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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规章制度

2023-07-14 13: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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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养老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敬老院始终以尊老、敬老、爱老为工作宗旨,积极落实“六个老有”思想,不断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全院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为全院老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受到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一、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在具体工作中,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定期联系医务人员为老年人进行义务查体,按时为老年人问医送药,做到“老有所医”,保证老年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在生活上,该同志根据每名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饮食的不同,聘请专门服务人员耐心为老年人准备可口饭菜,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该同志总是手把手亲自进行贴心式、全方位服务,保证了所有老年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起居。同时,为照顾老年人的感情生活,精心为老年人准备各种适宜节目,定时组织老年人集中收看,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慰问老年人活动,使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远离孤独感,从而保证了老年人有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通过创新和落实各项措施,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开展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为落实“老有所乐”,充分利用各种娱乐设施,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都与邻村联合举办各种文体比赛,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充实,有乐趣。

三、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居住生活条件

四、大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20__年,镇党委政府为改善院内老人生活条件,投资32万元将敬老院搬到了镇驻地。20__年3月份又投资70万元进行扩建,新建标准房24间,配套建设了棋类室、图书室、阅览室、医务室、门球场,实现了水、电、路、暖气、电话、有线电视、澡堂“六通一有”。20__年,投资46万元,实施了残疾人之家工程和敬老院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了残疾人康复指导、培训、活动等场所,为残疾人带来了温暖和关怀。

第二篇:养老院管理制度

院长责任制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设施配套化,环境园林化,生活舒适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向民政办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五、搞好院户挂钩,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生活调查和服务工作,坚持定期走访制度。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和农业副业生产,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达到窗明几净,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八、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五好老人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二、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四、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五、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代表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院务管理会成员参与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产、生活、财物、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院民意见,订出每周食谱,确保早晚有稀饭馒头,中午有荤菜,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荤菜搭配均匀、营养丰富。

四、对购置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院民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公布。

五、组织院民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五保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散居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五保供养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值班制度

一、院长负责院内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值班,负责老人出入院记录、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监督、查看各房间老人人数、身体等情况,做好当班记录。

二、负责所有院民房间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检查所有室内门、窗、自来水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残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重身体变化情况。

五、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不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杂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公共厕所每日冲刷一次。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每半月大扫除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月月公布,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农副业生产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核、民政助理或镇领导审批手续,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五保服务中心活动制度

一、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

二、坚持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

三、协助民政办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

四、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五、定期组织散居五保老人体检。

六、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自娱自乐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一、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二、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第三篇:养老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第一条 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 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 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 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 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 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 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 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 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入院老人领取抚恤金的,从抚恤金中向院缴交基本生活费。

第十五条 敬老院的基建、设备费、管理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由乡(镇)、街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十六条 县(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教育和发动各单位干部和群众支持敬老院的建设,搞好卫生,绿化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扶持敬老院办好经济实体,在政策、场地、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予以照顾。

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帮助敬老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搞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门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者予以批评或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九条 村办敬老院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__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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