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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工作的中心,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我校团工作。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意识,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素质工作为重心,为培养适应新世纪要求的优秀学生而努力。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1、结合日常政治学习、德育教学和各种形式的团队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团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
2、及时宣传并组织学习团员学习“两会”精神,明确本学年的工作任务。
3、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倡鼓励团员青年特别是团干部开展自学、互学、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的完成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团员集体培训,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国歌,带团徽,过团日”的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
1、认真开展团员评议活动。以教师带学生,以集体带个人,以先进促后进,不断完善团员量化评估办法和团队工作制度,以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组建好学生会的工作,并以校园自护管理为重点,继续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倡导文明风气,树立团员的服务意识,环保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3、进一步加强团员教育和团籍、资料管理。抓好青年教工团员工作,抓好团课的备课授课和学习考核。搞好团籍注册,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使团籍、团务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推进“中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学团组织应保持与学校所在社区团组织的密切联系,要广泛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治理体系共建工作,做好“中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要挖掘和利用社区中的有效教育资源,以公益性活动为载体,以社区青少年活动基地为依托,开展青少年实践教育活动和“研究性”、“探究性”学习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果、有总结。建立青少年社区参与综合评价系统,实现学校评价和社区评价的统一。
(三)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完善团工作制度,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素质全面、活跃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
2、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3、创造机会加强青年教师同优秀教师和退休教师间交流和互动,使得宝贵的教学经验得以更好的继承、发扬和创新,从而更好的促进我校青年教师队伍的成长和成熟。
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舞蹈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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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组织名称
全称:经济管理学院舞蹈团
简称:经管舞蹈团
(二)宗旨
来自同学,服务同学。给热爱舞蹈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挥洒热情的平台,给经管学院增添一丝活力。
(三)性质
为了给热爱舞蹈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挥洒热情的平台,给学院的元旦晚会增加靓丽的节目表演,为了给学院的文艺发展注入新活力,向广大师生展示我院的才艺文化,同时也为其他活动提供表演,特设立经管舞蹈团,隶属于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文艺部。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各种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一条单周召开一次例会,请提前5分钟到场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第二条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带请,若因事缺席会议,团长应做好考勤记录。
第三条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认真听要求,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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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时积极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召开舞蹈团例会时,至少一位团长在场,文艺部部长需在场。第五条例会期间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得有玩手机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组织机构人员的产生及罢免
第一条舞蹈团下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舞蹈团成员视纳新情
况而定。团长全面主持经管舞蹈团各项工作,其余副团长协助团长展开各项工作。团长与副团长受指导老师、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舞蹈团成员监督,若有重大工作失误,可在任期内撤换。
第二条上述各职位的需要、职能分别为:
(1)舞蹈团团长需由本科二年级学生担任;舞蹈团团长必须对所有舞蹈团成员负责,一视同仁;积极组织舞蹈团日常训练以及比赛、演出的相关排练。
(2)舞蹈团成员需由本科一年级学生组成,必须遵从舞蹈团团长的安排,积极参与舞蹈团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团长的换届及成员的纳新:
(1)每年换届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期初(随学生会换届时间而定),推选出舞蹈团团长、舞蹈团副团长。
(2)换届时必须考虑舞蹈团成员意向以及舞蹈团日常考核情况。
(3)舞蹈团成员由纳新工作的展开,以填交报名表、舞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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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面试等程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新一届纳新。
(4)舞蹈团需要配合文艺部参与一切纳新工作,如走班,筛选报名表、面试等。
(5)面试结果由舞蹈团团长、副团长、主席团、文艺部部长、导员根据面试者具体情况商量确定,并由经管学生会颁发聘书。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所有舞蹈团成员必须尊重舞蹈团、尊重团长、尊重同伴。第二条舞蹈团成员之间均是平等,遇事需进行交流,不可独断专行;舞蹈团任何成员均有权力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自己见解,任何人不得压制;任何人不得随意推卸责任,须事事认真;舞蹈团成员均享有平等权利,对于舞蹈团内事务享有知情权,对各项事务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利,有申请退出舞蹈团的权利。
第三条舞蹈团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必须积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认真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在工作中服从上级安排,遵规守纪。
第四条舞蹈团团长通知具体的训练时间和地点,舞蹈团成员应该按时参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团长请假;积极配合舞蹈团工作,行动统一,文明礼貌。
第五条在舞蹈团日常训练和排练中认真、刻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队员之间应团结一心,互助互勉,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舞蹈团规章制度
不计较得失,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六条如对舞蹈团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团长或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如实反映。
第七条舞蹈团内任何成员不得私自以经管舞蹈团的名义在外活动;也不可以舞蹈团排练或比赛为由不经过向班级负责人或导员请假随意旷课与旷早晚自习。
第八条经管舞蹈团积极主动承担经管学院学生会所办活动的任何舞蹈工作,学生会也应该主动提供任何有助于宣传舞蹈团给予舞蹈团展示机会的舞台。
第九条舞蹈团固定职责外的活动或比赛,应同舞蹈团集体成员协商征求个人意愿之后再做决定。
第十条学生会应协助舞蹈团工作,借音响,请假等有关排练演出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舞蹈团与学生会应加强沟通,及时传递信息。如有表演,为保证排练质量,尽量第一时间通知舞蹈团。
第五章日常训练及内部审核条例
第一条每周日晚八点前所有成员到文综A大厅集合,进行日常
舞蹈训练。除每周日外,视情况而定增加训练次数(具体 时间待定)。
第二条各位成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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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请假制度
(1)若需请假必须与团长和副团长沟通。
(2)一学期若以不能克服的障碍为由(例如因美甲烫发等)迟到五次或缺席三次者或无故缺席排练或例会一次者,经由舞蹈团负责人与学生会成员商议决定罢免。
(3)一学期内若无缺席迟到现象将由舞蹈团负责人与学生会成员商议奖励该成员。
第六章制度的修改
第一条制度的修改应由文艺部部长与舞蹈团团长、副团长商量并达成一致后,制定和修改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制度修改后经分团委学生会审核通过后交由主管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该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团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使团员在组织的引导下不断进步。可以说,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基本组织进行思想建议、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正常的团组织生活,团组织的严密性就失去了思想基础。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具有统一要求、相对稳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下方面: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组织生活中,团支部可以联系当前的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团的组织生活可以通过团课形式,帮助团员了解的历史和团的光荣传统,明确共青团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团组织是依据什么原则组合而成的、团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等等,促使团员按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支部应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内存的问题和团员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展开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
4、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共青团担负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的光荣任务。团支部庆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帮助团员全面了解党的性质、任务、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激励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念。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团支部并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重要作用,在团的工作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组织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吸取团员的合理建议,同时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对团员执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另外,团支部的还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了解并及时解决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
团的组织生活主要包括团课、民主生活会、学习活动三种形式,其中学习活动在团组织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团的组织生活主要的经常性的内容。对于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制度;坚持正面教育;保证全员参加;结合实际确定内容。另外,为了扩大教育面,团支部还可以吸收团外青年积极分子参加或列席团的组织生活,但人数不宜太多。根据团的有关文件规定,院团委要求各系团总支两周至三周开展一次的组织生活。
团 员 发 展 制 度
为了更好的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院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入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概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知,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提出入团申请,一般应写书面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团申请人已经具备入团条件,便可发给《入团申请书》。《入团申请书》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向团组织表达入团意见的书面凭证,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受留团查看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三、经支部委员审查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程序一般为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须由到会所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的表决。
四、报系团总支审核后再报院团委批准。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院团委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院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推 优 入 党 制 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优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系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以系团总支为基础,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的主要来源。
二、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支部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4、其他的优秀团员
四、推荐的基本对象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推荐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两次,一次为学期初、一次为学期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学生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的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1、团员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每月按工资比例交纳团费。工资收入在15元以下者,交纳工资额的0.3%;工资收入每月在51元至101元者,交纳工资额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101元以上者,一律按1元交纳,自愿多交纳者不限。
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的当月开始,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额按规定比例缴纳团费。每月加纳团费的比例不包括其他临时性收入,如施工补助费,奖金等。但实际上已成为固定收入的津贴费,应列入固定资额。
2、没有收入的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5角。
3、如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4、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5、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6、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团组织应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7、系团总支按20%的比例留用团费,其余80%向上级团委交纳。个别团总支因团费收较少或外出流动团员较多,征的上级团委同意后,可以酌情考虑上交比例,但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向上级团组织交纳团费或少交团费。
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团总支留用团费的支出和上级团委对团费的支出应由当级团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学生会是一个自治的管理团体,是连接老师与同学的纽带,它具有双重身份――学生,检查、考核同学。这就要求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能够严格遵守制度。时刻对照章程进行自我反省与改善。
一、职责
1、主席:应该对学生会的活动有统筹规划,及时做出总结,对各部的阶段任务有明确规定。应适时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讨论、总结,计划活动。对学生会的活动动态及时掌握。
2、副主席:除对所分管的部进行监督、指导外,还应及时配合主席做好学生会工作。
3、纪检部:要求对学校的纪律进行维持,并同时监督,检查同学的举止,要及时发现各种不良现象。检查同学的日常行为。
4、体育部:组织各班认真上操,对每次外出活动及各项体育活动应该进行参与和检查。
5、卫生部:对各班的卫生防区进行检查,督促各班认真、按时收拾卫生,协助卫生老师检查好工作,对每次大扫除进行检查,检查各班的公物情况。
6、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如广播站、校报等,及时向同学传达学校近阶段对同学的要求。组织好各种文艺活动。
7、学习部: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了解同学对学校提出的建议或存在的想法,并能够及时解决,与宣传部办好各期的“思想园地”与“手抄报”。
8、组织部:应向同学宣传团的重要性,监督每位已入团的同学的言行举止,帮助还未入团的同学了解团的作用,使每位同学都能以“入团”为奋斗的目标之一,使每位团员能以自己是团员为荣。
二、日常检查
对于日常的检查不做过细分工,凡是学生会成员,都应及时关注学校动态,及时发现同学们的不良行为。
1、纪检部:对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二实中规章制度》检查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课间要维持好纪律,午休要按时检查、核对各班人数,课间操与体育部共同组织同学上操,对各班进行检查、打分。外出活动时要与体育部共同协助老师做好工作。
2、体育部:课间操时,要认真查清各班人数,组织好各班认真上操,并对各班进行打分。周一升旗要认真组织,对各班的带队情况进行打分,外出活动时,要协助老师提前做好工作,带队时要组织好纪律,并认真打分。
3、卫生部:对各班的卫生防区要时刻检查、督促各班认真打扫,不能出现卫生死角,要保证校园的整洁。定期大型检查,并对其打分。定期检查各班的公物,做好记录。
4、宣传部:对各班每期的板报进行检查、打分。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对广播站和校报小组定期检查,以保证宣传工作的质量。
5、学习部;检查好各班活动课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各班送来的“思想园地”稿件的内容、主题、字迹认真程度进行评分。与宣传部一起组织好各期的校报、思想园地、手抄报及其各项文艺活动等。
6、组织部:检查每位团员的举止,时刻提醒其言行,让每位团员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平时与学生会共同检查及为各项活动评分。
三、要求
1、首先要求每位学生会同学必须端正思想,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同学们树立好榜样。工作方式要恰当,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对各项活动进行评分时,要求每位成员要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能袒护自己班级或其他班级,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分数。
3、做到大胆负责,发现问题要敢于提出、制止,并注意方法,尽量做到不伤害同学。
4、各部之间要团结,不起内哄,服从安排。不能擅自更改工作任务。
5、不能以自己是学生会成员而忘乎所以,目中无人,要做到谦虚、礼貌。
四、奖惩
学生会奖惩条例直接与班级考核挂钩。推行奖惩机制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惩罚
1、没有做到以身作则,违反校规校纪以及学生会制度3次以下者(包括3次)给予警告处分,3次以上者,开除学生会。
2、有活动时,无故迟到3次以下者(包括3次)给予警告处分,3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不到3次以下者(包括3次)给予记过处分,3次以上者,核对平日表现给予记过或开除学生会处分。
3、连续3次(包括3次)无故不按值班安排填写当日情况者,给予警告处分,3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填写的内容不属实或不负责任者给予本条上述同样处分。
4、工作期间嬉笑,不严肃、不认真检查或私自开留3次(包括3次)以下者,予记过处分,3次以上者,开除学生会。
5、包庇自己班级或其他班级3次(包括3次)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3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奖励
1、年终对各部及每人进行考核。奖励有突出表现的部或个人。
2、推行民主评议制,对所有成员及各部进行评议。
3、同样情况下,主席、团支部书记和各部部长的分数高于其他成员。
一、制定目的: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科技部是系团委学生会领导下的为全系学生服务的组织。为了确保科技部的正常工作、提高科技部的工作效率,同时为了便于工作管理及优化,根据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制定此规定。
二、具体规定:
1、礼貌
部门成员不仅要对协会内部指导老师及上级领导礼貌,而且要尊敬各班班导和任课老师,对各班班委礼貌。无论遇到什么领导都必须礼貌的打招呼。
2、纪律
(1)工作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时是同事,平时是朋友。
(2)无故不能缺席会议,有重要事情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能离开。
(3)开会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想好开会该怎么做,有什么要说的现准备。
(4)开会必须穿着正式,必须带工作证。
(5)无论什么会议,必须做好每场会议的记录。
(6)每次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必须回复。
(7)开会前必须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
(8)会议过程中不能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有人发言时不能在底下说话。
(9) 对上级布置的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保质保量。
(10)不要为任何事情找理由,不会的就及时去学、去问。
3、工作要求
(1)组织活动前必须写出详细的策划书,得到批准后做好充分的活动前准备工作。
(2)活动前必须做好宣传工作。
(3)活动中必须积极和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组织,服从上级指挥,遇到问题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反映。
(4)活动后必须写好活动简报,做好后期的宣传工作,写好工作总结,不能拖拖拉拉。
(5)本部门没有活动而其他部门有活动时,必须服从调配,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及积极参与。
(6)平时没事时多多学习,多想问题,多尝试策划有创意的活动。经常和本部成员一起讨论问题,加强团结,加深感情。
(7)牢记学生会是一个服务性学生组织,不要把自己的姿势放得太高。牢记自己是学生干部,注意形象,为其他同学树立模范榜样。
舞蹈团规章考核制度
减分制度
1、有反人民、反社会主义言行的;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泄漏国家秘密等言行的;扣除行为人 5分/次。2、违反宪法、法律的;扣除行为人 5分/次。
3、道德品质恶劣,作风不正,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扣除行为人 5分/次。
4、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社会公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扣除行为人 5分/次。
5、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扣除行为人 4分/次。
6、舞蹈团成员之间发生争吵、辱骂、斗殴等不良行为破坏舞蹈团团结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行为人 4分/次。
7、发表不正当言论或实施不正当行为制造同学间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行为人 4分/次。
8、泄漏舞蹈团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扣除行为人 3分/次。9、蓄意诽谤、中伤他人,损坏他人名誉的;扣除行为人 3分/次。10、学校或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服从上级安排的;扣除行为人 5分/次。
11、不配合其他分团的正常工作或故意制造障碍的;扣除行为人 5分/次。
12、在工作中不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但又不宜给予处分的;扣除行为人 4分/次。
13、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或包庇错误行为的;扣除行为人 4分/次。
14、限时完成的工作、需要提交的各种档案,而未完成、提交或敷衍了事的;扣除行为人 3分/次。
15、损坏和丢失舞团档案及财务的;扣除行为人 3分/次。并给予赔偿。
16、在开课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2分;无故未到者每人每次扣4分。(备注:以上迟到、早退、未到者在请假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没学期累计次数超过5次者扣2分;10次者扣4分。依次类推)
加分奖励制度
一、加分条件:
1、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后,主动请求协助完成其他工作的;嘉奖行为人 3分/次。
2、学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嘉奖行为人 3分/次。3、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嘉奖行为人 3分/次。
4、向舞蹈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嘉奖行为人 2分/次。5、积极参与校系组织的各种比赛或晚会者者;嘉奖行为人 1分/次。6、在校系比赛获奖者,嘉奖行为人或团队 2分/次;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嘉奖行为人或团队 2分/次。
7、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视情况予以相应加分奖励。 二、奖励方式:
1、个人奖: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团员或干部、系学生会先进个人等。
2、集体奖:校团委优秀团队。
备注:每位成员基础分100分,每期得分低于5分者给予提醒;总分数低于30分者将会被舞蹈团自动除名。
美团外卖规章制度
舞团规章制度(共3篇)
团学工作汇报
如何加强团学工作汇报
团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