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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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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浅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沈铁森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
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
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夏履镇普遍情况是纠纷直接由村支书调解,调处不成就移交到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而弱化。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我镇的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05年违
章纠纷161件,占总受理案件的33%,06年108件,占28%,07年115件,占27.3%,成为我镇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夏履。2004年外来人员8361人,2007年达到17272人,三年间增长了一倍。他们为夏履的经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近三年来,劳资纠纷的比例一直较高,05年发生162件,占总受理案件的33.3%,06年105件,占27.4%,07年97件,占23%。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大力推广“夏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我镇自2003年逐步推行“夏履程序”管理模式以来,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现任干部财务或作风方面的矛盾和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劳动法颁布已12年,新劳动法又于去年颁布,其他相应法规也非常完善,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十分平常。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
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每月2次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
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增强镇村两级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健全工作机构,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1、提高镇级服务水平。加强对镇综治中心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交流学习,丰富工作经验,增强业务本领。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到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审理过程。镇机关应招考法律专业的公务员,充实到综治中心,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降低群众司法成本,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涉法信访的发生。
2、提高村级调处能力。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析农村信访的原因和特点,笔者以为,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我镇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08年4月
信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质量。信访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
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工作汇报《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自信访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近两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体制创新,在全省1600多个镇街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的力量和资源,构建大综治格局,共同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总量稳中有降。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信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老百姓当中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非制度化上访问题在某些地区仍很突出。另外,打击报复信访人、上访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信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因此也成为当前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究。
一、“信访不信法”普遍存在
“信访不信法”主要是指那些应该依法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老百姓不是诉诸于法定途径,而是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或者是对于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又继而转向信访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
目前之所以会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跟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文化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人民的认识有关。在我国古代,司法权和行政权是高度一致的,没有专门的司法官,所有的权力都是一体的。千百年来,老百姓都是仰丈“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都相信“青天”,有什么事就找青天大老爷。所以这种思想沿袭到现在的表现就是当今社会仍有一些老百姓认为: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法院也得归政府管,所以大家有什么事就直接找政府解决,这是人们认识方面的原因。
第二,信访与诉讼相比,它有自身的一些特点。诉讼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要求,一项诉讼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耗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诉讼的费用也相对较高,首先需要缴纳诉讼费,如果聘请律师还要缴纳律师代理费,另外如果需要证据保全或者鉴定的还要缴纳这些费用等等。而与诉讼相比,信访的一些优势就凸现出来了,比如低门槛的准入,不收费,受理的范围广,处理方式比较灵活,所以在很多老百姓的眼里,信访也就成了解决问题的一种更优的选择方式。
第三,涉及到司法体制的问题。在纠纷处理的几种方式当中,司法诉讼应该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保护伞,也应该是最具权威性的解决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也就导致了一些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或者解决的不及时。也即司法在排解纠纷能力上的弱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涉法涉诉案件向信访途径挤压。
信访不信法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既涉及到人们认识方面的因素,同时也涉及到司法体制的问题,以及我们所处的整个法律环境的问题,包括法律在社会中的权威性、老百姓对于法律的认同程度等等,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所以与其从信访的角度进行封锁,不如从法治的角度进行疏导,如果司法诉讼等法定途径能够在解决纠纷中充分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作用了,那么自然而然人们的认识就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更多的还要依赖于整个法治的健全和完善。
二、非制度化上访问题在某些地区仍很突出
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两种非制度化上访不仅会增加老百姓信访的成本,而且也会破坏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容易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都是国家不提倡甚至有的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形式。
“非制度化上访”,存在非理性的一面,不排除其中确实存在一些胡搅蛮缠的无理缠访、无理闹访的情况,但政府更应该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它们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笔者接触到的一些非制度化上访案例来看,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涉及到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和矛盾初发阶段没有受到重视,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处理,甚至在某些基层政府仍然存在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情况,堵塞了老百姓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老百姓通过正常的信访途径没有办法使问题得到解决,才会试图通过非制度化上访的方式引起高层政府的关注,从而寻求高层政府的直接干预获得救济。
所以,对待“非制度化上访”问题,关键不在于如何打压,而在于要正视基层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程序,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状态,消除老百姓“不闹不解决”的顾虑,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破解非制度化上访的问题。
三、打击报复上访人的现象仍然存在
关于这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事件就是“打错门”事件。去年湖北省政法委某领导的妻子,到该省省委机关办事,却被误当成上访群众,遭到武昌公安局派驻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的殴打。这个事件就直接暴露出目前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情况。近几年,因为上访“被精神病”的例子已不鲜见,比如河南的徐林东事件、山东新泰的孙法武事件,还有安徽淮北的李德田事件,都是因为当事人上访而被当地政府关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信访制度本来就是要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说话的地方,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某些基层政府不想让老百姓说话,不想让他们发出声音了呢?可能这里面最主要原因就是地方维稳的压力,目前我们的信访指标是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的,统计的数字越大,可能就越意味着这个地方不够稳定,特别是对于越级上访,出现了越级上访,上级领导就会觉得这是下级政府工作不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信访人、上访人也就成了某些基层政府维稳的对象了。
笔者认为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打击报复上访人这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不仅会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极有可能激化矛盾,恶化干群关系。所以必须予以杜绝。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取消“零上访”之类的考核指标,给各级党政部门减压,给信访公民松绑。同时对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进行改革,使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个社会当中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想要达到一种绝对和谐的状态,一点矛盾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对矛盾、对纠纷进行疏导,把他们限制在现有社会政治框架内,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内,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这应该也是信访制度以及信访工作所肩负的任务。那么要想更好的完成这项任务,就应该正视目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各个击破,使信访制度能够在国家治理当中更好的发挥出积极作用,同时避免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这也是当前我们各级政府所要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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