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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

2024-03-25 00: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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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解决中坪村发展中“干部干、群众看”、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够和参与的途径不多等问题,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情村民商量着办,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以“爱心超市”积分换物为基础,在人居环境、学生、劳动力、留守妇女和老人、党支部、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县委“4+2”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关要求,特制定中坪村社会治理积分使用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积分制管理方便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正确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积分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实施主体及对象

(一)实施主体。中坪村民委员会是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片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入户宣传积分管理办法,每月开展入户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对象。社会治理积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三类:村民个人(含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以户为单位积分。

三、积分方式

积分项目分为五类(共计100分),其中:人居环境类(50分)、先锋模范类(20分)、学生就学类(10分)、创业就业类(10分)、团结友爱类(10分)。

1.人居环境类(50分)。重点检查五净(庭院、客厅、厨房、卧室、厕所):庭院清扫干净无生活垃圾、废弃物(15分)。客厅地面干净家具无明显灰尘(10分)。厨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10分)。卧室床铺干净整洁,衣服鞋帽摆放整齐(10分)。厕所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垢粪便无外溢,满足如厕要求(5分)。

2.先锋模范类(20分)。重点检查评比党员家庭是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普通群众家庭在产业发展、公益事业中的参与作用(10分);是否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5分);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5分)。

3.学生就学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父母是否支持、鼓励、督促学生入学(5分),学生积极读书(5分)。

4.创业就业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劳动力是否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外务工没苦着钱,在家到处去蹭吃蹭喝、打牌不务正业。(5分),富余劳动力是否充分就业创业(5分)。

5.团结友爱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子女是否孝敬父母,给予了必要的生活帮助,父母是否关心关爱子女、是否存在家暴(5分);邻里等关系是否和睦(5分)。

四、积分运用

(一)考核程序。积分认定分三大程序:检查评比、公示公告、确定积分。具体操作流程为:网格员(包括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知名人士)入户评比―领导组审核―张贴公示―确定积分并录入积分管理平台。按照一月一评比要求,每月20日至25日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打分;公示无异议后,将对70分以上的实行“积分”,得分为80分至85分的积1分,85分以上至90分的积3分,90分以上的积5分;全村以户为单位,分别建立积分账户。

(二)使用管理。对连续3个月获得积分5分的农户,给予奖励5分的积分,对连续3个月评为最后的农户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利用曝光台进行曝光。每积1分可在村爱心超市兑换1元人民币的等值日常用品,积分可累计使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治理积分工作领导小组,村指挥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动员会议,讲解社会治理积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利用群众会、印发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亮积分、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积分评比及使用管理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每一项工作要保证群众全方位参与并得到认可。

第二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抓好社会治理实效,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农牧民党员作用,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现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实施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工程,以“对党绝对忠城”抓牢基层党建,以深化“五个认同”抓牢思想教育,持续引导农牧民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激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推广积分制管理、完善奖怠机制,加快形成村支部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工作格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人民安居乐业。

二、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管理职责。农牧民群众是积分制管理的主体,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应带头参与,以户为单位积分,重点抓好常住户的积分管理。积分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调整积分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抓好积分制的监督落实。片区干部、双联户长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认定程序。积分项目主要为周一升国旗、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夜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等各项村级活动。村按照网格化村民小组分别建立积分台账。每次活动发放积分卡,按月收回建立积分兑换台账,每季度汇总公示,每年上报优秀村民名单。

三、积分项明细

(一)积分情况说明。本制度适用于各行政村农牧民群众,主要分为直接计分项和否决项,积分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不封顶。各行政村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每1分约人民币1元的价值进行奖品兑换。

(二)计分项明细。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可按照下面分类计算积分。

①积极参与本村事务管理和村级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法律讲座各类活动的每次计2分。

②积极参加周一或重要时间节点“升国旗集中宣讲”活动的每次计2分。

③积极参加农牧民夜校学习,达到规定时长的每次计2分。

④根据村级组织安排,参与村级治安巡逻、十户联防、维稳值班等工作的每次计2分。

⑤服从村党支部安排,每周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每次计5分。

⑥积极主动向村委会上报各类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每次计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计50分。

⑦其他有着较大正面影响的可由党支部视具体情况计2-50分。

(三)否决项明细。有违法行为或下列影响恶劣行为的列入积分否决项,取消整户积分资格,并按照程序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后续积分资格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

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搞迷信活动,家庭成员中“五类人员”进入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可疑人员、可疑线索知情不报的,参与“零散朝觐”的,取消积分资格。

②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取消积分资格。

③参加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传播暴恐音视频的,不按照正常信访程序,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取消积分资格。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村级积分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工作队队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任成员,双联户长、片区干部应依据工作实际向领导小组提供意见建议。

(二)积分实际运用。

①有条件的村可设立积分兑换超市,从积分超过基础分值的居民群众中进行星级评选,对表现优秀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实物奖励。

②将农牧民群众积分情况纳入“四方联动”信用贷款参考项,每年评定ABC级新用户,评定“风范之星”,享受利率优惠。

③根据积分情况,每年从示范带头效果好的村民中评选优秀双联户长、优秀党员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乡级监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各行政村需按季度将积分统计情况向乡党建办反馈,年底将优秀村民名单报乡党建办汇总;村级按照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由乡级研究修改。

第三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新闸村乡村振兴步法,常年保持村容整洁,提高村民素质,引导广大村民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整洁、卫生、环保、节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积分制管理专班。

二、制定村民积分明细及积分兑换方法,(积分明细及兑换办法附后)并将积分细则及兑换办法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为村民发放积分卡,村民积分随时变动。

三、为将村民积分与垃圾分类积分融合管理,今年给每个农户再配备一个垃圾桶,让农户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村内确定一个垃圾收购员每周确定一天时间分别到小组定点定时收购可回收垃圾,收购价格按高于市场每斤0.02的价格,差额部分由村委会补偿。

四、开展一次专项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活动,以此推动村民积分制活动。专项积分活动共设9个积分项,计500分,此次活动中,村委会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检查评比,农户在第一次评比时没有做如第二次做了同样享受加分。积分满500分的可直接兑奖话费。

第四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印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委农办〔20xx〕3号)精神,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重点,以群众自我服务管理为核心,扩大积分制管理覆盖面、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设计、夯实积分制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奕雄

常务副组长:刘永强

副组长:赖文杰、陈冠东、刘毓琼、黄炳雄、邓伟东、江惜文、单润潮、李举锋、朱敬良

成员: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点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xx年推行光耀村积分制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2023年起,在全街11条行政村逐步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村积分制管理工作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家庭单位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进行积分计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增江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评分表》,结合各村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积分流程。村制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村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季一评分。积分可由本人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申报,可由村民代表代为申报,也可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考评登记。

(2)一季一公示。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定期对家庭积分进行考评,考评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每季各村评选出2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之星”。

(3)一年一评先。年底各村评选1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先进户”。

(二)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兑换奖励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干净整洁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推荐评定必须是积分排在全村积分靠前的家庭,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先进代表。

2.开展积分兑换与奖励。积分兑换设定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村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

(1)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自愿捐赠帮助积分兑换点补充货源;

(2)有条件的村可考虑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3)由政府作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试点村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村“两委”人员、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的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考评,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村确定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精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将治理目标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全面衔接,着力妥善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

2.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3.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4.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5.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23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第六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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