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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李小Q,男,汉族,出生于1900年1月1日,住南方
市南方区南方北街00甲号1-1-1,身份证号码:1111110004011*****。
受委托人姓名: ###
工作单位: 南方##律师事务所
住址: ##市##区##路00号
电话:11111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2、代为行使诉讼、和解、反诉等权利;
3、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二0##年一月##日
2011年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年一度的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又来到了。河曲县质监局按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紧紧贴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需要,本着为民、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及早行动,及早安排。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春耕等农资生产、购销两个高峰季节,继续组织开展以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为配合全国集中行动宣传日活动,组织阵地宣传,现场进行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并发放 “小册子”,宣传农资打假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厉查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今年农资打假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查处的重点产品,以质量、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为查处的重点内容,以坑农害农大案要案为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查处的重中之重,以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处大案要案为主线,认真开展“三查三防”:一查生产企业,防止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二查仓储场所,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查假冒伪劣,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严厉查处七种违法行为:
1、生产、销
售有效含量不足化肥和农药的违法行为;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农药的违法行为;
3、掺杂、掺假,特别是农机及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
4、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
5、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
6、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7、未经备案擅自委托加工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净化农资市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巩固农资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把建立健全农资专项打假举报网络和快速反映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健全打假举报网络,将“12365质监热线”向农村延伸,聘请基层工作人员担任义务联络员,负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全面掌握制假售假农资信息,建立农村消费者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在农资质量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成立农资打假信息员队伍,做到遇有案情,迅速出动,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二是制定和完善内部打假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夯实我局“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举措。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资产品质量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执法,严查严打。突破常规执法方式,采取突击查、间断查、假日查和夜间查等多种方式对造假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对涉嫌
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农资专项执法检查、打假下乡等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扩大宣传声势。
四、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在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以便及时总结上报,加强执法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科室要互联互动保障信息畅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整治的整体效能,避免出现监管上的死角和漏洞。
xx有限公司:
xxx,是xx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 ,我司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 年 月 日,我司与贵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书》,由贵司为我司避雷器产品提供OEM生产加工事宜。
因此,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 xx 有限公司依法使用我司注册商标,用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制造。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范围:限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
特此授权
商标及字样:
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方:XXX公司
受委托方: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与我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
(1)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
电话:职务:
与委托人的关系:
(2)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
电话:职务:
与委托人的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 托 人:(盖章)受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注:受委托人是公民的,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委托书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签领法律文书。(关于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规定见背面)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部分)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粤劳仲[2003]8号)
第二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三条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
第五条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发生变化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代理人。
第七条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仲裁工作人员应查验律师执业证书。
第八条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第十条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主要指一下情形之一:
(一)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律师资格证的公民;
(二)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公民;
(三)从事法学研究、教育工作的公民;
(四)从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工作的公民;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
第十三条公民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报酬。当事人与代理人应签订不收费的协议书,并提供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不收费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欺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取消其代理资格。
委托方:xxx公司
受委托方: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 ”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我(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_________代理商标的如下“√”事宜。
□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争议裁定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裁定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驳回转让复审
□驳回续展复审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