦同。

3、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对在施工程客户访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第四篇: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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