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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荐3篇)

2023-06-01 23: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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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五、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班组活动制度 十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十

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十

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二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并经公司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任何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6、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7、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8、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9、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档,制定本制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受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

4、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5、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用人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发证单位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8、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从事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3、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5、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网必须设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

7、采购时要查验所附带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应标有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厂名、制造批号、编号和日期、干态和湿态的网绳断裂强力、负载高度、有效期及许可证编号。严禁采购或使用无产品说明书和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8、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保养、检查、维修安全网,网内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9、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

10、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规定,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必须检验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11、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首次取得资格证书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并在其管理档案中记录操作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用人单位建立,记录其培训、考核、实习、工作、复核等情况。用人单位变动时,档案跟随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至新的用人单位。

4、安装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加强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制度的实施,必须抓好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取证培训、案例分析、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

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4、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5、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7、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县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科、室、所以及各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新津县交通局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和县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3、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县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4、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6、(1)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①及时发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者;

②一贯忠于职守,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者; ③检举、揭发、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者;

(2)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现下列行为者给予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①重点要害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而不整改的;

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③在禁火区内吸烟或将烟头扔在禁火区内的; ④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违章明火作业者;

⑤损坏、挪用消防栓、消防器材,在消防信道上堆放物品、经通知不及时改正的;

⑥所在企业发生火险、火灾或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胸证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备齐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

4、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5、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6、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8、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用围墙隔开,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9、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10、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11、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班组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

1、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全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

3、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4、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6、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7、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8、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9、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10、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人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发生整套入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

3、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5、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6、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正确、合理使用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等),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10-50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3、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4、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10-50元,造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

6、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以10-50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1、每周一上班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负责主持召开全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例会,除有极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安全副厂长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

2、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汇报过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或建议。

3、厂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听取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及时做出决策,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根据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临时会议,解决有关问题。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认可参加现场意外伤害保险。

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应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6、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内容。

7、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问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第2条

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

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

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

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

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

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

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

安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

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13条

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

材料设备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车辆等施:厂设备,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

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

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

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

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

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H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

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

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

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

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

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

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

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

公司党委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教育公司各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能。

2、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

4、党委办公室,应做好政治宣传工作,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9条

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颁发的劳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规范章程。

2、发挥共青团的模范先锋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范和规定,以身作则带领广大青年遵纪守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的建议。

3、发现不遵守规程和制度的现象,坚决指止,对严重犯规现象进行坚决抵止。

4、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20条

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

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

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积极为职二厂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

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

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招收使用。

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责。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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