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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02-28 2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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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检验科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错、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旨在杜绝或减少检验差错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务实验室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全体人员。

3、职责:

(1)科主任对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负总责。对医疗安全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处理差错事故。

(2)实验室组长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3)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检验报告负责。

4、医疗差错、事故防范:

(1)加强对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紧紧绷牢医疗安全这根弦。科主任要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差错或纠纷,科主任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对差错定性,必要时在全科会议上通报,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为鉴,防止再发生类似差错或纠纷。

(2)进一步改善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特别是服务窗口,是最容易与病人发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3)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如检验结果审核制度、急诊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异常结果复检规定、血球仪复检和镜检要求等,科主任经常性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

(4)严把检验质量关,加强检验报告审核工作。报告单发出前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明显不符、阴性与阳性临界值结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释的、离谱的结果均要给予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对血清外观异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时与病区沟通。

(5)坚守工作岗位,急诊标本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属“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复查确认,并按“检验结果危急值质量管理及报告制度”流程及时报告给临床。

(6)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实习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从事操作,检验结果必须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实习生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7)加强标本的管理,认真采集和验收检验标本,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防止标本错采、错收、张冠李戴。不合格标本须及时退回并电话通知重新采集送检,以保证检验质量。已测标本和未测标本分开放置,标本存人冰箱前必须检查是否已检测过(即是否有未测标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检查操作台上、水浴箱及离心机内是否有未测标本,确保检验标本不遗失并保证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为便于标本复查及查找差错原因,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体制片则要长期存档保存,征兵标本需保存三个月以上。

(8)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除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要结合本科的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9)工作期间严肃、认真、细致,不闲聊,不脱岗。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标本必须到人到位,交接双方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10)加强法制观念,不使用三证不全的试剂(无论质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11)科主任二线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意外事项(如仪器故障、急诊标本太多需临时加人等),保证值班期间人员、仪器正常。

5、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1)科室职工收到临床对检验质量的反馈(口头或书面),均统一转交给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查实情况,作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给临床答复。如反馈内容属于差错性质,应按差错标准定性及时记录、上报。

(2)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应主动向分管科主任汇报,分管科主任及时登记并处理,每月全科汇总一次,月底填表上报医务处。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交待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亲临现场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差错降低到最低水平。

(4)发生差错的标本及有关记录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5)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其汇报路线:当事人→科主任→医务处。

(6)发生一般差错,科主任应在科室会议上通报。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应在三天内组织全科讨论分析,当事人须在会上作深刻检查,由科主任向医务处作出书面汇报。

(7)发生差错的责任人除通报教育外,根据相关奖惩条例,给予恰当的奖金处罚。

第二篇: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第三篇: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禁止与实验室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保证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的安全,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授权本科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制度和填写相关记录。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二级实验室门口要有国际生物危险警告标志。

(2)禁止16岁以下人员和禁止保洁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室内清洁工作由本室工作人员完成)。禁止在实验室接待各种来访人员。

(3)进入病原微生物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经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②不得戴隐型眼镜;手、脸部不能有较明显外伤。

③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职称和两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验。

(4)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微生物实验室操作技术培训与考核。了解微生物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操作的SOP文件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5)进入微生物室但不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实验室内设施维修人员,要在实验工作结束,并进行物体表面、地面和维修仪器消毒后,在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同时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并告知所从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②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并经医院科教科批准和备案。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了解实验室工作的潜在风险、学习生物安全防护和所要进行所有工作的SOP文件,其所有操作要有实验室正式工作人员在场陪同。

③检查、参观人员要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陪同,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科主任授权批准。

(7)经过批准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必须承诺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篇:检验科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损耗,降低库存,节约成本,规避浪费。

二、管理方法

1、设立兼职管理员

仓库管理员:xx

软件操作员:xx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资中奖励xx元。

2、试剂申购

每月上旬盘点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购订单,一式两份,交采购员负责后续的申购、采购流程,直至试剂送到库房。

3、试剂入库

试剂采购回来后,仓管员及时召集采购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三方共同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完毕后,软件操作员将入库信息登入软件,打印入库单一式两份,经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组。

4、试剂出库

领用试剂时,必须在材料领用单上填写日期、品名、数量,软件操作员每周操作一次,将出库信息登入软件,仓管员随时核对库存。

5、试剂报损

(1)应充分利用试剂管理软件的采购预测功能,在保证试剂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少量采购,防止试剂过期。

(2)平时做好仓库管理,冰箱温度做到每日查看、记录,防止试剂变质。若发生试剂报损,由软件操作员打印报损单一式两份,交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完成报损审批后,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共同销毁试剂。

(3)凡经批准报废的试剂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4)对易燃易爆的废危险品、费毒品、费药品,应报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派人员监督销毁。

6、试剂月度盘点

试剂每月5号前盘点一次上月的出入库状况。软件操作员打印月度盘点表和试剂出库明细表,一式两份,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盘点后共同签名确认。

7、仓库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员查看试剂仓库三台冰箱的温度,并在温度记录表上登记。仓管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第五篇: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第六篇: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2、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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