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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财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支出,是指个人款项支付、单位款项支付。
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三、操作流程及审批权限:
医院付款流程及审批权限表:流程及权限控制点预借款填制借款单或申请单费用报销单位款项支付经办人会计经营单位主管总经理董事长出纳整理、粘贴单据填写报销单(附发并填写报销单据审批审批票、合同)单笔金额超过30000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单笔金额超过50000元,须报董事长批准。
款帐有特别规定的支出,具体签批流程按照第四项第(三)款执行。(现金支出10000元以上,开具支票或网银转原则上提前一天与出纳预约)
四、具体管理办法:
(一)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两种形式。
1、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亲自办理,逐级审核签批后,出纳方可支付款项。
(2)职责:会计主要对单据的内容完整和金额的真实性、单据是否合法、填写和粘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计划内用款进行审核;各社区主任主要对报销业务的真实性、金额及其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总经理主要是对单据的内容、金额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出纳在支付或报销时,应再次核对金额票据等项目,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负责人或总经理咨询反映。
2、个人借款
(1)个人借款是指将款项预先支付给个人办理业务的情况。
(2)发生预支款项时,经办人应先填写《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用途及日期等内容后,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
(3)出纳支付个人预支项目款项,登记现金日记帐后,应及时将借款单报财务处冲账。
(4)经办人报销时,应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出纳根据借款与实际支出的差额,多退少补。手续完善后,出纳将原《借款单》退回经办人,个人借款流程结束。
(5)责任人预支款项经济业务完成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持票据冲销个人挂帐。
财务应对此予以及时督促,原则上财务对前借款款项未销帐的责任人不予以办理新的借款业务。
借款除备用金外,经催促仍未结清的,财务部应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款项。
(二)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对该类型下发生的结算项目原则上应有经营单位与对方签署的正式合同。
(2)款项结算采用经营单位与对方单位直接结算,但由我方经办人办理。
月结货款的,则由供应商办理审批手续(填制支付单据,粘贴送货单、入库单等)。
(3)初次办理业务时,经办人应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财务处,由财务对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后,按上述审核程序对项目内容、结算金额、结算条件进行审核和监督,合同原件存财务部备案。
(4)对单位付款但结算项目完成后或接近完成时才能获得发票的情况,财务应先以预付形式办理款项结算审核支付,按对方单位挂“预付帐款”科目核算,待经办人将反映项目内容的发票及其他(如:购买设备应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工程项目应有竣工结算(对方单位提供)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我方单位提供)等单据,按正常审核程序审核后交财务,财务结转预付帐款。
对已取得付款单位发票请求付款的情况,责任人应将发票附在付款申请单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若付款购进商品需办理验收手续的还应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物资入库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于相应发票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
(5)对单位结算项目支出原则上应采用转帐结算方式。
对单位结算以现金支付限于零星、不经常发生、且金额在5000元以内。
如:购置少量办公用品、零星采购支出和个人预支对单位业务办理款项支出等方面可以用现金支付。
(6)对单位结算的'财务审核,先由会计审核付款事项的相关单据与合同及帐面往来挂帐金额是否相符,审核单据是否合法等。
(三)有关支出的特别规定
1、招待费支出
(1)各经营主体请客吃饭,金额在1000元内有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超过1000元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方可。
(2)财务对于招待费报销单据应认真进行核对,对招待事宜、发票金额、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招待业务单位,各部门作陪人数,应把握支出尺度。
经营单位接待,作陪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标准不超过100元/人,总经理接待,接待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总费用预计超过300元/人须经董事长同意。
2、差旅费支出
(1)中心及医院人员出差,凭单位负责人签批的会议、学习通知或邀请函,方可到财务办理差旅费借款手续;无相关通知或邀请函的人员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书”,并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准。
手续不齐全者,财务部可以拒绝借款及报销差旅费;对于大型会议及大金额(超过5000元)费用的出差要有总经理签准。
(2)差旅费的报销票标准、管理办法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A、员工市内出差一般乘坐公共汽车。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经负责人批准确;未经负责人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按相应的硬卧火车票价予以报销,超额部份自理。
B、出差人员无论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或轮船一般不报销“高价票”,特殊情况报经总经理批准。
(3)凡属于会议出差学习培训的,报销人在借款款项和费用报销时,应将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交财务审核后借款/费用报销。
其中,到外地参加省内、外工作会议的人员,由会议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按会议标准据实报销,不再报销食宿费用。
3、医疗纠纷赔偿医疗纠纷赔偿费用,1万元以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支付,1万元―3万元须总经理签字支付,3万元以上须经董事长签字方可支付。
(四)支付凭据要求
1、对报销票据,责任人应将之分类汇总后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然后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
(1)责任人应先将票据分类汇总后再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费等,且同一类中除招待费外同样面额的应粘贴在一块,而对于招待费按每次发生额分次粘贴,并应另附纸(注明:不要直接写在报销单上)注明时间、请谁及费用发生原由和共同消费人等。
(2)票据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时,必须粘贴整齐并注明票据张数;责任人费用同时涉及自己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应分别粘贴汇总票据,分别单独进行审核。
(3)其中如差旅费等多人共同发生支出后,统一报销的,均应由所有出差人本人在报销单栏签名。
(4)责任人根据粘贴好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持费用报销单开始审核程序,费用报销单必须按格式分项填写,不得涂改。
2、对报销和购买等票据要求必须是合法票据,能够反映业务内容,对白条收据类原则上财务应不予报销。
3、对借款单责任人应填写签名,借款事由和借款金额等内容。
4、对于付款后才有发票的,付款审请单应填写申请部门、经办人、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及开户行、付款事由、合同及预算执行情报况、有无发票、本次申请额度和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后付款时,应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合同总金额、已支付金额和本次申请金额。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销及款项支付,财务有权将之退回要求责任人重新粘贴、填写、纠正和补齐,否则财务不予以办理业务。
6、审核过程中任意环节审核发现错误,责任人应重新填写,并按审核程序重新开始办理。
7、同一类费用涉及多个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审核时须有各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以对各自部门发生费用内容和金额确认。
8、对票据的大类支出金额、报销等应附清单于票据后。
实际报销金额小于票据金额的,责任人应在票据上注明实报金额多少,责任人实报金额只能小于和等于票据金额而不能超过票据金额。
9、签出支票,出纳应另设查帐薄,注明日期、用途、支票类型、票号、对方单位等内容进行登记。
现金支付时,支付凭证上一定要注明实际支付金额,并由领款人签名。
五、其他
(一)出现本制度未包含的特殊情况,应暂时按照公司财务的规定办理,再另行制订具体处理协法。
(二)以前颁布的制度、规定中,有与本制度规定不同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财务,特地订立此规章制度供财务工作人员遵守,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X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X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
9、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
10、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二、处罚规则
1、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X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X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X元―X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X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X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账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X倍罚款。
11、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账或未能及时入账,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X倍罚款。
12、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X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X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X%处罚。
三、考核的内容与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