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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贴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务必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4: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二、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的良好行为习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三、原则
1.以维护企业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实施处罚做到公平、公正。
2.处罚要贴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四、种类及适用条件
1.书面警告(可同时给以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景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书面警告的处分:
1)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证的;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争吵、聊天、嘻笑、不服管教的;
3)办公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如看电影、玩游戏、网络聊天、吃东西等);
4)办公时间窜岗、离岗的;
5)浪费企业资源的;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的;
6)多次迟到、早退的(一月内累计3次以上)的;
7)有不进取对待工作轻微行为的,不按时处理工作等行为;
8)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但情节轻微的,没造成不良影响的;
9)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10)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秩序、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轻微的威胁的。
2.记过(可同时给以200~4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景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过的处分:
1)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的;
2)工作不力、于工作时间内怠工、睡觉的;
3)在工作场所干私活、制造私人物件的;
4)不遵从部门负责人合理指挥且不听劝阻的;
5)有消极对待工作的其他行为,造成必须影响的;
6)附合怠工、罢工或随同他人起哄闹事,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
7)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企业参观的;
8)其他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造成必须不良影响的;
9)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
10)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必须的影响、威胁。
3.记大过(可同时给以400~8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景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大过的处分:
1)在企业区内或危险场所内违背禁令吸烟引火的;
2)制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企业利益的;
3)故意浪费企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企业遭受较大损失;
4)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或文件原件或其影印本)离开企业的;
5)破坏企业公文或有用文件的;
6)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者,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7)其他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损失在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
9)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安全、秩序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威胁;
10)因为违反职业道德和企业的待客规定,被客户(患者)投诉或在工作场所与客户(患者)发生严重争执、冲突,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
11)违背保密职责,泄露企业或客户的商业秘密或保密,给企业或客户造成损害的;
12)对外散布有损企业(含本院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等)或本院医护人员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影响患者和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和评价的。
4.开除、辞退
下列情景发生,给予辞退处理。具有严重情节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理。辞退和开除均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一年内累计被两次记大过或者三次记过者;
2)擅用企业名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的;
3)盗窃企业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的;
4)私自侵占企业物品的;
5)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的;
6)泄漏业务或职务上重要机密的;
7)恐吓、敲诈、威胁或严重辱骂同事或上级的;
8)理解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的;
9)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经劝导仍不听从,造成企业严重不良影响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
11)未经企业同意,经营与企业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企业以外的职务者;
12)有意的损害企业物品、利益、商誉、安全等行为和任何欺骗企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给过期证件、假证、假票、制造谣言等行为;
13)其他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或以上的;
14)工作绩效低下,按绩效考核规定到达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5)其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屡次(三次或以上)不一样程度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作出对企业或他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16)携带武器、等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17)未经许可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
18)偷盗他人财物、吸毒、制毒、贩毒、嫖娼或卖淫的;
19)参加黑社会、恐怖组织或活动、非法传销的;
20)非法集会、结社、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的;
21)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拘留的;
22)当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行政人事部实施,总经理审核批准,员工确认。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财务部执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行政人事部对惩罚文件进行存档。
七、申诉
员工对本人的惩罚有异议,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由行政人事部向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异议成立,改变惩罚结果,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异议不成立的,及时答复员工本人。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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