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酒店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酒店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1、仪容仪表
员工须按照酒店仪容仪表标准来要求自己。展现朝气蓬勃、专业的精神面貌。
(1)勤剪头发勤洗头,头发长度符合标准。
(2)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1毫米,保持干净,所有员工不允许涂指甲油。
(3)制服按要求穿好,扣好所有应扣的纽扣,保持平整、干净整洁。
(4)穿酒店统一规定并且发给的鞋袜,保持鞋面干净、皮鞋光亮。
(5)勤洗澡,确保身体无异味。
(6)首饰:最多只戴一枚结婚戒指和一块手表,手镯及脚链不能佩戴,厨师不能佩戴任何事物。
(7)女员工化淡妆,耳部只可佩戴耳钉,但每只耳朵只能带一枚,保持文雅的姿势;男员工每天剃须,鼻毛耳毛不外露,男士不准佩戴耳钉、耳环、鼻钉、鼻环等。
2、员工名牌
员工当班时必须正确佩戴员工名牌,保持名牌的干净、卫生并妥善保存。如有遗失或损坏,则按酒店规定办理。
3、员工更衣柜
(1)酒店为每个人提供更衣柜,以便员工存放工服或个人衣服。员工必须保持更衣柜的卫生及整洁、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除衣物外的其他个人物品;不得私配钥匙或他人私自调换、加锁。部门领导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
(2)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区域的所有规定,以保持员工生活环境的秩序和卫生及安全。如有违纪,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员工工作中应遵守团结、协作、服从、守纪、严格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和谐、高效的团队精神、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以利提高酒店的工作效率。
4、个人资料
员工申请职位时将真实个人资料填写(入职申请表)内;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变换,须在一个月内填写(个人资料变更表)及时通知人事部。
5、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2)员工上下班离开酒店时必须主动将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交保安检查。
(3)任何个人贵重财物不得带入酒店,否则尚有损失,酒店恕不负责。
6、拾遗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上交主管处理。
7、个人行为
(1)员工必须爱护酒店财物,不得破坏或利用工作之便私用公物、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告示之招聘、公告等乱涂乱画。
(2)员工不得利用自己在酒店中的身份从事与酒店无关的活动
(3)员工要注意自己在公众场合中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的声誉。
(4)员工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公德。由此而引致的纠纷,除责任由员工个人负责外,还要被处罚。
(5)在工作中有机会接触酒店的保密政策和数据的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酒店保守机密。
8、员工工作评估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与否必须工作评估;员工职位变更时必须作工作评估。
9、员工离职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必须在离职生效期内的当天内办理好一切离店手续,在办理手续期间,离职员工尚可使用酒店给员工提供的一般福利。
10、环境保护
保护环境,有利于每一个人。员工有责任保护我们生活和客人的环境,提高我们的文明程度。进而加入到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生活的空间队伍。
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开灯时间:夏季(晚19:30-23:30分);冬季(早05:30-08:00分;晚18:00-23:30分)。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一、总则
1、为加强办事处的管理,使办事处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凡办事处的设立和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3、办事处要坚持公司的营销策略,勇于开拓,团结进取,求实高效,为完成公司制度
二、办事处的设立、职责及其管理
1、办事处的设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公司核批。
2、办事处是营销部的分支机构,由营销部直接管理。
3、办事处的职责:
1)确定区域的销售目标及促销战术组合,并报营销部批准后实施;
2)在营销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报营销部批准后实施;
3)负责本区域的营销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域的F级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5)负责本区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工作;
6)负责组织或帮助代理商组织各种产品促销活动;
7)公司临时指派的任务。
4、办事处实行业务主管负责制,主管负责全面工作。
5、办事处会议制度:
1)办事处负责人每年12月上旬、6月上旬回公司召开全国销售会议;
2)办事处及其下各地业务人员每季度第1月的上旬召开区域销售会议;
3)办事处所在城市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周五下午召开周会;
4)临时会议由通知确定;
5)会议内容: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制订计划,落实任务。
6)除全国销售会议由销售总监主持外,办事处会议应由办事处负责人主持,负责人不在时,指定他人主持;
7)会议总结应及时传至公司。
6、办事处应按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如下资料:
1)周报表:下周工作计划表、本周工作总结表、客户资料卡、销售周报表、本周总结;
2)月报表:下月工作计划表、本月工作总结表、月度广告计划申报表及月度销售促进工作表、销售月报表,月度财务报表;
3)年报表:年度销售统计表、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年度财务报表。
三、办事处人事管理
1、办事处应依照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及其档案管理,使人事管理工作制化和规范化。
2、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公司任命;一般员工的的调入、调出,应由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公司批准后办理正式手续。
3、办事处要坚持公司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公司的销售策略、方案、计划。办事处负责人任免应广泛听取办事处业务人员意见,经公司通过后决定。
4、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工作需要可以连任。
5、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原则上实行轮换制,三年轮换一次,特殊情况可不受年限限制。
6、办事处人员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素质好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7、公司按规定定期向办事处派驻管理人员进行巡回管理;将新聘员工分期分批地派到办事处锻炼。派驻期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由公司统一安排。派驻的人员不进办事处编制,薪酬及其他福利由公司负责。
8、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亲属不得调入本办事处工作。
9、公司参照《目标管理制度》和《客户管理制度》对办事处人员进行考核。
10、办事处应坚持民主原则,加强团结,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1、办事处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四、办事处的财务管理
1、办事处应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办事处应严格执行经费预、决算制度,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并应严格执行翁对办事处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规定,不得自行改变补助标准。
3、办事处应加强财务管理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办事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办事处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5、办事处财务管理流程:
1)费用支出流程
2)货款回笼流程
6、处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办事处负责人、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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