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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丰盛镇乡村治理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区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相关部署,结合《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xx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xx〕7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逐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意义目的。在农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村风民风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群众的落后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营造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积分制度范围是20xx年度: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2023年度石家村、梨坪村、街村、桥上村。积分对象为各村农户。
(三)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步骤。采用先行50%村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
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试点村时间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其余村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每户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一)基础分项100分
1.爱党爱国10分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2分。
(2)在村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主动发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2分。
(3)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家庭成员积极报名入党、入伍2分。
(4)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4分。
2.人居环境30分
(1)庭院“三不见”6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6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6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6分: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三归”6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3.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村规民约5分。
(2)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5分。
(4)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5分。
4.乡风文明(2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10分。
(2)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学科学、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0分。
5.示范带动(20分)
(1)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10分。
(2)参与乡村建设行动5分。
(3)带头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带头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宣传宣讲活动,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通过后加0.5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参与检查评比等村务工作,加0.5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并落实管护责任加1分/月。
4.庭院栽花植绿1分/月。
5.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每项荣誉分别加1分/月。
以上第1-5项加分项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6.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20分/年。
7.为村集体招贤纳士,劳动关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约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或为村集体购捐农资生产资料达10万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20分/次。
以上6-9项以家庭为单位加分,由评分小组根据情况在月度做好记录,年终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12月月度积分和年度总分,12月可兑换物品,并参与年终评比。
(三)减分项
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3.坐等政府补贴补助,不思进取,宣扬“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乱搭乱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体财产,扣10分/次。
7.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8.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2分/次。
9.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以上1-9项,以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按月减分。
以上积分项目和评分标准供各镇街参考借鉴,各镇街、村(农村社区)可根据镇情、村情、民情实际,增减调整积分项目内容和积分分值。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村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丰盛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
评分时间为每月底进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1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可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采购相对应的物品,或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水杯、手机壳等,各村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所购物品需保证质量安全。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5)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2.荣誉激励
在积分兑换的基础上,各村(农村社区)每月评选10-15户“乡村治理示范户”,授予流动红旗,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
试点经费由区补助,镇统筹方式解决,村也可使用集体收入资金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盛镇成立以党委书记肖帮雷、镇长吴谦为双组长,副镇长赵进、宣传委员覃斌、组织委员杨梅、副镇长王琳为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宣传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党建、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序开展,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我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实施农户积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内容,以农户积分激活内生动力,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积分制调动乡村治理工作中村民参与热情,通过建立积分制长效运行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凸显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将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固本强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好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头雁和战斗堡垒,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维护农民权益,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积分制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激活村庄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以积分制推动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协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和核心矛盾,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影响农民安居乐业、乡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统筹把握方向。以镇、村党组织为主导,组织实施积分制,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持续推进。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积分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二)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按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在本村长期居住的农户,有独立户口和独立宅院,均可参与积分评价;老年户可自愿参加。积分主要考察评议农户五个方面表现:包括党的建设、民生保障、环境整治、文明新风、遵纪守法等。其中环境整治和文明新风为日常积分,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每项基础分值40分;其他为年度评议积分,每项基础分值为20分。总基础分值140分,每个自然年度汇总一次,采取“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年度总得分。
(三)精准划分片区和评议小组。各村以片或组为单元,精准划分范围进行评议,原则上每组不超过100户为宜。根据划分单元数量成立积分评议小组,原则上每组不少于5人,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日常负责所在片区农户的宣传、管理,进行评议时,实行小组交叉考察评议。
(四)规范评议程序。日常积分,评议小组要开展现场实地查看,结合农户日常表现,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提出积分初步意见;经全体评议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算季度积分成绩。年度积分,采取个人申报与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根据积分表实事求是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小组进行核实,提出年度积分初步意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包村领导、包村人员参加并进行监督,公开审议提出修改意见;评分结果在村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乡村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积分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累计,年终与各类评先评优挂钩。
农户积分作为评星定级及荣誉评定依据。得分居全村前1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五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11%―2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四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21%―3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三星级文明户”称号。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户颁发奖牌,并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农户积分情况作为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重要依据。农户积分配套系列奖励,主要包括政府贴息贷款、适度扩大本地银行信贷额度等。
(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逐步将各种评选、考核纳入积分制,形成一个积分多应用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撬动和健全包括政府奖补、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在内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将积分制纳入镇纪委、村监委会监督范围,确保程序依法合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党建、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龙雨庄村、武家汇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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