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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规章制度奖罚(范文6篇)

2022-12-15 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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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第二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堂宿舍;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提议,下达《职责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异常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异常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景确定奖励资料。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经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经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异常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当到达并坚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景,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景,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供给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职责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理解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职责。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的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职责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景,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职责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职责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第四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DD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D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D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D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D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D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D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D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条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D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D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D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D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D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D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D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D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D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D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D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D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D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D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D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D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D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D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D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D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D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D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D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D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D50元。

第五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第六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职工工资制度

(试行方案)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状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状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表3-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行政工资1、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2、总部助理部长以上职员(市场本部及下属部门除外)

3、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物料供应部所有职员

4、研究部、工业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技术系列研究部、工资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市场推广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营销系列1、市场本部及下属市场管理部、行业销售部、市场推广部、销售计划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2、驻外机构所有职员(含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工资计算方法

4.1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4.2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见《职员职务-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4.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1,;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标准系数为别为A1、A2、A3、A4,A=A1+A2+A3+A4。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系数的标准设定说明如下表4-1:

表4-1:工资项目标准系数高级定

工资系列固定工资标准系数(A)浮动工资标准系数(B)

合计基本工资(A1)技能工资

(A2)住房补贴

(A3)医疗补贴

(A3)

合计考勤工资

(B1)绩效工资

(B2)效益工资

(B3)项目工资

(B4)

行政系列0.70.20.40.080.020.30.10.10.1/

技术系列0.70.20.40.080.020.50.10.10.10.2

营销系列0.50.20.20.080.020.50.10.10.3/

4.4固定工资计算方法: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A1+A2+A3+A4)

4.5浮动工资计算方法: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

=工资标准*(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为考勤考核系数,C2为绩效考核系数,C3为效益考核系数,C4为项目考核系数。确定方法分别见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系数(C1)确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结果C1扣除值

旷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请一天0.25

月累计迟到/早退每满5次0.5

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满1小时0.5

1次事前未办请假手续0.2

C1=初始值D扣除值

表4-3: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

考核

成绩考核成绩

含义占职员总数

的比例绩效考核系数

C2的取值

S优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较差5%0

表4-4:效益考核系数(C3)确定方法

效益指标达成率效益考核系数

C3的取值效益指标达成率效益考核系数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项目考核系数(C4)确定方法

考核期内项目进程完成率项目考核系数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项目考核由项目经理负责。

五、试用期限职员薪级确定

5.1工资由总部发放的试用期职员

5.1.1透过招聘方式进入公司的试用期职员,其薪级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推荐,填写(附3),经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

5.1.2透过毕业分配方式直进入公司的试用期职员,其薪级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荐,填写《职员薪级调整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

5.1.3试用期职员如在职时即担任总部课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分公司财务经理经理、副经理、经理等行政职务者,薪级一般应确定为其职务相应的下限薪级标准。

5.1.4试用期职员如在入职时未担任以上行政职务者,根据表5-1执行表中“试用期职员学历”均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标准。用人部门在给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职员确定试用期薪级时,应根据试用人员的潜力、经验及试用职位的工作复杂程度,在上限范围内酌情思考。基本原则: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可上调节器3-5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到学历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非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可上调节器1-3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到学历的上限。

5.1.5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突破以上5.1.3、5.1.4条规定和标准,需由用人部门在《职员薪级调整表》上写明申请的工资标准及局面理由,经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

表5-1部分试用期职员薪级确定办法

[适用范围:工资由总部发放,且未担任行政职务者]

试用期职员

学历0-2年工作经验者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薪级工资标准薪级浮动范围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适当上浮1D15级

上限为第18级(9800)

硕士522600可适当上浮1D20级

上限为第32级(6200)

双学士542400可适当上浮1D20级

上限为第34级(4600)

本科601800可适当上浮1D20级

上限为第40级(5800)

大专661200可适当上浮1D15级

上限为第51级(2700)

中专71700可适当上浮1D15级

上限为第56级(2200)

备注1、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可上调3-5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学历标准上限。

2、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非技术系列试用人员,每满1年薪级要上调节器1-3级,最多不能超过同等学历标准上限。

5.2工资由驻外机构发放的试用期职员

5.2.1分公司信下属经营部、办事处试用期职员的薪级由所属分公司招聘考核负责人提出推荐,填写《职员薪资调整表》,由分公司经理确定。分公司及下属经营部、办事处的试用期职员工资状况应报所属分公司经理备案,分公司经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有权对管辖的驻外职员工资状况进行查询、监督。

5.2.2驻外机构试用期职员薪级确定办法参见5-2。表中“试用期职员学历”均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标准。驻外机构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试用人员的潜力、经验,试用职位的工作复杂程度,在上、下限范围内确定试用期职员的薪级标准。

表5-2驻外机构试用期职员薪级确定办法

[适用范围:工资由驻外机构发放的试用期职员]

试用期职员

学历下限上限

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

硕士

双学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5.2.3对于驻外机构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实在以上2条规定的标准,但需要由驻外机构填写《职员薪级调整表》,提出书面理由,报行政人事部、市场管理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六、薪级调整

6.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或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试用考核合格,贴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薪级。

6.2公司每年6月、12月进行两次职员绩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薪级。

6.3以上试用期考核,绩效综合考核均采用“SABCD”评分制。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规定如下:

表6-1.绩效综合考核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就在关系

考核

成绩考核成绩

含义薪级调整幅度备注

S优秀上调5-6级

职员薪级调整的上限为职员考核时担任的行政或技术职务的薪级上限。

A良好上调3-4级

B合格上调1-2级

C基本合格上调0级

D较差下调1-2级

6.4职员转正薪级确定程序同试用期薪级确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条所述。

6.5原则上公司将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对全体职员工资标准予以普调,并发文公告。

七、工资发放

7.1职员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月15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

7.2职员的工资条应采用逐级发放的办法:一般职员的工资由课长发放,课长的工资条由部长或助理部长发放,部工及助理部长的工资条由副总级主管领导发放,副总级领导工资由总经理发放。

7.3职员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7.4职员离职时的工资结算方法,按职员离职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8.1所有职员的工资均为公司机密。任何泄露、探听他人工资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100D500元的处罚。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附:不同工资系列工资计算案例

例1:设一名享受行政工资系列的职员,薪级为第48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月考勤考核系数为0.8,绩效考核系数为1.2,效益系数为0.8,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应发金额(元)浮动工资项目应发金额

基本工资3000*0.2=600考勤工资3000*0.1*0.8=240

技能工资3000*0.4=1200绩效工资3000*0.1*1.2=360

住房补贴3000*0.08=240效益工资3000*0.1*0.8=240

医疗补贴3000*0.02=60//

固定工资合计2100浮动工资合计840

应发工资合计2940

例2:设一名享受技术工资系列、参与某一项目研发工作的职员,薪级为第48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月考勤考核系数为0.8,绩效考核系数为1.2,效益系数为0.8,项目考核系数为0.8,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应发金额(元)浮动工资项目应发金额

基本工资3000*0.2=600考勤工资3000*0.1*0.8=240

技能工资3000*0.4=1200绩效工资3000*0.1*1.2=360

住房补贴3000*0.08=240效益工资3000*0.1*0.8=240

医疗补贴3000*0.02=60项目津贴3000*0.2*0.8=480

固定工资合计2100浮动工资合计1320

应发工资合计3420

例3:设一名享受营销工资系列的职员,薪级为第48级,工资标准为3000元,当月考勤考核系数为0.8,绩效考核系数为1.2,效益系数为0.8,则其工资项目分别为:

固定工资项目应发金额(元)浮动工资项目应发金额

基本工资3000*0.2=600考勤工资3000*0.1*0.8=240

技能工资3000*0.2=600绩效工资3000*0.1*1.2=360

住房补贴3000*0.08=240效益工资3000*0.3*0.8=240

医疗补贴3000*0.02=60//

固定工资合计1500浮动工资合计1320

应发工资合计2820文章来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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