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集)》。
1、强化企业资金预算管理,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应依据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和企业资金资金的实际状况来科学合理的编制企业资金预算。企业要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来筹集、使用和管理企业资金,不可随意的筹集使用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资金管理,对企业资金的有效管理发挥作用。资金预算管理有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规范货币资金的管理程序,确定货币资金执行的审批权限和制度,超限额或重大事项资金支付要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或超审批权限的资金支出。严格企业内部资金收入和支出审批程序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实现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的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银行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的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能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 但如果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了预算的不合理,可以对于企业的资金预算进行全面的考察并结合企业决策者的意见了合理的.修订企业的资金预算,以确保企业的资金预算更符合企业的需要。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资金管理。
(1)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企业资金制度,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包含资金预算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资金筹集制度、资金日常使用制度、资金投资制度、资金核算制度等。企业应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运用于企业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任何资金环节都有有章可循且必须按章办事,保证资金收支的高度集中,确保有限资金用到重点上,使计划外开支、无效益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不该花的钱决不乱花,该花的钱每一分都用到刀刃上,管理制度《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强化企业资金的日常管理。企业应严格控制资金开支范围,杜绝一切无计划的、不合理的资金开支,减少资金浪费,促进企业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企业内部划分责任中心,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其树立资金有偿使用的观念,使各部门自觉的加强其资金使用的管理并控制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无效使用.同时.企业应建立各部门的资金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奖惩处理,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使企业的所用员工都树立资金管理意识,确立资金成本的观念并调动其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资金管理人员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合理设置会计、出纳及相关的工作岗位,确保各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制约。会计、出纳岗位应相互分离,不允许一个人办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对于企业资金管理的有效控制,把监督关口前移,将更多的精力放到资金管理审计中去,强化资金事前计划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资金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一、目录
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处置制度
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
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设备管理中厂长的职责
(1)批准设备年大修计划。
(2)重点设备的改造审批工作。
(3)重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
(4)审批设备报废处置工作。
(5)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6)批准设备管理考核结果。
(7)批准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2、设备部长的职责
(1)制定设备年大修计划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
(2)批准和审核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计划。
(3)制定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4)制定或批准设备检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5)组织实施本厂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
(7)主持设备管理理论和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的推广。
(8)制定和审批设备操作规程。
(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审核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12)审核设备管理考核结果
(13)对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车间副主任的职责
(1)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2)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
(3)制定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制定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5)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努力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7)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对车间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1)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设备科长的职责
(1)完成各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2)负责设备款项的账务管理和支付申请工作。
(3)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4)检查维修班设备维护、检修等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情况。
(5)监督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实施的情况及验收,并进行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厂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7)下达设备整改通知,并监督实施。
(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
(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0)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全厂重点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做好全厂重点设备的性能跟踪管理工作。
(3))建立所有设备润滑点及要求的台帐,并记录实施情况。
(4)负责全厂仪器、仪表、计量设备周期检验的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厂固定资产台帐及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工作。
(6)做好对仓管员和仓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机加工非标件的图纸绘制和集团公司机修厂加工件的联系工作。
(8)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的考核统计。
(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维修班长的职责
(1)协助车间副主任完成月设备检修计划和备件采购计划。
(2)负责对本班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包括本班人员的出勤记录。
(3)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4)负责维修工作的人员安排,并提供维修方案及要求。
(5)负责检查维修任务的完成情况。
(6)完成本班设备管理要求的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和记录工作。
(7)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
(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检修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设备维修人员的职责
(1)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2)所有维修人员都负有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
(3)日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日班的维修和不定时巡检的职责。
(4)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的定时巡检职责。
(5)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处理当班设备故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设备巡检记录。
(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技术员的职责
(1)参与购进物资的验收(数量)的职责。
(2)准确提供物资的购进和月消耗报表的职责。
(3)熟悉备品备件名称、性能、用途。
9、设备科的职责
(1)提供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零配件。
(2)收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给予设备的技术支持。
(3)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
(4)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
10、维修班的职责
(1)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
(2)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3)努力完成车间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4)保证车间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职责。
(5)做好本班区域清洁卫生。
(6)保证废旧材料堆场整齐、有序。
三、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在设备检修时能及时领用相关材料和备件,同时,为保证备件质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降低仓库库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备件的采购必须遵照《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用备品备件采购使用流程》,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
第三条各车间副主任、机修班长根据生产设备和备件库存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备件计划报厂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第四条备件采购计划必须注明备件型号、规格(关键尺寸)、数量、品质要求及使用时间,非标件需注明主要参数或附带图纸,否则,处罚申请人200元,且不列入采购计划。
设备部长在当月26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的备件计划审批后交设备科整理,设备科于当月27日前报公司采购部存档,并进行采购。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采购均进行比价采购。设备、备件比价小组由厂长、设备部长、设备科长三人组成。采购的物资需由采购比价小组三人同意签字后进行,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
第七条设备备件进库前,必须经车间、设备科组织相关三人以上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应退货。
第八条不允许节假日或休息时间采购物资进仓库,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第九条自采购申请批准后,一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500元,二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1000元。若因此造成损失的,采购员负主要责任。
根据采购申请已采购的物资,自购回之日起,两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申请人;三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20%处罚申请人;超过三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30%处罚申请人。
第十一条急件的采购可以不安正常的采购程序,但采购后次月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否则,处罚相关人员每人500元。
第十二条各车间、部门每月急件不能超过两次,否则,处罚申请人500元。
第十三条未办有采购申请的备件均为急件。
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安全和现场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车间副主任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设备检修计划报设备部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
第三条设备部长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同设备科、车间相关人员商定计划检修实施方案,并于月底生产调度会上传达和安排。
第四条设备科根据计划检修安排的工作,一是建立相关台帐,二是准备检修所需物资。
第五条设备停机维修,维修前,必须挂有鲜明的停机标志,违反者,按一次每人200元处罚。
第六条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对终止维修1小时的现场,发现还存有配件、工具、停机标志等维修垃圾的情况,按一次每人50元处罚。
第七条维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维修记录,处罚维修班长每次50元,若属值班维修的,则处罚值班维修人员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八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按规定做好检修质量验收签字的,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设备计划检修登记表》,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十条设备部长或设备科安排的临时检修任务,由设备科以书面(整改)的形式下达到车间,未及时下达,处罚设备科长100元。
第十一条车间接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处罚车间相关责任人每人200元。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遵照《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五、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提高维修工工作的责任心和维修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值班期间实施维修的人员必须记录检修内容在值班记录上,发现不做记录的,一次处罚50元。
第三条属计划检修的,检修后,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签字,否则,处罚当事人20元,处罚设备科长50元。
第四条对当天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0元。
对当月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元。第二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20元。
第三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30元。
第六条计划检修后的设备当月发生复修,处罚参加检修人员20元,处罚维修班长30元,处罚车间副主任50元,处罚设备科长30元。
第七条对经常出故障,特指单月发生三次以上故障的问题,车间不能解决的,车间需书面向厂领导反应,由厂领导组织解决。
第八条设备技术改造的设备,在试运行阶段,不列入本制度考核。
六、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正常生产,及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负有巡检职责的人员为:
(1)值班维修工的定时巡检;
(2)值班操作工的定时巡检;
(3)日班维修工的不定时巡检:
(4)设备管理员对重要设备的定时巡检;
(5)车间副主任、设备科长不定时的巡检。
第三条定时巡检:设备处于运行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巡检特定设备的巡检称为定时巡检。时间间隔由车间根据设备重要等级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时,无需定时巡检。
第四条不定时巡检:不论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还是停机在状态,按最长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系统或全面的巡检工作称为不定时巡检。不定时巡检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
第五条不按规定的时间实施巡检工作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六条未进行巡检而做虚假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七条巡检后,不按规定做好巡检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第八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九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未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事后按问题发生的情况分析处罚。情况分析由设备部长、设备科长、车间主任、副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巡检后,未及时发现问题的,且造成事故的,发生一次,事后按事故损失接受处罚。事故损失小于5000元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事故损失大于5000元(含5000元)的,接受公司事故处理组调查处罚。
第十二条巡检内容及要求由各车间根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定。
七、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在全面、细致进行设备维护、润滑保养的同时降低消耗,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科按设备流程制定全厂设备润滑点,并根据重要程度和润滑频率把各润滑点分类编排,分为天、周、月、年四类,同时注明润滑油种类、数量。
第三条车间各部门严格按润滑要求完成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不做记录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条对不按规定进行润滑的岗位,处罚岗位领导100元,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条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润滑工作的,必须如实报设备科备案,并注明完成时间。否则,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罚。
第六条对不进行润滑工作而弄虚作假填报记录的,一经查处,处罚填报人500元。
第七条润滑后现场不得留有明显油污,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第八条废油需收集交仓库处理,不得随地泼撒,否则,查处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九条设备科每月对车间各部门设备润滑情况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设备部长。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50元。
配电室每二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一条车间各电气控制箱,每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二条磨机(绕线式)电机,每月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尘清洁工作,此项工作未进行,或没有工作记录的,处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第十三条厂区照明设施,每月必须做一次全面的检修,每季度进行一次除尘工作,月底检查发现不能点亮的,每盏灯处罚维修班100元;积灰严重的,每盏灯处罚维修班50元。
八、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重点设备故障给生产带来较大的影响,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减小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点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建档管理,并由设备管理员定时巡检。
第三条对设备管理员的定时巡检管理,遵照《设备巡检管理制度》进行。
第四条具有重点设备不定期巡检职责的人为:设备部长、设备科长、车间副主任。
第五条巡检发现重点设备有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否则,处罚相关人员200元。
第六条对重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后,不光维修班做好记录,设备科必须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否则,处罚设备科每次20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
第七条重点设备的检修记录,除了时间、人员外,还必须记录故障原因、检修方法、处理结果、相关技术参数。
第八条对重点设备的检修,检修后,必须由设备副厂长组织设备科长、车间副主任进行检修质量验收,并签字认可。
九、设备事故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的责任心,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分清设备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事故:指设备损坏未按正常使用规律损坏,且损坏程度超过正常值的事故。发生设备事故绝大部分情况是人的因素造成。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设备,或长时间不做检查的设备,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设备,易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一般设备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第三条一般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小于1万元的设备事故。
第四条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设备事故。
第五条对新安装的设备,未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造成设备损坏的一般设备事故,当事人承担20%的赔偿。
第六条对烧电机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30%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承担10%的赔偿。
第七条对提升机掉落的一般设备事故,处罚维修班500元。
第八条对皮带机皮带划破的一般设备事故,维修班承担20%的赔偿,车间当班操作人员处罚200元。
第九条对铲车爆胎的一般设备事故,铲车班承担20%的赔偿,并处罚铲车班长100元。
第十条直接损失小于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成立设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厂设备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为:厂长、设备副厂长、设备科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直接损失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厂直接报公司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
十、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及时地为生产服务,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备品备件必须按类别整齐存放,库内保持清洁卫生。违反本条罚款50元/次。
第三条各类备品备件铭牌、标志齐全,帐务健全,台帐齐全。缺1项处罚25元。
第四条必须熟悉各种常用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大致数量、摆放位置,设备科作不定期抽查5~10种,不合格1项罚款25元。
第五条保持消防器材干净、有效,否则处罚50元/次。
第六条库存物资帐物不符,所缺物资仓管人员照价赔偿,每月没有按规定时间向财务科、设备科提交的各种报表,缺1种报表处罚50元,填报数据不准确性和不真实,每项处罚25元。
第七条脱岗每次处罚100元,串岗每次处罚200元,睡岗每次处罚50元,迟到、早退则按水泥厂相关劳动纪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因在岗期间没有看管好或者下班期间没有上锁导致物资流失,仓管人员照价赔偿,若仓库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调查,追回流失物资,否则由仓管人员自己承担损失。
第九条值班期间仓管人员必须及时提供库内物资,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否则处罚50元/次,若不能及时提供物资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则由仓管人员自行承担。
下班期间,如因生产上急需备件时,要随叫随到,不得推诿,否则,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二条仓管人员在交接手续时必须清点物资,确保帐物相符。帐物不符不予接手,否则由接手人自行承担缺失物资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设备管理,在明确设备报废程序的同时,不允许未报废的物资当报废处置,也不允许报废的物资当未报废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废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财务、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和鉴定。确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填写申请报废。
第三条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破坏,精密度极差,经技术经济分析和鉴定后,无大修价值时,可以报废。
第四条由于意外事故,使设备损坏极为严重,确已无法修复时,可以报废。
第五条设备虽未损坏,但因其技术陈旧,、性能低劣、能耗高、效益差、经过技术经济分析,可以报废。
第六条大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70%时,可以报废。
第七条由于扩建、改建、工艺改造等原因,必须拆除的设备已不能改作它用,其净值低于原值50%时,可以报废。
第八条国家指定淘汰的设备,要及时予以报废。
第九条废旧材料堆放处由车间维修班负责管理。发现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堆在一起,处罚维修班200元,车间副主任100元。
第十条钢锻、钢球房由车间磨机班负责管理。发现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混堆在一起,处罚磨机200元,车间主任100元。
第十一条废的润滑油由仓库负责管理。发现新油和废油混堆在一起,或废油没贴标示,处罚设备科200元,处罚仓管员100元。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厂里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单台设备价值超过1000元的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第三条对新购进的设备,次月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的,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第四条建立的固定资产台帐不全面,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第五条每年年底,由设备部长组织设备科对全厂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并检查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情况。
第六条对不常用的公用工具,如千斤顶、葫芦等由仓库保管,使用时使用者必须在仓库登记,否则,处罚仓管员和使用人员各50元。
第七条对常用的公用工具,以班组的名誉在仓库领用登记,设备管理员每三月做一次清点,发现有遗失的,由领用班组负责赔偿。
第八条未经厂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租用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特别是汽车、铲车、公用工具、房屋设施等,违者,处罚1000元。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遵照《设备报废处置制度》
十三、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作用,正确维护和使用好设备,提高处理设备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厂的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统一由设备科设备管理员收存。
第三条技术资料需准备至少两份,一份交集团公司档案室保管,一份由设备科保管。
第四条新购制的设备,必须向生产厂家索取产品说明书、或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藏未建档的技术资料,否则,一经发现,处罚500元。
第六条使用技术资料,必须向设备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注明归还时间。
第七条使用技术资料后,超时未归还的,一次处罚50元。
第八条使用技术资料,造成损坏的,处罚100元。
第九条使用技术资料,造成遗失的,处罚500元。
使用技术资料,不得任意涂改和作标记,否则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确实要涂改的技术资料,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无故遗失的,处罚设备管理员200元。
第十三条对已加工过的外协加工件的图纸,设备科必须备份,否则,处罚设备科100元。
十四、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定以下有关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二条设备运转率考核制度:针对水泥厂的重要生产线生料磨机、窑、超细粉磨机、水泥磨机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运转率指标(%)。在剔出库满停机、限电、无料停机三种特殊原因造成的停机外,设备运转率(%)的高低,直接反应了设备维护的好坏。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维修班。设备运转率(%)每升高、降低1%,奖、扣车间维修班100元。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三条设备维修费用的考核制度:对熟料生产线、超细粉生产线、水泥生产线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维修费指标(吨产品设备维修费),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维修班。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设备润滑用油考核考核制度:对使用设备润滑用油的各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设备润滑用油指标(每月多少油),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部门和维修班、机动班。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设备效能(电耗)的考核制度:对熟料生产线、超细粉生产线、水泥生产线分别制定相应的电耗指标(吨产品电耗),被考核部门是各车间、部门。熟料线、超细粉线按节约、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扣;水泥线按节约部分的5%进行奖励,超出部分的3%进行处罚。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此项考核纳入水泥厂每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水泥厂设备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车间、部门的管理考核制度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 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 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 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 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 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3、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6、不坐支现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条抵库。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根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1、工会财务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主席审批,任何人不准动用任何经费。
3、要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开支要坚持细算,任何支出项目都要事先请示,填写公物购置审批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购买物品要有二人,严格质量和价格。
4、动用专项资金要有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或预算,经研究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最后入账。
5、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财务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要精通熟悉业务,对收支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7、会计账目要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总工会报表,将一个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清楚,并提出当月收支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措施。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
8、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附公物购置审批卡,票物相符,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9、收缴经费要及时入库。要收一户如一户,不得在经手人手中过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当天收入当天交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0元,以防丢失被盗。
10、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县财政划拨当月发放;经费供养人员工资按经费收缴情况和地税代征情况发放。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