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xx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自行废止。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DD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DD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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