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保安公司规章制度总则(推荐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保安公司规章制度总则(推荐6篇)》。
一、卫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二、岗位职责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1、对讲机及其配套之电池、充电器等,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购置,造册并做好发放记录。
2、对讲机是使用人执行任务的工具,使用人必须保管好、使用好,不得遗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3、对讲机只供使用人执勤时使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转借、调换、改频和作为它用,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4、对讲机要严格地按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它频率。通话时语言简明扼要,严禁聊天及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通话保密。
5、对讲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不得乱贴标签,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损坏,不得撕毁原有标签。禁止与其他物体撞击,禁止无线吊拿对讲机。造成损坏者,责令照价赔偿。
6、做好对讲机的清洁保养工作,每天必须清洁外表一次,保卫部可不定期抽查。
7、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便追踪通讯器材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而通讯器材发生遗失或损坏,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8、充电器和备用电器由各班负责人(消防中控及内保警卫由该领班负责,保安队由其队长负责)专人保管和使用,当对讲机电池电量用完后,应交与负责人进行充电工作。
9、对讲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保卫部,由保卫部负责修理。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如有违者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10、执勤过程中,在特殊情况下造成对讲机的损坏要及时报告保卫部,保卫部调查做出处理,逾期三日者,责任自负。
一、签到时间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每日签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
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日签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
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班总计签到5次
二、注意事项
(一)全体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签到时间,违反一次或一次未签到者,单次罚款50元;
(二)特别情况:如请假,保安员请假须经班长刘永平批准,班长请假须内保批准;
(三)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发现有未登记或未允许进入人员、车辆,单次罚款50元;
(四)外来人员、车辆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坏的,保安人员要及时发现,扣留事故责任的人员和车辆,未找到事故责任人的由当班保安对事故负责,找到事故责任人的视情况奖励50-500元。
20__年2月26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保安队伍的服装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综管部负责服装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处负责着装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管理处保安队伍负责落实。
第四条保安执勤时的着装标准:
1、佩带帽徽、领带、肩章、胸章、绶带(手套)等物品。
2、服装应整洁无污渍、整齐不缺扣、平整无皱褶。
3、参加会议、训练、培训等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五条保安执勤时不准有下列行为:
1、挽袖、卷裤腿、敞怀、围围巾、戴耳套、带墨镜;
2、歪戴帽子、穿浅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颈上的挂件外露;
4、反季节着装等。
5、将制服借给非公司人员穿着。
第六条服装的发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及必备的标志物。
2、着装、帽子、领带、绶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24个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为36个月。
4、配发使用旧服装的,应减去原相应的使用期限;按规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处向综管部申请以旧换新。
第七条保安辞、离职时,由综合部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并退还原暂收的服装费;如不交回或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放夏装;夏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秋装。
2、保安季节性的换装,应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年的5月1日更换为夏装,每年的10月1日更换为秋冬装。
第九条离职时服装折旧费核算规定:
1、凡不履行承诺劳动期限离职的,凡被公司辞退的,凡不满12个月离职的,均扣除折旧费。
2、夏装折算: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
10元。上限为5个月。
3、冬装折算:衬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10元。上限为5个月。
4、折旧费时间从领用那天开始计算。
5、工作满一年免服装折旧费。
第十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四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五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六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七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八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十一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三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四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五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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