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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2024-02-28 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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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二篇:检验科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检验科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⑻ 按需召开试剂管理会议,对试剂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如试剂质量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科室主任和药学部,并立即与试剂公司沟通解决,必要时更换试剂品牌。⑼ 因工作需要更换试剂品牌时,应向科主任说明理由并提供纸质材料,由科主任上报药学部,经招标、论证择优选用。

⑽ 各实验室开展新项目需与科主任联系,核算试剂成本,选择优质试剂品牌。⑾ 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并履行手续(借条)方可执行。

⑿ 试剂必须与化学药品分开存放,存放试剂的冰箱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并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剧毒、易燃、易爆品须按要求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具体参照《易烯、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⒀ 自配试剂必须经过质量检测或比对后方可使用,试剂标签需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如需特殊保存需标明清楚。㈡ 检验耗材管理制度

⑴ 各专业组组长按照本部门每月耗材的实际用量,有计划地上交月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交由医院后勤部门(器械科/供应部/药学部)统一采购,资料备份。

⑵ 医院后勤部设专门负责人进行检验耗材的发放,部门签收后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

20xx年xx月xx日

检验科

第三篇: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第四篇: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第五篇:检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温度。

2.试验室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内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使用人签名。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检测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仪器操作说明进行操作,按仪器设备书定期进行保养,空调通风管按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5.仪器设备的零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保管好。

6.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Z,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检测完毕的试件集中堆放,每一周进行处理,处理地点必须是指定的场所,并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职业健康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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