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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委托书

2022-07-20 10:46:2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聘任委托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聘任委托书》。

第一篇:聘任报告

聘 任 报 告

×××:

兹有我单位某某同志,通过某年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某市某某同志等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号),于某年某月某日确定为高级农艺师,经某某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把某某同志聘任在高级农艺师岗位,望县人事局职改办给予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单位

日期

第二篇:职称聘用证明模板

聘 用 证 明(模板)

兹聘请XXX同志担任xxxx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xxxx专业助理工程师,该同志从事xxxx专业技术工作自xxx年xxx月至今已满xxx年。

特此证明

xxxxx有限公司

第三篇:聘任书之技师聘任申请书

技师聘任申请书

【篇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申请书】

事业单位技术职务聘任

申请书

职改领导小组:

本人于年月取得中医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于年正式聘为中医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取得资格后,在工作中仍然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专业技术不断继续学习,近三年(2011-2013)度考核均为优秀。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管理方案》条件之规定,本人符合任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条件,现特向医院职改领导小组申请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〇 年月日

【篇2:xx同志技师聘任申请】

xxx同志技师聘任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1992年参加工作,在化学分场长期担任化验站值班员工作,于2005年取得汽水化验技师资格,于2007年调至项目部工作。

几年来,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本岗位的安全、经济上力求取得突破,总结积累各种经验,不但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还积极帮助青工搞好业务培训。调至项目部工作以来,设备系统与原厂变化较大,而且化验站管辖的范围增加,比如:凝结水系统、机组排水槽等都属于化验站管辖范

围,而且要负责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停送电。为了尽快适应工作需要,我带领青工天天查系统,学规程,虚心向专工请教,同时积极参与承运部的各种业务培训和技术讲课,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了化验站的各种业务,学会了凝结水系统的各项操作和过滤器的铺膜爆膜新技术,同时也掌握了低压设备的停送电技术,完全适应了新的工作需要,在化验站工作期间,未发生任何人为责任事故,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不但在化验站岗位上努力工作,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而且这几年也没有停止学习,积极向其他方面拓展,不断充实自己,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的需求。我同时完成了项目部交给我的其他任务,如电厂经济指标核算、库房管理等,有效地缓解了项目部人员紧缺的局面,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为了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岗位技术优势,服务于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并不断提高自己,我申请应聘技师,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为项目部做出更大的贡献。 xxx项目部 xxx

2010-10-10

【篇3:药剂技师聘任申请书】

药剂技师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于2005年在电大学习药学专业并考核合格取得高级技工证书,2010年9月拿到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达到药剂技师资格水平,现进行技师职称聘任。

我于1986年来我院参加工作,转眼已经29年了。在我院工作学习的这几十年时间,我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医德修养,努力提高技能水平加快工作效率,积极认真,工作勤勤恳恳,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政治思想方面,能够始终如一地遵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地政治思想素质,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的各项政治学习及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体会,政治素质稳步提高。

在平时工作中能保持高度的热情,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待病人能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为患者提供一些合理用药的知识。严格对待处方的审核、调配、发放工作,严格遵守处方调配制度,认真按照“四查十对”处方审查制度,严格操作,发现处方中存在的配伍禁忌、剂量、规格等方面的差错,能及时与医生联系,准确调配。工作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让患者能够用到安全、有效、稳定的药品而不断努力。在工作之外,我也能参加本专业的各项活动,加强药学基础理论水平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了解和掌握药学界的新动向,熟练掌握药学基 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利用药学专业知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我院职称等级聘任要求,我符合药剂技师聘任资格.望予以聘任为盼,谢谢!

时间:2015.7.9

第四篇:泰安市职称聘任

首页泰安市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教师职称评聘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任用新机制,逐步实现教师职称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总的要求是,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和农村教师倾斜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争创佳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掌握评审范围,认真把握申报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范围,从今年起,仅限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室、电教馆及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各级各类学校中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落聘人员,已经离退休人员,不能评审教师职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扩大范围。

为更好地落实中小学课程方案,促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高评委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两个学科,从事这两门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中学教师职务。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申报中、高级职称,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规定的应考科目全部合格);对符合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须提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范围是: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的;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评聘初级职称的;截止今年底年满50岁的;符合免试条件的。其他人员均按要求执行。 (五)外语成绩符合国家要求。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须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合格证后方可申报。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8号)规定,2008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按照鲁人办发[2006]108号文件要求,自2007年起,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和讲师职务资格,均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提供考试成绩通知书,并达到相应要求。

(六)继续教育学分符合要求。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19号)和《关于做好2008审验工作的通知》(泰人办发[2008]106号)要求,今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可累计计算)。其中,任职期限满5年以上的,自2003年1月起累计应满100学分。

(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考核成绩优良。申报评审中专高级讲师职务,须在任现职期间系统地讲授过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申请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周任课时数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三、规范推荐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的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办法进行申报。

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各部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共同呈报。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把评议推荐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具体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学校(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学校(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教师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教育局。

四、认真掌握标准条件,确保推荐评审质量

各单位在推荐评审各类教师职称时,必须在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下,严格执行《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随意放宽和降低标准条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评审质量。在推荐评审工作中,必须认真把握好以下具体问题:

(一)师德问题

加强师德教育,倡导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的精神,塑造高尚的师德风范,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是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评聘教师职称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的人员,对创建文明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历问题

1、申报中专、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段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通过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后学历的教师,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学专业必须与现任教专业相同或相近。

3、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并逐步由学历向学位过渡。中专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应逐步要求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对取得学士学位晋升中级、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2001年8月底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的人员,评审中专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职称一般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4、普通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学历填写为“大学普通班”。

(三)论著、科研成果问题

从今年起,高、中评委将不再把论文获奖作为评审依据,收取评审材料时,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论文清样或录用通知书、习题集、论文集和增刊上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论文、专著等,获得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可以作为科研项目获奖,在相应栏内填写报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推荐评审工作中,不能只看数量多少,而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对论文、论著的内在质量,科研成果的科技含量、转化应用及个人的理论研究能力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同时,还要结合其发表文章的刊物层次等进行全面考察,以此确定申报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以及对本门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确认其真实的学术科研水平。晋升高级讲师职称任职资格,应提供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若无公开发表论文、著作,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及经验交流材料。论文、著作须在2008年8月底以前公开发表、出版。

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研究能力,主要由所在学校通过教学、教研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对公开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四)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考察问题 在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要注重考察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实绩,使广大教师的注意力真正转移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为进一步考察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从今年起将要求参评教师提交任职以来的部分教案。根据教育工作和教师的职业特点,学校主管部门在推荐时,要通过组织说课对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高级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把说课评价情况作为对申报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双师型”教师、参加新课改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称。

要重视中小学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学经历。2001年8月后补充到教师队伍的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评聘高级教师职称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2001年8月底以前任教的教师,凡有在农村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称。

(五)班主任业绩考察问题

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或承担过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对于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要优先评聘教师职务。未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不到上述要求者,一般不得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

(六)普通话问题

为全面推广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课堂教学语言,广大教师在教学中要切实学习普通话,使用普通话。从今年开始,45岁以下的教师,普通话达不到二级乙等水平,原则上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

(七)破格晋升职称问题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个别不具备任职年限,但确有较高业务水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允许破格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须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和《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泰人发[2006]15号)中所规定的破格指导条件。要严格把握破格条件,达不到破格指导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对于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以破格方式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测试。经过审核和测试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测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问题

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应从严掌握。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实行条件和岗位数额双控制。经正式批准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的小学、幼儿园,在空岗内可推荐部分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

(九)实验技术人员晋升职称问题

今年继续开展实验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申报晋升实验师职称,须有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专职从事学校实验技术工作的证明,且高中实验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专以上学历,并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初中实验技术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对出具假证明的,经查实三年内不准申报评审。

(十)中学系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评审问题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取得相应高级技术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一)改系列问题

对于因组织安排等原因改变工作岗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现岗位经过一年左右的考察,如单位认为胜任现岗位工作,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直接聘任现岗位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改聘教师职称的,应取得与任教层次相符的教师资格。改聘职称前后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考察期间可维持原任职称的待遇。直接改聘职称的,原任职资格不变。改变任职资格的,仍需按原改系列评审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改评教师职称的,应取得与任教层次相符的教师资格。

(十二)从非企事业单位调入学校从教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从非企事业单位交流或安置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经考核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包括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称。

(十三)评委会的组建及成员调整问题

加强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库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评审专家队伍。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保证评审客观、公正,提高评审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搞好评委会的组建、调整工作,在调整组建评委会时,除考虑候选人的政治条件和业务水平外,还要尽可能考虑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学科(专业)、年龄结构和层次上的分布,要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基层人员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参加。各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组)成员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三届。为充实调整全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须向市教育局推荐评委备选人员,推荐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师职务评聘政策,同时填写《山东省中专中学教师职务高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附件5)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附件4)。

各单位在具体推荐评审工作中,既要讲学历和资历,更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工作业绩,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优先予以推荐评审。对长期在农村贫困、边远地区教学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主要看其实际教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有援藏、援疆、援岛经历的优先予以推荐评审。

五、认真做好聘任工作 各级各类中小学、中专学校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鲁人发(2007)78号、鲁人发(2007)79号文件规定,按照科学、合理、优化、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做好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双向选择竞争聘任,完善规范聘约管理,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分类搞好业绩考核,加强聘后管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评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表格填写

申报人必须据实填写《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的内容不能填写。填写从事专业应统一规范。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不得简化。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的人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不能出现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中体现,在《一览表》中可直接写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下。

(二)严格材料审查

各学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论文论著、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认真核实,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申报材料呈报前,学校(单位)要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一览表》在本学校(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层层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少数单位、地区出现大批量连续多年考核优秀、教学工作量超出实际等情况,专家组在评审时将不作晋升依据。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处理。对伪造学历、资历,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5年内不准申报职称评审。对把关不严,报送假材料的单位、呈报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不断加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

教师职称推荐、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从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教师职务推荐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纪委、工会等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决不能因职称评聘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异议期制度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严格遵守评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象,将做出严肃处理。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评审工作中,凡有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申报人或组织有弄虚作假、推荐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的,在事实未查清前暂不予以评审,以确保评审的质量和社会信誉。

附件:

1、关于报送2008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2、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3、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4、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

5、山东省中专中学教师职务高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第五篇:职称聘任方案

镇教职工职称聘任方案

为深化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工作,在全镇教职工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努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职称聘任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德能勤绩兼备的原则,坚持关注老教师、鼓励中青年教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成绩突出者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以调动全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努力解决干与不干一样、干好与干坏一样为最终目的。

二、 聘任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全镇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学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3、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服从工作分配。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近两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竞聘: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差,影响较坏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在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乱收费现象,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从事有偿家教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连续请事假、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法定假期除外),或连续旷工10天以上的;

9、因个人原因脱离教学岗位私自不上班的;

10、考核不合格的。

(三)、聘任顺序

1、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优先对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教师进行聘任;

2、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优先对取得荣誉(符合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聘任;

3、本着先评先聘、鼓励成绩突出者的原则和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先后顺序依次聘任,当聘任名额无法满足拟聘人员时,按照下面第四款中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依次进行聘任。

(四)、评分标准

1、 教龄:每年1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在内);

2、 考核:每年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参加考核及暂不定等次0分;

3、 荣誉:

1)综合荣誉类(政府部门颁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中考质量奖、师德标兵、拔尖人才、科技标兵等,镇级2分,市级4分,地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2)业务综合类(教育行政机构颁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中考质量奖、优秀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按30%计算)、师德标兵等,镇级1分,市级2分,地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3)业务类(教研部门颁发):

优质课:一等奖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3分,省级4分。

(二等奖按50%计算)。

公开课或教学类会议典型发言: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3分,省级4分。

论文、电教优质课、优秀课件、学案、试卷等评选:市级0.6分,地级2,省级3。

注:1)、本评分标准中所指荣誉区间如无确指,俱以取得相应资格起,至2011年10月止。

2)、同类荣誉以最高的一项计算;

3)、上述荣誉中位提到的,按颁发部门及相应等次计算。

4、综合表现: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各学校上报的量化成绩,计算出某位教师的得分,最高计5分。计算方法为:近两年的教

师的个人量化成绩之和÷所在学校教师近两年的量化成绩之和最高者×5。

5、若打分相同,按下列顺序优先:

1) 荣誉称号高者;

2) 教龄长者;

3) 考核优秀者。

三、 聘任程序

1、 个人书面申请;

2、 上交教办各类所需证件原件(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票否决);

3、 教办组织评委评审打分;

4、 教育办公室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5、 公示:公示期为2天,无异议者确定为受聘人选,公示期满再有异议无效;有异议者,经教育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受聘资格,按照得分的下一名确定为受聘人选;

6、 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批,签订聘任书。

镇教育办公室

2012年8月19日

第六篇:聘任书

聘 任 书

先生/女士:

经综合考虑您在专业领域的特长及本公司岗位设置和需求情况,特聘请您为中心部门,任一职。聘任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聘用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欢迎您的加盟,让我们一起戮力同心,开拓进取,为公司的业务和自己的

前程而努力。

公司总经理:手签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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