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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档案管理办法(优秀范文六篇)

2024-01-08 22: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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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档案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本专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都成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作为教学管理制度纳入部门工作责任,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依据之一。各级部门应确定一名管理干部或教师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按要求移交指定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考评教学管理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第四条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在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学校档案馆保存;在较短时间内对教学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短期保存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保存;各学院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材料由学院或教研室保存。

第二章归档期限和范围

第五条凡是在本、专科教学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材料均属于教学档案。

第六条教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1.凡是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学校一般活动,对学校和社会有长期查考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六至五十年(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定为三十年)。

3.凡是短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以下(具有短期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定为十年)。

第七条教学档案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理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重大决策、决议、规章制度等。

2.体现学校社会地位、声誉的有关教学活动成果的文件或实物(如个人、集体奖状等)。

3.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本科教学的重要请示、申报材料和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4.用于认定学生学籍、学业情况的重要文档,如学籍异动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5.反映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经历、业绩水平的重要文档,如课表、获奖文件等。

6.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必须留存的其他教学工作文档。

第八条各类文件材料的具体归档范围见《都成医学院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除本办法规定的存档内容外,各部门、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增加存档内容。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九条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联系,根据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整理。

第十条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采用原件(纸质档、电子档同步)归档,规格相对统一。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材料一般要求长期保存。

第四章收集、鉴定与管理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的收集。

(一)收集工作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归档范围分类收集。

(二)必须保证归档教学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所收集的教学文件材料按各大类分别积累,进行预立卷,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归档前的鉴定。

(一)鉴定所收集的档案是否具有价值和具有怎样的保存价值。

(二)决定保存价值有两个因素。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例如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等是决定保存价值的基础;二是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效果。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

(二)教学档案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潮的地点,并有专门的资料柜。

(三)学校档案馆及教学管理部门向本单位教职工提供查询、借阅服务。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移交。

教学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归档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需要移交的材料于每年5月前完成,不需要移交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妥善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都成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院教务〔2013〕131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档案管理办法

1、局机关收进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员负责指导部门文书处理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各职能部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定期归档。

3、机关各部门借阅档案资料可直接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所借档案一律不准横传,以免丢失。

4、系统内的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机关查阅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接待,并履行手续后方可查阅。

5、系统外人员来局机关查阅文件、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局长批准方可查阅。若需要摘抄或复制的.,必须经局长同意,并做好登记。

6、借阅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涂改、折叠、乱作标记。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非工作人员无事不得进入档案室。

7、保守秘密。查阅文件、资料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档案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已知道的秘密,不外传,不泄漏,做到守口如瓶。

第三篇:档案管理办法

一、学校建立两级科研档案,学校科研工作档案为一级档案,教师个人课题研究档案为二级科研档案。

二、 学校科研室负责两级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 研室档案管理职责是建档、保管、检查、指导。

四、 一级档案的分类与管理。

1、文件常规类档案:上级科研部门的文件、学校科研工作计划总结、科研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各项科研工作制度、科研工作经验材料、科研工作学习材料。

2、课题研究类档案;课题立项审批与任务下达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过程记实、阶段性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优秀实验教师事迹材料。

3、其记实:科研工作会议记录、科研工作大事记、各课题活动记实。

4、一级档案要做到记录详实,按档案的分类情况可选用随机建档和定期建档两种形式。

五、 二级科研档案的分类与管理

1、参与性实验课题研究的科研档案要有实验课题任务下达书、实验的实施方案、阶段计划、过程记实材料和实验结果验证及实验报告等。

2、独立研究性课题要有课题立项的'实施方案(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方法、研究计划等),阶段计划、研究过程记实、阶段性总结、研究报告、成果表达形式等。

3、学校科研室每学期对各课题研究进展材料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一律选用A4纸、宋体、正文小4号字体,打印后装订入档。

七、科研室每学期对两级档案要进行一次复查,及时调整档案内容。

八、科研主任每学期要将科研档案的建立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校长办公会。

第四篇: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国家档案局关于修改〈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广东省档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工作组织及管理职责

行政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行政部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行政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人员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人员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各项目单位负责人或项目单位副职人员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负责人。

公司档案室配备与生产、经营和管理相适应的专职档案人员,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配备1名或2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档案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档案工作管理职责,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非档案专业的专职人员应当参加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获取档案管理上岗证。

公司建立以档案部门为核心,各职能部门、各项目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体系。

(一)公司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档案工作经费列支科目,并将经费列入预算管理,保障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二)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公司应当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制度:

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是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档案工作管理方面的纲领性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档案工作组织体系和职责、档案工作要求及管理,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原则、档案追责等。

2.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制定档案抢救应急措施,包括组织结构、抢救方法、抢救程序、保障措施和转移地点等。预案对象包括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化管理软件。

3.制定档案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文件材料归档要求、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统计、档案利用、档案鉴定销毁等。

4.制定档案分类方案,应明确分类依据、类别标识、类目范围。

5.制定各类业务规范的文件归档整理实施细则,应明确文件立卷与档案整理原则、整理方法等。

(三)公司应将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要求纳入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职责和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并对分管领导、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司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应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应依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档发字〔1998〕6号)的要求进行。

(五)公司应对档案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六)公司应根据档案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情况,安排档案人员到公司总部接受档案业务规范培训。

(一)统筹规划公司档案工作,制定公司各项档案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档案的齐全、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监督、指导、检查公司系统内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四)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或单位移交档案(如有此类档案);

(五)审核年度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检查档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六)召开档案工作会议,研讨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七)审核档案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审核公司内部重要档案利用和外单位档案利用;

(八)组织协调公司系统内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关系。

(一)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应掌握公司档案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归档文件的完整和系统负责;

(二)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按照“谁形成,谁归档”的原则负责本公司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公司日常工作管理,做到档案工作与本公司其他工作布置、检查、总结“三同时”;

(四)对本公司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人员的档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一)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二)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划和年度档案工作计划、撰写档案工作总结;

(三)根据国家和省档案局颁布实施的档案工作法规和制度,并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草拟和修订各项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

(四)组织规划和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公司系统内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交流和培训;

(八)负责与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有关档案工作的学习和交流;

(九)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与档案业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规办法、业务标准及公司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工作基本知识和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熟悉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指导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及时完成本部门档案资料归档,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确保具备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及时向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与公司档案室的联系,主动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

第三章档案工作要求及管理

第十二条文件形成部门应定期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任何职能部门或员工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据为己有或做出其他不利于归档工作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设置符合安全保管条件的档案库房,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设施设备,有计划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或记录方式。

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档案收集。

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应当为原件;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应使用耐久性好的载体进行备份,宜一式三套。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宜转换为纸质文件备份归档。

管理类档案、电子档案一般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工程档案、会计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其他门类档案根据需要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整理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档案业务归档与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公司各部门按归档时间将已整理的纸质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时,应提供内容相一致的电子文档,并编制《文件移交清单》,一并移交给档案部门。

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载体确定的保管要求进行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公司应当切实加强重大案件和资产处置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涉密档案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办法执行。

公司应当定期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档案利用有关规定,根据档案的密级和内容,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人员应当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利用者利用档案时应当履行借阅手续。提供利用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档案的编研开发工作,为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统计台账,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应当做好年度本单位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向集团上报档案年度统计报表等。

公司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

公司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按公司发展需要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公司各信息系统衔接。

公司发生兼并、重组、改制、上市、破产等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应当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规程》等制定档案处置方案,妥善做好档案处置工作,严防档案流失与损毁,并按如下要求做好档案管理:

(一)撤并企业,应将档案向指定的接收单位移交或交由其代管;

(二)撤并企业的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接收单位的,其档案不得分散,可由上级公司指定其中一个公司代管;

(三)一个企业的一部分业务划给另一个企业,其档案材料不得带入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需要利用,可以借阅或者复制;

(四)各种临时工作机构在成立时应及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在撤销时,其档案应移交给有关的主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五)境外关闭企业档案资料要按国家、省的有关办法由境外原产权主管单位保管或运回境内主管单位保管。

第四章档案工作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员工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档案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司利益受损的,必须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须追究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一)未能达到档案工作制度有关档案整理标准、保密、档案借阅、归档等要求,并经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能落实;

(二)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已有,拒绝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三)泄露档案内容给无关人员,根据泄露的档案内容(重要程度或密级)、泄露人员范围等进一步区分情节轻重;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六)未配备档案安全保管的必要设施设备,或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

(七)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或干扰有关部门调查。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降职降薪处分,或对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一)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

第二十七条公司其他档案工作制度规定的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依照有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档案管理办法

1.文书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包括上级领导机关来文、学校发文,包括各种通知、决定、批复、下达的计划等;本馆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则、细则、办法、公约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

1)凡应归档的资料、文件,应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及时整理原始资料分类归档。

2)对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馆领导阅后,及时收回归档并做好登记,存放办公室备查。

3)对所保管的文件,应定期清点,凡与本馆有关的备查文件原件归档,副件保留。

4)年底按档案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2.业务档案的管理。业务档案包括日常业务工作统计、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业务报表、文献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及馆务会议纪要、图书馆大事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

1)各部室做好工作统计,每月上报办公室归档。

2)业务报表,要留底归档存查。

3)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要及时分类归档。

4)年底按业务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3.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档案包括图书馆职工的基本情况、科研情况、考核、奖励情况、先进模范典型材料等。对此类档案的管理做到:

1)掌握本馆职工的学历、专业、年龄、业务、职称、工作履历等基本情况,对调入、调出及离退休人员及时填写登记簿,建全人事档案及跟踪管理。

2)及时准确记录本馆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调动情况及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职称结构情况。

3)及时做好职工的考勤、考核、奖励与处分情况的记录,要归档存留备查。

第六篇: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文书类档案(以下简称文书档案)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文书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工作和社会服务,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文书档案归档和不归档范围

凡是学校在党务、行政、外事、出版、设备等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文件材料,均属文书档案。

(一)归档范围

1、反映学校管理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党务、行政、出版、外事、设备五个系统职能活动的内容,具体范围见附表。

2、本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校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校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普发或转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2、重份文件。

3、无参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

4、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电话记录。

5、本校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6、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7、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8、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二、文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档案工作。

2、加强同档案室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3、对文秘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人员,提出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2、按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负责形成与积累阶段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并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3、做好存放在本部门的文件材料的装订、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文书材料的归档流程

(一)形成与积累

1、年初各部门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形成积累文件材料的任务。

2、部门兼职档案员按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别积累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材料应予复制。

4、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一般整理一份送档案室,一份自存档。

(二)整理方法

1、装订

归档文件材料应按件装订,一般在左侧装订,要求文件材料左、下侧边对齐。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和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文件材料用不锈钢钉或线装订,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

2、分类

分类方案:分年度──分二级类目──分保管期限

(1)分年度

先将文件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材料归入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度。

(2)分二级类目(分问题)

每个年度下按问题分类,一级类目是文书类档案实体分类的最高层位,标识为“WS”。文书档案划分为二级类目的,其分类标识规定如下:

二级类目名称标识代号

党务WS11

行政WS12

外事WS13

出版WS14

设备WS15

(3)分保管期限

归档文件材料在二级类目内划分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其中永久用“Y”表示,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具体保管期限见附表。

3、排列

归档文件材料应在二级类目下同一保管期限内排列,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材料可集中排列。

4、编号

归档文件材料按排列顺序逐件编号。

5、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归档文件材料应依据档号的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其格式式样如下表:

归档文件目录

2011―WS11―Y

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

上述表中各项填写要求如下:

件号:档案室编件号;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题名:文件材料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日期:文件材料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材料的页数(需在对应档案实体件的最后一页的右上角标注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6、装盒

将归档文件材料按编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不得装在同一盒内。档案盒统一使用由省档案管理部门监制的硬纸盒。

7、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材料之后,并填写表内项目内容:

(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材料文件的人员姓名;

(3)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4)日期: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完毕的日期。

四、归档时间

文书材料于次年三月前,由文件材料形成和积累部门初步整理后送档案室,由档案室于六月底前整理归档并制作全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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