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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小学
关于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维护我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全面收缴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为工作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从而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做出奉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从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成立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领导小组:
组 长:
张龙
成 员:
各班班主任
三、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1、突击收缴管制刀具,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学校组织安全保卫室、总务处、班主任等人员深入学生教室及校内的公共场所,对学生中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及其
他危险品,并使之常规化,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发生的涉刀违法事件。
2、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门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严防社会上无业人员进入校园。切实预防校园内涉刀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生命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学生关注健康、珍惜生命的意识。杜绝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现象,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素质与预防应急能力。
四、整治时间与步骤
1、宣传发动(2014年10月10日)
(1)通过学校宣传橱窗、悬挂横幅、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教职员工、每一个学生都知道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它不仅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通过大力宣传,让学生能自觉的上缴手中的管制刀具,并能自觉的检举揭发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
(2)发动学生共同签定《不携带管制刀具倡议书》,从源头上确保管制刀具不流入校园。
2、全面落实整治(2014年10月10日—11日)
(1)领导组成员到学生教室以及校园内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一旦发现将及时收缴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
(2)发动班主任排查班级不稳定学生,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定
期对他们进行谈话,必要时请求当地派出所人员与其谈话;并与家长及时沟通,共同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3)建立举报制度
教育并鼓励学生及时举报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并对举报人给与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8572069
五、巩固(2014年10月12日)
对前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分析,并将这一活动常规化,确保校园内没有管制刀具,从而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的安全。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涉刀案件发生的个人、班级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六、要求
各班班主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声势,在学生中形成人人不携带管制刀具,人人能够自觉监督、举报校园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人人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二00七年一月十四日颁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6、一些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使用的刀具如西瓜刀、菜刀等,如果“不务正业”,被私自改装、用于斗殴或无正当理由出现在公共场合,警方就能把它们视为管制刀具予以没收。
黄山小学 2014
蓝溪学校小学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收缴活动方案
为巩固平安和谐校园成果,保护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校园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着力解决学生携带危险品进校园问题,根据管制危险品的预警通知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光辉
副组长:李碧莲
成员:肖国富、黄勇、刘祥卓、刘丽香、阳媚、各班主任。
二、排查范围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
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4.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5.烟花爆竹、打火机、玩具枪、棍棒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三、明确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棍棒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四、排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在全校普遍组织开展一次“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远离刀具,珍爱生命;
2.严禁学生及其家长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
(二)集中排查。
采用“班级自查,学校突查”的一体的防范措施。1.班级自查,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的自查小组,以班级为单位随时检查,把查处违禁物品作为班级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学校突查。学校成立校园突击检查小组,以学校为单位一周一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共同处置。
(三)总结整改
3.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严肃整改,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班级要把“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排查”活动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让学生明确开展收缴校园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2.建立班级监督和及时举报制度。各班建立班级安全小组,摸清学生中管制刀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及时举报,通过班主任、任课老师、值班领导,安全值日教师,安保人员等人员给予收缴。
3.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教室、食堂、操场等场所进行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4.开展净化书包、净化课桌活动。各班主任每周不定期对学生书桌等进行排查,让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无处藏身。
5.规范学校食堂刀具的管理。学校食堂的刀具,安排专人保管,使用后要及时放进安全之处。
6.加大值班力度。安保人员密切关注进入校内学生的动向,严禁可疑社会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进校园,一旦发现,应及时收缴,并做好登记,努力堵住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的源头。
蓝溪学校
2017年2月
关于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维护我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全面收缴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为工作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从而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做出奉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从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成立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领导小组:
组 长:王鹏
副组长:王月春
岳耀胜
组
员:郭庆科
陈存刚
陈 山
宋益顺
各班班主任
三、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1、突击收缴管制刀具,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学校组织安全保卫室、总务处、班主任老师深入学生教室及校内的公共场所,对学生中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并使之常规化,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发生的涉刀违法事件。
2、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门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严防社会上无业人员进入校园。切实预防校园内涉刀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生命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学生关注健康、珍惜生命的意识。杜绝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现象,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素质与预防应急能力。
四、整治时间与步骤
1、宣传发动(2016年9月1日-10日)
通过学校宣传橱窗、悬挂横幅、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教职员工、每一个学生都知道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它不仅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通过大力宣传,让学生能自觉的上缴手中的管制刀具,并能自觉的检举揭发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
2、全面落实整治(2016年9月19日-20日)
(1)领导组成员到学生教室以及校园内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一旦发现将及时收缴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
(2)发动班主任排查班级不稳定学生,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定期对他们进行谈话,必要时请求当地派出所人员与其谈话;并与家长及时沟通,共同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3)建立举报制度
教育并鼓励学生及时举报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并对举报人给与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
五、巩固、迎接检查(2015年9月21日-30日)
对前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分析,并将这一活动常规化,确保校园内没有管制刀具,从而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的安全。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涉刀案件发生的个人、班级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六、要求
教导处、总务处和各班班主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声势,在学生中形成人人不携带管制刀具,人人能够自觉监督、举报校园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人人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二00七年一月十四日颁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6、一些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使用的刀具如西瓜刀、菜刀等,如果“不务正业”,被私自改装、用于斗殴或无正当理由出现在公共场合,警方就能把它们视为管制刀具予以没收。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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