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规章制度 > 详情页

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2023-06-01 23:48:0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篇:协会规章制度

一、秘书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为了维持本协会的活动项目能够顺利进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联系各大部门一起团结开展工作的一条链条,是本协会的重要桥梁。

二、秘书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各会议、各活动的收发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说话语气)。

2.每次会议至少需有一秘书到场进行详细会议记录,会议后将会议内容(用word形式)整理交给该部门部长、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3.每一位秘书负责一个部门的日常记录工作并总结情况,每一月将总结情况在月底最后三天内汇报给秘书长。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各成员各种会议、活动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况。

4.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例会后部长总结具体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5.每次的活动后三天内,秘书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以及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将总结整理存档,并将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6.负责各项会议、活动教室场地的申请。

7.管理协会的财务,各项支出与收入,并作详细记录。

8.活动总结的整理存档,管理以及整理协会成员的各项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总结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需要专门对奖罚和各部门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每月将情况汇总给部长)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篇:协会规章制度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

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第三篇:协会规章制度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第四篇: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遂宁市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建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

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涉及行业协会重大事项,应由占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的理事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建议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单;

(三)会议议程;

第五篇: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依据《遂宁市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最多不能多于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出席全体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秘书处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必须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和会议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单位和代表本人。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议程和议题,确保会员(代表)大会能够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未经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

第十条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推荐专题: 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