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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车管所审车业务办理委托书

2022-06-08 2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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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郑州车管所审车业务办理委托书

委 托 书

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党旗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豫AR5D57 的机动车

的 年审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注销驾驶证

注销驾驶证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注销的驾驶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

代办区领表、填表→准备好各项资料→驾驶人本人到注销窗口受理→注销窗口出具注销凭证

身份证明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3、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XXX,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XXXX的机动车的XXXX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XX天有效。

委托人:XX

受托人:XX

个人身份证:XXXX

个人身份证:XXXX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第四篇:代理驾驶证补证业务授权委托书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号码〕,办理本人驾驶证〔驾驶证号〕补证业务。

本委托人确认:受托代理人在公安机关办理上述业务事项时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全权代表本委托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委托书的填写应清晰完整,涂改无效。

5、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第五篇:换驾驶证委托书材料

委托书

某某某交警支队:

我叫×××(身份证号:×××××××××,因有事出差在××,不能亲自办理检车手续,特委托×××(身份证号:×××××)全权代理我本人的驾驶证换证手续。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年××月××日

第六篇:驾驶证审验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事流程:

体检(医疗机构)——缴费(车管所办证大厅二楼行政事业性收费点)——受理(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领取驾驶证(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提示:

1、居民、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取证方式:机动车驾驶证需由机动车驾驶人领取,或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机动车驾驶人。

5、相片要求: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6、办事地点:

市车管所:香洲梅华西路2330号

西区车管分所:斗门区白藤湖番薯公园 5568026

香洲大队:香洲区梅华东路286号 2265898

拱北大队:香洲区夏湾路110号 8644978

南湾大队:香洲区祥安路20号 8821788

金唐大队:香洲区金峰中路210号 3382918

业务咨询电话:86426

41监督投诉电话:8641691

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核对档案时提交)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码或识别代号拓印膜、核对档案时提交)

3、原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核对档案时提交)

4、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机动车来历证明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机动车行驶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9、刑侦验车通知书(按规定须进行刑侦验车的机动车)

二、办事流程:

资料审查、验车(监测站)——领取《车辆准予转移通知书》(车管所)——车价评估(价格事务所)——车辆交易(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受理、缴费(车管所)——领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车管所)

备注:

1、因车辆变更需换发号牌的,第五步要同时进行选号和领取号牌;然后到监测站固封号牌和图像采集;

2、现机动车不在同一管辖区域的,第五步要同时交回号牌;领取临时行驶号牌;第六步:领取机动车档案。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提示:

1、居民、军人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其身份证明,《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可以不用加盖单位公章,在盖章处注明“经办人:”并由经办人签字,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转移登记。申请转出辖区的,申请人须在转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4、号牌改变的,须交回原号牌。

5、法院裁决、赠与、继承、住所迁移出本市辖区等情况无须进行评估、交易。

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7、办事地点:

市车管所:香洲梅华西路2330号

市区检测站:新港检测站(香洲区警民路7号) 8638506

西区车管分所:斗门区白藤湖番薯公园 5568026

西区检测站:斗门区白藤湖检测站(斗门区白藤湖湖心路侧) 5567056

8、取证方式:《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由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直接寄给机动车所有人。

业务咨询电话:86426

41监督投诉电话:8641691

机动车注册登记

时间:2010-2-10 15:29:40 点击:34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原件等)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本

6、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且出厂日期未满2年的车型除外)

二、办事流程:

领取考试通知书(大队)——培训、考试(考训场)——领取驾驶证(大队)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提示:

1、居民、军人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办事地点:

市车管所:香洲梅华西路2330号

市区检测站:新港检测站(香洲区警民路7号) 8638506

西区车管分所:斗门区白藤湖番薯公园5568026

西区检测站:斗门区白藤湖检测站(斗门区白藤湖湖心路侧) 5567056

3、取证方式:《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由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寄给机动车所有人。

五、车主须知:

1、机动车所有人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

2、机动车需按时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3、机动车所有人地址、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向车管部门申请备案;机动车车身(车架)、车身颜色、发动机需变更的必须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

4、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必须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撤消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咨询电话:8642641

监督投诉电话:864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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