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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2024-02-28 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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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第二篇:实验室检验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实验室含品

2。实验内工作台。工

二。职责:

1。实验室负责

2。实验室设备、人员增设、缩减应由品管经理决定,送质量负责人备案。

三。实验室管理内容:

1。实验室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

(1)实验

(2)实验室内

(3)实验室内

(4)实验室内测

2。实验室出入管理:

(1)除经理级以上主管、

(2)除品管经理外,

3。检验数据管理:

(1)实验检验数据及文件

(2)当天

(3)检验数据应依需

(4)非属品管

四、品管部应参

时订定标准,放置于实验室内参照使用。

1、目的:通过对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所用试剂和器皿、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的有效管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3、职责:化

4、要求

4.1人员管理

4.1.1实验室有专职的化验员,负责产品微物和理化检验。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或经公司具有资格人员培训、考核格后,方可*上岗化

4。1。2化验员经常参加检验部门组织的项验技术会议或培训,以不断提高化验水平;同时,通过杂志、互联网、学刊物等积极收集化验

4。1。3品管部

4.2设施和环境

24.2.1公

验项目所用的主要仪

4.2.2化验室

4.3无菌室的管理

4.3.1

4.3.2

4.3.3无菌有效

4.3.4人入无菌室要求:

4.4化学试剂的管理

4.4.1采:化验员根据化验工

4.4.2采试剂抵达公司

4.4.3使用:化验

4.4.4保管检查:试剂应根据

要求不能受污染。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试剂,应及时清理并报废,以防误用。

4.4.5*品的保质:对于有保质期说明的*品,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说明的一般按三年计算,受污染或变质时应弃之不用(用于*检测的*品,如无特殊

4.5玻璃器皿的管理

4.5.1采购:化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填写采购清单,明确玻璃器皿的名称、规格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并

4.5.2量玻璃器皿的检定:

4.5.3玻璃器皿的清

4.5.4璃器皿的灭菌处

a、干热灭处理:采用高温

4.6培养基的配制、灭菌和保存

4.6.1化验员根据

4.6.2培养基

4.6.3灭后培养基的保存:

4.7化学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4.7.1化学试的配制按照检验标准或使明书要求进行,配制过程中应定量准确,并应防止配制过程中的污染。配制的试剂溶液

4.7.2对需要标定的标准

4.8化验样品的管理

4.8.1取样:化员抽取微生物检验样品时,必使用无菌设备或设施,取样过程中应遵循无菌取样的原则,防止取样过造成样品污染。理化或

4.8.2样品抽取后应及

4.8.3化验留样:

4.9检验标准和方法:

4。9。1本实验室前已经开展的检验的细菌数肠杆菌等微生物项目和净固重、糖度、盐度、、ph值等理化现目。上项目的检验方法均执行

4。9。2对于一

经公司批准后可

4。9。3限于公司实

4.10检验记录报告:化验员应对化验过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化验原始记录出具化验报告。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化验产品的描

检验及测量设备*作与维护

一。适用范围:

1。实验室测量、

维护、校正、保养等规定;

2。品管部为

3。生产中或对于

含量、重量、长度、成份等计量仪器设备;

二。职责

1。检验

2。品管经

3。品管经理应

三。检验设备保养。校正作业规定:

检验设备的校正。

规定或特殊技术

四。检验设备*作及保养维护规定:

1。ph测定器:

(1)使用时先以在20℃时ph为6。86及4。00(测定碱*溶液时,要以9。。18的标准液校正),

(2)使用后应将

(3)不

(4)仪表镜面擦拭干净,避免受潮;

(5)使用一段时

一昼夜清洗后继续使

2。保温箱:

(1)保温

(2)保持两种及

变化并予记录。

(3)保

(4)保温

3。显微镜:

(1)依

(2)使用

(3)观察物

(4)使用

(5)显微镜

4。卡尺、测微仪:

(1)旋动调节

后在旋紧1-2圈后读数

(2)游标卡

(3)经常保持清洁,刻度保持清晰。

(4)*作时

(5)应依照说

5。余*测定器:

(1)注意试*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2)使

(3)如水中含*

值乘以稀释倍数。或直接用高倍余*试纸

6。分析天平:

(1)天平应于

(2)天平

(3)每次

(4)使用时

(5)天平箱内之干燥剂注意是否有效。

(6)天

7。糖度计:

(1)使

(2)使用后应存放于指定干燥位置。

(3)糖度如高于

稀释倍数。

(4)糖度计的校

误差在0。2度之内视为合格品。

8。真空测定计:

(1)经常保

(2)注意密封

9。盐度测定器:

(1)使用前应

(2)使

(3)盐度计的校

折光式误差在0。5度之内视为合格品。

10。杀菌压力表与温度计:

(1)杀菌

(2)作业前应

(3)压

11。电子秤:

(1)使用前

(2)使用时

(3)车间使

(4)每年至少送专门机构校正一次。

检验及测量设备校验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检验及测量设备应

1特殊仪

2生产工艺过

3紧急使

二。检验及量测设备厂内校验规定:

1。电子秤厂内校验规定:

(1)电子秤校验

盘天平要将磅秤

(2)校验时一般

克以上时(2000g

(4)新购磅

(5)品管部校

依据。

2。杀菌温度自动记录仪厂内校验:

(1)杀菌温度自

(2)杀菌锅升温后,以校正温度计核对自动记录仪刻度,分别测定75℃,85℃。95℃三

点及正常杀菌温度,记录

(3)误差值超过0。5℃以上时,应加以标识,自动温度记录仪应以说明书调整。

3。糖度计及盐度计厂内校验:

(1)打开载物镜

滴于镜上,持

(2)若刻度

(3)糖度计校零

计,否则应加以明显标识或报废处理。

(4)盐度计校零

(5)如误差在0。2°之内视为标准糖度计,否则应加以明显标识或报废处理

4。温度计:

(1)新购买温度

时应以高等级或

(2)校验时采

量范围超出100℃以上时要在油浴恒温箱中进行;

(3)测量载体

度计读4次以上,普通温度计2次以上;

(4)原料、冷库、预处理、糖液、仓库等对温度要求不太严格的场所,温度计以100℃为

测定值,误差允许在1℃以内。

(5)保温箱、杀菌

(6)在上述误

许使用。(其它参照jjg130-2004)

第三篇: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课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的联系,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进行卫生大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义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二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安全医疗管理规定、医院、科室规章及实验室操作规范。

2、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一旦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汇报情况,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和后果。同时报告科室安全医疗专管员,并详细记录。

4、每月一次,召开安全医疗工作会议,全科室人员参加,罗列出一月里发生的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事件和医疗安全隐患事件,总结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

1、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易燃、易爆药品的贮存,应有专用的危险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

4、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5、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7、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8、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9、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检验科资料是实验室质量证明资料及质量体系运作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资料的记录、保存状态有章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①病人信息资料;

②样本资料;

③检测数据;

④检验结果;

⑤检验科人事资料;

⑥仪器资料;

⑦室间室内质控资料;

⑧省地市及医院文件等受本制度的管理控制。

(三)职责:

检测人员对记录负责,室负责人对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科主任对管理措施的检查和监督负责。

(四)记录内容:

1、病人信息资料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或门诊号。

2、样本资料的记录:样本种类、接收日期和时间、检测项目、接收者、检测项目操作者。

3、检测数据资料记录:检测中室内的温度、湿度、检测项目、样本数、质控、仪器运行情况、操作前后消毒情况、操作者姓名等。

4、检测结果的记录:检测项目产生的每份样本产生的数值。

5、人事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等。

6、仪器资料记录:仪器原件资料、存放位置,仪器复件资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仪器安装及调试记录(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启用日期、仪器原值、所处位置等)。

7、室间室内质控资料:质控品发放部门,质控品数值资料,质控检测原始资料及质控图(一年内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年后归档保存10年以上。

8、省地市及医院文件:各级文件分类(行政性文件、业务文件)。

9、业务学习资料:讲课资料,(专家授课资料、科内讲座资料)保存。

(五)记录方法:

1、手工记录:以书面表格形式记录病人信息资料、样本资料、检测数据资料等。

2、电子记录:在电脑中记录(包括网络电脑的Lis系统和主控电脑)检测结果等资料备份。

(六)记录保存:

1、检验申请单在每次检验后集中交报告咨询服务台,每月封存保存门诊仓库两年,检验结果记录(包括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建档封存。电子保存资料(检验结果记录及病人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每天、每月备份,由检验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建档封存,保存期五年。

2、电子保存资料,由系统设置密码保护。

3、记录不能涂改,需修改时可用红笔在修改内容上加双划线并附加说明、签字。

第四篇:检验科管理制度

为提高检验质量,规范检验新项目的建立与开展,保证新检验项目的准确度、精密度,方便临床医护部门和病人的使用,特制定该制度。

一、职责要求:

1、检验科组长负责新项目的资料收集,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包括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学术进展、其他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情况,医患的临床需求等。

2、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3、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具体流程要求:

1、拟定新开展的检验项目

2、向临床介绍相应的临床意义

3、征求相关临床医生的意见

4、填报《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小组委员会讨论

5、管理小组将讨论核查通过的《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经医务科、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6、检验科负责人跟进新项目的开展、临床使用、反馈,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篇: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第六篇: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

1、质量管理制度用以监控和评价每个方法的分析过程质量,确保病人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的场地和环境条件必须与提供的检验服务相适应。

3、使用良好的测定方法、设备、仪器、试剂、材料和辅助品,保证获得准确而可靠的检验结果。

4、操作人员上岗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或接受良好的培训,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建立操作手册,按此手册进行检验操作。所有操作手册必须由实验室主任认可、签名和注明日期。方法的任何改变都必须由主任认可、签名、注明日期。

6、在引用新方法对病人样品检验前必须建立或认可每个方法的下列操作特性: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线性范围、干扰试验、回收试验、特异性,病人检验结果的`可报告范围、参考范围等。并建立校准和控制方法。新方法的材料应完整。由主任认可、签名后方可生效。

7、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功能检查,并建立仪器操作手册以使设备、仪器和检测系统保持完善的实验性能,保证准确和可靠的结果和报告。

8、明确在标本采集前对病人的要求,保证收集符合要求的标本。建立标本采集、运送、接收、登记及处理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分析前标本准确无误。

9、按照检验申请单(书面或计算机打印)申请的项目作检验。检验申请记录须保存2年以上。

10、采用国标标准真空采血系统,应用静脉血进行实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及操作者安全。

11、定期进行校准和校准确认,在校准确认中没有符合实验室规定的可接受范围,必须重新校准并做好记录,备案。

12、各专业组制定测定方法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所需的质控品的类型、使用频率、使用的控制规则、靶值和控制范围。每天报告病人检验结果前,质控结果必须在控制下。失控必须有记录,有纠正措施。保留所有质量控制工作的记录,保存期2年。质控品和校准品结果不在实验室建立的可接受范围内时应对最后一次可接受控制结果以后或者这次失控的所有病人结果作评价,确定这些病人结果是否受影响;实验室是否必须要重做,以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3、认真参加由国家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及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各个检验专业的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保留所有记录材料,原始记录保留不少于2年。

14、检验报告必须及时、完整地发出给申请者。若不能在原来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病人结果,必须根据病人检验要求的紧迫程度,采取措施。发现已报告的病人结果有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医师和临床部门并尽快提供已校正的准确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2年以上。

15、定期征询临床医护人员对本科结果的评价,及时纠正潜在引起实验偏差的趋势,不断改进实验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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