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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生产部规章制度(大全)

2023-06-25 2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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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厂规章制度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第二篇:工厂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M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3、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篇: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四篇: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第一章生产管理

一、生产纪律

1、工厂所有干部及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白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08:00-20:00,晚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20:00-08:00。如有特殊情况公司会另行安排。

2、全体员工须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等。

3、上班时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4、厂区及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玩打火机。

5、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6、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或工作台上。

8、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上下班时要将各自的区域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9、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0、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12、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13、车间员工与组长、机长、品管应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14、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5、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机长请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

16、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17、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8、放假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二、早会制度

1、所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车间进行工作交接,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2、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点名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按照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每天班组长必须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情况;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情况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机长确认后交到人事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4、员工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5、机长每月对每个员工的批假上限天数为2天,超过两天的须交厂长签字确认。

四、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上、下货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手法作业控制手印、碰伤、划伤、脏污等人为不良现象。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4、操作人员对自己线上下下来的产品要做到自检,须保证自己检验过的产品均为合格品,满箱后贴上合格证,并签名。产品发货致客户后如发生客诉或退货现象,公司将会对此检验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5、三品的划分:合格品、返工品、报废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二章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五、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六、其它规定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6、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篇: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公司生产车间

三、内容:

1、现场纪律制度

(1)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

(2)工具物料必须放在指定区域,严禁乱摆乱放。

(3)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4)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饮酒。

(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7)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玩手机等。

(8)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汽浪费现象。

(9)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10)设备运行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2、车间卫生制度

(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杂物。

(2)保持现场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3)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4)定期对现场各蒸汽、水、空压管道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5)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6)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3、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4)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5)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6)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

(7)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8)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汽设备,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9)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0)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11)杀菌机、贴标机、塑包机操作人员以及熟酒灯检人员须佩戴防护面罩。

第六篇: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

一、实施总则

1.1为了加强生产部的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期在本部门建立有组织性、纪律性、协调性、竞争性的运作体系。

1.2本管理规定强调了本部门的人事程序规定、工作纪律规定、安全操作规定、财产保护规定以及在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具体阐述了对违规违纪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3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暂调生产部工作的外部门人员。

二、实施细则

2.1工作纪律规定:

2.1-1着装整齐干净,在左胸前佩戴好厂牌。上班时间员工不准接打电话、手机,组长以上可以接电话、手机,但不得超过5分钟。如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警告一次。

2.1-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准代人打卡。上班5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按每分钟2元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工,扣除旷工时间2倍工资;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按每分钟5元进行处罚。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

2.1-3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东张西望、吃零食、闲话交谈、乱写乱画等行为。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一次。

2.1-4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安排,不顶嘴,不怠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分歧应询问上司或通过正确途径上报处理。工作中的沟通语言需用普通话和粤语,不准用方言。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或小过一次。

2.1-5本部门未经允许不准到其它部门区域内活动,更不准私自动用各部门的各种物品。违者将处以小过一次。

2.1-6保持工作台面上下班时间的整齐干净,离开岗位需要离位证或上司批准。如有违反者,处以严重警告一次。

2.1-7保持车间干净、整洁、通风。茶杯不允许带到工作岗位处,须在指定地方摆放。轮值人员须认真打扫,每天下班前5分钟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不参加轮值或不认真轮值者,除罚其值日一个月外另加处以小过一次。

2.1-8凡在生产现场打架者,将处以大过一次后开除处理。

2.1-9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到办工室,有事向组长汇报。

2.2安全操作规定:

2.2-1员工必须按上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如因擅自更改操作方法或操作流程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物料损耗,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所需成本的2倍赔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2-2员工每日下班前必须关闭自己工位的生产工具电源,有高温或易燃物要进行隔离,违反一次记大过一次。生产管理需负责检查整个车间的电源使用情况确保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记大过处理,出现事故则要需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2-3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不可损坏防火、防电设施。违者将记大过一次。不可在本部门吸烟,违者直接开除处理。

2.3财产保护规定:

2.3-1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定人定期检查和保养。对不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或故意损坏者,将视情节轻重记小过处理直至开除处理。

2.3-2爱惜生产物料,如故意损坏或遗失生产物料者,将处以物料本身价值的5倍处罚。

2.3-3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4人事程序规定:

2.4-1所有车间人员的招聘由生产部进行申请,确定名额和要求,公司审批后进行招聘。

2.4-2所有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生产部门的在职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车间有权力给予辞退。

2.4-3所有新进人员在职培训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2.4-4生产部有权力根据在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升降和薪资奖金的调整。

2.4-5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2.4-6试用期过后无特殊性事情不得请假,病假需镇级以上卫生所证明。不允许事后请假、代人请假和电话请假,如出现此情况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处以旷工时间工资的2倍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须知会本部门主管批准。

2.4-7所有在职员工辞职时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并填表,须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提出申请日至批准离厂的时间内,应按正常工作,如有故意怠工,捣乱及损坏财物者,则扣除当月工资,立即开除。

2.4-8因工作能力或公司出现不可抗拒之因素时,公司有权力对部分人员进行辞退。

2.4-9所有辞退人员须在两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不能再到生产现场逗留,违者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实施说明:

3.1本制度由本部门主管制定并负责解释,呈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3.2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工作主要由本部门主管和各级管理直接负责,负有主要责任。

3.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3.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在本制度前运作的生产部制度即时作废,以此为准。

3.5公司及本部门主管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如有更改补充则另行通告,作为本制度的补充条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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