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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住校生管理员和生活老师管理。
二、每学期开学时住校生必须要到教导处办理住校手续。住校生每学期住宿费在开学时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缴纳。
三、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四、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努力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个人”。
五、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内务;晚上实行晚点名,点名以后不许外出,除特殊情况(如生病等)以外;严格请假制度。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条,经当晚夜自习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再交当晚值班领导签字,假条交到住校生管理员处备案后,才能离校。外出学生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销假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如有需要进入宿舍时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要进行登记。非住校生及住校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饭、就寝上下楼道或进出寝室时,必须有秩序行走,不许喧哗、打闹、推搡、拥挤,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乱。
八、为严肃校纪、校风,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作为住校生必须遵守的纪律:
1.严禁住校生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严禁住校生熄灯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闹、起哄、高声喧哗和使用手电筒看书等。
4.严禁住校生抽烟、喝酒、打牌及变相赌博。
5.严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寝室。
6.严禁住校生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住校生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带入学生宿舍。
8.严禁住校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9.严禁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10.严禁住校生将各种动物带入学生宿舍。
11.严禁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1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吧、进舞厅等。
13.严禁在宿舍里烧煮食物,点蜡烛,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
14.严禁住校生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严肃处理。
16.严禁住校生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或其它食品。
17.严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时间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到教室及校园内从事其它活动。
以上若干条纪律,凡是住校生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第一次作训诫谈话,班级作公开检查;第二次学校纪律处分,全校公开检查,以牌告形式公布处分;第三次则取消住校生资格,不退还任何住校费用,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给予处分,以牌告形式公布。
九、住校生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的财物保管。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十、住校生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乱倒饭菜、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室内的东西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摆放整齐。
十一、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得分高的寝室月末将给予“文明寝室”称号,发给奖状。对个人将评出“文明个人”,给予奖励。每周每天进行内务检查评比制度,获胜者给予荣誉称号及发给奖品。期末进行总评,得分高的寝室将给予“优胜寝室”称号,发给奖状、锦旗。对个人将评出“文明先进个人”,发给奖状、奖品。
十二、住校生应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按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按照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同时也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为严肃纪律对有违反就寝纪律的住校生,给予批评、教育,写检查,累计达三次的,取消住校资格且不退还住宿费。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 入学、学籍
第三条 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 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中学学籍。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 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 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第三章 成绩考核
第八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 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升级的依据。
第十条 考试科目不及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复习补救。
第四章 升级、跳级
第十一条 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
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第五章 休学、复学
第十三条
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第十四条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书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学籍认可手续后,方可复学,编入适当班级。
第十五条 学生在毕业学年一般不予休学;如遇特殊状况,确有正当理由务必休学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休学为名,搞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
第六章 转学
第十六条 无特殊状况在本区内学生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因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变更而随家搬迁到外地,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校同意,由转出、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八条 外省、市转入我校的学生,贴合条件可办理接收转入手续。
第十九条 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明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入学生档案保存。
第七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 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到达国家颁布的体育合格标准,并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三好学生”;是学生干部的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第三十条
对于极少数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道德品质败坏等违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学校大队辅导员审核,校长批准公布,处分报主管学籍部门备案。
一、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员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电一律不准假。
六、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教学行政管理制度
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负责计划、组织、检查全校的教学工作,负责处理日常教务事宜。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做好教学人员及其它岗位人员的工作安排。
3做好招生。
4安排好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5做好老师教学用书、参考资料的发放工作及学生的订书工作。
6组织制订好各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
2日常工作
1定期召开教导处有关人员的会议。使各方面工作有序进行。
2经常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批改情况,加强随堂听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组织开展各学科的课外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优秀教案展览或优秀学生作品展览,组织落实各类竞赛。
4组织好期中、期末各类考试的有关命题。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及考务等工作。
5做好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
6做好调、代课安排工作。
7组织好校级以上的公开教学研究活动。
8协助校长抓好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9关心图书、实验、信息技术等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发挥效益。
10做好各类人员的职务培训及有关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工作。
11做好一学期各类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归档工作。
12组织教师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填写好个人教学业务档案(正本)
13对教研组和年级组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14总结学校教学工作的成绩及失误。定期向校长室汇报。
15认真做好毕业班的毕业及升学的指导工作。
二、备课制度
而备课是上好课的首要条件,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提高教学质量,首先必须重视备课,为此,特制定以下备课制度。
1明确指导思想。第一。寓教育与教学之中;第二,加强基础和培养能力相结合,体现二期课改的理念;第三,教与学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四,加强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2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疏通全册教材。把握各章节的重点和前后之间的联系,做好教材上的习题和思考题,解每道题目的训练目的
3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学生实际。重难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五年以下的教师备详案,五年以上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详略结合。
4加强集体备课。要有主讲人,以单元备课为主,确定重难点,探讨教学方法,提出教学建议,统一教学内容和进度。
5每位教师都必须认真写好课时教案。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时间,教学过程、板书设计等,要求书写认真、层次清楚。
6备学法、备教法、备教学准备。根据学校条件和学生特点。充分利用直观教具和现代信息技术,课前准备好所用教学具。理、化、生、自然等学科必须做好实验准备器材,备操作。
7每位教师必须做到超前备课。
三、备课检查、交流制度
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为帮助和督促每位教师进一步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下列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
1备课数量
2备课质量
①教学目标要求是否明确。否结合实际落实三维目标。
②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完整。表达是否精炼,否照抄教案,能否联系实际,设计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③教案是否体现精心选择和设计练习。
3教案的详简情况
2检查方法
1校长室、教导处等人员在随堂听课的同时检查备课情况。
2教导处和教研组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检查一次所有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
3教导处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备课。
3统计和反馈
1备课笔记的检查结果由教导处统计、汇总、通报、存档。
2对不符合备课要求的教师。解情况,研究整改办法。
3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备课笔记展览。
四、上课、听课、评课制度
提高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于课堂教学,因此,必须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强化对课堂教学的监控,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益,特制定下列制度。
1上课制度(以“一日行为规范”中的上课规范为准)
2听课制度
1)听课形式
①同一教研组、备课组教师间的随堂听课;
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听课;
③鼓励跨年级、跨学科听课;
④领导检查性听课(含学年度考评评价课)
2)听课量
①分管教育、教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②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
③教龄五年以内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④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3评课制度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听课必须认真记录。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领导将听课情况汇同听课笔记予以汇总分析,并写好一份“学校课堂教育现状调查”分析报告交校长室。
2)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长听课也务必作好记录。听课笔记及有关建议、要求等情况汇总教导处。
3)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按听课范围分别由备课组、教研组和教导处组织安排,并作好评课记录。
4每堂公开课评课表。并进行评估,业务归档。
五、教科研管理制度
1教师要根据所教学科(也可跨学科)学期初或学年初。
2教科研课题一旦确定。区级课题要填写“课题申报表”一份送区研发中心,一份自留。校级课题也要教导处备案。
3教科研课题要求目标明确。多人合作的课题要由专人负责,定期研究,测试效果横向对比,认真总结,个人课题要坚持实验,跟踪实践,取得成果。
4按计划限期完成科研论文。
5教科研论文等成果每两学年一次递交学校评选交流。
6每学期按学校考核条例奖励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
六、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1学生作业的布置应突出当堂教学的中心。有利于学生的知识巩固,能力的培养,智力的发展。
2作业量的控制。低年级及其它年级的常识课一般不布置回家作业。高年级主要学科控制在20分钟左右,七、八年级主要学科每科控制在30分钟左右,九年级主要学科每科控制在40分钟左右。
3作业量要求:各科老师要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以便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4老师批改作业要认真负责。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提倡面批,批改后写上日期。
5教导处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解老师布置作业量的实际情况,二是检查学生作业情况,并以此对老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一个综合评价。
6每次检查。对检查情况,利用适当场合进行反馈,并作为考核老师们教学情况的依据之一。
七、测验、考查、考试管理制度
1测验、考试(查)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本进度范围内的目标,兼顾兄弟学校和年级教学趋势,突出重点,把握区分度,体现素质教育的宗旨。
2测验、考试(查)途径:自测、抽考、年级统考、组织人员面试。类别分:单项、综合、某课时即时测验。
3工具类学科每学期单元测验四次左右。期中、期末考试(查)一般由教导处和教研组分别落实。
4技艺类学科。期中和单元视学科需要可另安排一、二次。平时考查(含手工作品、视唱乐理、体能测试、美术作品、实验质量等)应有成绩记载。
5期中、期末考试(查)前应有1~4课时复习。根据要求分独立或集体流水阅卷,公正客观,阅卷后应有1~2课时的讲评分析。
6每位教师一学年至少出一份较有质量的试卷。教导处备案归档。
7教导处将在适时间对部分学科进行全校抽考(查)一般不少于一次。除及时反馈外,应有分析与对策。
8记入档案的成绩不允许修改。
八、补缺、补差辅导制度
1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缺补差辅导。任课教师要转变观念。应为他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
2对辅导对象要安排出名单。
3课堂教学中要有目的有层次地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发言提问的机会。
4对辅导对象的作业要适当降低难度。
5教师指导下。
6对因学习态度、家庭教育等因素造成的后进生。统一要求,检查督促,促之提高。
7辅导过程中。对辅导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应予以经济奖励。
九、学生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特订立如下规定:为安全有效地使用电脑。
1电脑房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必须根据校产管理的规定。
2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在学生上机前务必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电脑房前。凡不穿鞋套者,不准进入机房及上机,以确保电脑房的清洁。
4学生进入机房应保持安静。有条理地进行电脑操作,不允许违反操作规程。
5因违反操作规定使设备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6学生上机必须固定操作位置。以便随时掌握电脑运用情况。
7电脑房内不准吃零食。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8严禁任何人带外来盘片进入机房。违反此规定,教师应对其严肃教育。
9安全使用电脑。按程序关机,关闭电源。
10电脑房内。其他人员未经校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上机。
11电脑房管理员或指导教师待学生上机完毕后。查阅电脑是否正常关闭,最后关闭总电源,关好门窗,确保电脑的绝对安全。
12学生进入电脑房所穿的鞋套。全部放在准备室内。
十、阅览资料室工作制度
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学校阅览室资料室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接受思想、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一个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这个教育阵地。
1阅览室工作人员思想高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
2有计划、有目标地采集必要的图书和其它各方面的资料。阅览时间每天中午。
3密切配合各科教学。提供必要的图书信息资料。
4建立必要的阅览室规划。教育读者爱护有关阅览资料。
5建立并执行资料借还规则。
6妥善保管图书资料。防火、防盗、防虫、防霉。
7阅览室资料室每学期清点。对不宜阅览的资料应及时注销处理。
8管理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当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的时候,他们的子女都留在家里,用自己幼稚的双肩扛下所有的责任。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留守学生”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留守学生”关爱小组
组长:陈怀跃
副组长:孙光仕
成员:何大海蒲小平王华任志强各班班主任
二、保障留守学生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学生。
三、从初一新生开始,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各班有专门的留守学生名册。
四、班主任加强与留守学生的联系,每期找留守生谈话每人次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期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生一次。学校每半月召开一次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五、不定期走访“留守生”监护人,同他们一道安排“留守生”假日生活。
六、通过电话、书信方式,定期与“留守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建构“打工地和学校”远程教育网络。
七、加强“留守学生”心理疏导,开展丰富活动,让“留守学生”融入学校大家庭之中。
八、倾力帮扶贫困“留守学生”,使他们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发挥关工委的作用,组织学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与其结对子,实行“代理家长制”。
九、“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白天、晚上,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十、加强留守学生住宿管理,让监护人难以承担监护责任的“留守学生”全部在校住宿。全校所有教师对“留守生”实行责任到人,跟踪服务。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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