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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3、驾驶(操纵)的车辆(设备)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用心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职责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用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荐。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带给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带给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职责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群众合作和群众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务必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之原则、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记帐、算帐、报帐务必做到手续完备、资料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务必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务必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务人员因故离职,务必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七、银行帐户的帐号务必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八、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三、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务必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四、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务必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职责。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一、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所有用具务必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三、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务必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就应遵循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职责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六、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有错必纠,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用心主动,不怕困难;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习惯,牢记“企业的修为从个人成员开始,成员的修为从培养正确的习惯开始”;
十、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危机感,谨记“世界第一与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点零几秒”;
十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全心全意为公司其他同事服务;
企业的业绩来自员工的努力,员工的行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公司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二、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务实求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
五、严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财务、生产、业务、技术等商业秘密;
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九、讲究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准则。
岗位职责管理
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环节在货代部内设立有经理、部门主管、操作、调度、文件、客服和销售等岗位,各岗位相辅相成构成货代部完整的运作机制。
职位与职权
部门经理:
1、管理团队的组建、管理和提升
2、配合公司战略发展,筹划、推进和评估本部的长短期目标
3、各部门总体运作的计划、协调、推进和评估
1、部门团队的组建、管理和提升
2、各部门日常运作的协调、推进和评估
3、报价对内与对外的更新、发布和核批
4、业务的受理、指派和跟踪
5、市场目标的制定、推进和评估
操作:
1、业务的审核、运作和跟踪
2、费收的核实、确认和输入
3、业务的完结、统计和分析
调度:
1、门点服务/仓储服务的受理、协调和安排
2、门点服务/仓储服务的跟踪、反馈和完结
3、月度统计、分析与评估
文件:
1、提单的确认、核对和签发
2、操作的日常事务助理
3、月度统计和分析
客服:
1、业务的受理、指派和跟踪
2、报价的对外发布、跟踪和核实
3、客户日常操作维护
销售:
1、业务的报价、揽取和跟踪
2、报价的对外发布、跟踪和核实
3、客户日常销售维护
职权与职责
1、经理管理:部门经理和主管对部门内日常事务和人员具有指派工作、协调次序、管理决策的权力和义务。
2、权责对应:部门内所有人员应依据各自所在职位的职权配置,用心主动尽职尽责地完成日常本职工作。
3、能动互助:部门内所有人员应重视自我促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潜力,用心主动协助关联职位成员完成日常本职工作。
1、对任何事件,各成员应首先用心努力地尽己之所能处理。
2、对超越自身处理潜力或不能清晰决定处理结果的要求或者事件,需立即请示上一级职权直至部门经理要求协助,并依据上一级和或者部门经理的指令或者指导及时处理并反馈、总结。
3、各职员日常应用心主动学习积累有利于促进改善本职工作的知识和资源,提升团队实力和个人素质
4、各职员应用心协助和指导有需要的部门成员。
5、待物客观公正,就事宽容耐心。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3、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1、奖励条件
(1)全年驾驶无事故。
(2)全年运输货物无丢失,无损坏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
(6)在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7)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2、处罚标准
(1)承运司机未按要求时间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生产,每晚一天罚款200元;
(2)承运司机不得私自将承运的.货物转主或托其它车辆运输,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罚款500-1000元,视情节拒付运费。
(3)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物等行为者,要按零部件价格的3-5倍进行罚款,赔偿零件损失。
(4)在承运过程中对承运货物造成丢失、损失、锈蚀等,视情况予以200-1000元罚款,根据情节对丢失和损失的零件进行赔偿。
(5)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按时间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2小时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500元/次,汇报后也要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影响,可加重处罚。
(6)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罚款100-20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7)承运司机到达运送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协助卸车,如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用户映强烈,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8)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9)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10)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11)特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12)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车资格。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lt;BR>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