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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03-10 2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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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规范农场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成员素质,所以拟定农场管理制度。

2. 农场成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 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 岗位责任制

1. 管理者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2. 农场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3. 农场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农场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4. 农场各

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5. 农场各部应积极服从经理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6. 凡农场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经理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农场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管理者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三、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 农场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长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 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长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四、例会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办公室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会议时间: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全体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着重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注意:

(1).农场必须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

(2)农场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4)有专人做会议记录。

(二)成员会议考勤制度:

1、 迟到达3次者劝退;

2、 有关请假事项:请假条必须自己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带写);

3、 一学期请假达五次者劝退;

4、 旷会:一学期无故旷会达2次者劝退。

五、工作(劳动)考勤制度:

1、 请假次数累计超过5次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2、 工作中(一个月)请假达本月劳动次数2/3的劝退;

3、 工作中不积极,无故缺席达3次者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4、 迟到达3次者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5、 中途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达2次者劝退;

6、 以上情况累计达半数者劝退。

六、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1、有正确的心态,端正的态度,明白参加农场的目的是为广大同学服务,为锻炼自身实践能力,为体现自身价值。

2、有责任心,对所参加的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必要工作牺牲课余时间。

3、有热情。积极参加农场工作,在工作中待人接物充满热情。

4、有一定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准时且有质量的完成农场交予其的任务。

5、有优良的行为习惯。有恰当的言行举止,在对内对外的各种活动中不致影响学校形象。

6、有荣誉感。因为自己所在的农场以及在农场中从事的工作感到骄傲,做到处处为学校增光,处处为农场添彩。

7、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发挥集体力量,不刚愎自用一意孤行。

8、有亲和力。在工作中友善的对待同学,以亲和力作为工作中强有力的武器。

9、有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改革,敢于打破成规陋习,发展创新的眼光解决问题。

10、有毅力。应对工作坚持到底,锲而不舍,努力完成所给任务。

11、吃苦耐劳。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完成所给任务。

七、 财务制度

1、 学生使用经费需向董事长申请,同意后方可从基金会中提取资金。

2、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递交活动策划书和详细的财务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3、若活动费用为小数额(100元以内)各部门请先行垫付,采购后持发票方可报账。大于100元可向财务部申请预付。

4、在公司盈利一定数额后,拨出一定比例的现金款项记入基金,用于支持院内各项学生活动。

八、农场劳动制度

1、公司采用择优上岗制,员工总数限20人,所有干部雇佣期原则上为1年,干事1学期(半年)。(详见组织结构篇)

2、全体人员皆要参加劳动,服从生产部安排。届时公司将编组进行劳动,由生产部中选出的组长带队负责。

3、公司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组成,具有表决权。

4、农场劳动时间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5、所有成员均需服从董事会的一切安排。

6、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有义务为各个部门提供临时的义务帮助。

7、每学期(即半年)给与员工最高16个学时(即12个小时)的认可,每期末由董事会对全公司成员进行考评。考评等级分为 ①优(2个名额):16个劳动学时+奖状;②合格:12个劳动学时;③不及格:8个学时并开除。

8、在管理层做满一年,授予公司聘书,同时上报劳动学时;未满一年因事退出者,只上报劳动学时。

9、学时的上报将采用公函的形式递交到各系系主任处,记入各系农场劳动学时中。

九、奖励制度

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推荐农场优秀干部、先进个人。

(二)集体奖:推荐农场先进团队,优秀部门。

奖励时间:

(一)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总结,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上善农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证书。

(二)学期末总结,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证书。

(三)期末总评,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根据为:

1)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日常任务的完成情况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4)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

5)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农场的形象,为农场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成员换届工作交替制度

(一)产生程序:

1、 每学期都将进行一次成员招聘,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层换届。

2、由上一届成员推荐或招聘;

3、向被推荐人所在系专业调查情况;

4、综合评议审核;

5、农场全体通过。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经上一届成员推荐,成为候选人: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3、没有犯严重思想错误的记录,没有严重违纪行为;

4、具有在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工作的经验;

5、没有不及格学科。

6、吃苦耐劳。

(三)虽不完全符合以上条件,但以下一项或几项特别突出的,经农场审核批准,也可以成为候选人。

1、思想特别进步;

2、工作能力特别突出;

3、在学校其他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的;

4、 对农场种植技术特别了解

(四)向被推荐人所在系专业发调函,调查、核实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品质

2、学习成绩

3、在班内、系科的任职情况

4、同学关系

5、综合评价

(五)经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选拔。

(六)在正式确定干部人选之前,公布名单,一星期之内同学们可以提出质疑,将予以适当的答复。

第二篇: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详细记载如下内容:

施肥记录:农产品品种、肥料名称、施肥时间、用量、记录人等;

除草记录:农产品品种、除草剂品种、除草时间、除草方法、记录人等;

植保措施:农产品品种、农药名称、施肥方法、用量、用药时间、防治对象、安全间隔期、记录人等;

收获记录:农产品品种、收获时间、收获方式、收获数量、记录人等。

二、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台账必须如实反映农业投入品名称、生产企业、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等。

三、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禁止伪造、漏记、重记、涂改生产记录。

第三篇:家庭农场规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场行政事务管理,理顺本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制订本场办公事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程序及标准。

2、负责本场的办公用品和设备网络的管理。

3、负责本场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督办。

4、负责本场管理文件的管理和实施。

5、负责本场班子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协调。

6、负责本场档案、对外发文、印章管理、机要文件和保密工作。

7、负责本场日常公文处理及建设项目档案和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场重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传递和开发利用。

9、负责本场办公场所的秩序、卫生、绿化、生产安全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场行政接待、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

第四篇: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场的管理,实施年度计划,顺利完成各项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场班子的年度经营方针、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场年度经营计划。

2、拟定本场经营投资方案;拟定本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本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及管理规章。

3、组织开展经营活动,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各科室对重大的经营活动需报场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根据场班子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场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督促,组织实施,落实到人。

5、审定科室制定的年度和月度计划。包括人力资源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费用预算等。

6、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7、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员工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本场利益和形象的行为要及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8、加强环境保护,培育“三品”,为社会作贡献。

第五篇: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必须健全《财务收支一日清单》或《财务活动适时记录卡》、《固定资产登记簿》、《往来账款明细表》(示范样本另附)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有条件的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必要的辅助性账簿,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要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开展简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税务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监制的账、表、据、薄,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试行。

第六篇: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__县清域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二、农场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四、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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