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承诺书 > 详情页

中学生诚信考试的承诺书(大全)

2022-06-08 21:33:0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中学生诚信考试的承诺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中学生诚信考试的承诺书(大全)》。

第一篇:中学生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签名: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国家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我认真学习了《东北大学学生手册》中《东北大学学生考试守则》及《东北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我深知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准则,诚信考试是对学生最起码的纪律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严于律己,诚信明德。我决心贯彻落实校风校训,践行学院精神,诚实做人,诚信考试,承诺如下:

1.认真复习各门课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争取好的成绩,不懈怠,不散漫,不抱侥幸心理。

2.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影响和帮助身边同学树立诚信考试意识,不发表和散播消极言论和观点。

3.考试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

4.考试过程中自觉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考试过程中不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5.考试过程中尊重考试工作人员,服从考试指令,做文明考生,不扰乱和破坏考场秩序。

6.严于律己,诚实做人,诚信考试,如违反考试有关规定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东北大学计算机学院20____级专业 班

第三篇:国家考试诚信承诺书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二0**年 月 日

第四篇:中学生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签名: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第五篇: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专题: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