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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针对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人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当事人持刀伤害法官等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司法警察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吏意义。
在这个活动中,通过学习有关案例,确实为法警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感到担心,作为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长达20余年的我,对于司法警察贪污受贿从前闻所未闻,因为在日常工作中,法警工作都是和犯人打交道,提押、值庭、还押、送达、安检等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从来没有人有事求于法警,有人说法警工作无职无权,因此我认为作为法警贪污受贿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想不到的是在这个队伍中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惕。而对于私放人犯我们想都不敢想,因为我们知道私放了一名罪犯,就要几个人进去,现实也是这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脱逃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放了一名出来,就有五名(包括刑庭长在内)被逮捕。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受到连累,这样做有价值吗?我记得很多年前就发生过一起案件,一名法警提押一名被告人上厕所,厕所里隐藏一把被告人家属放的枪支,用报纸包好,被告人用枪支将法警打伤后逃跑,造成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丧失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恶劣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一直来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自从在湖南省永洲法院发生事件之后,各级法院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配备警力,但还是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又发生了当事人持刀伤害干警的事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里法院系统就发生了两起持枪持刀杀害伤害干警的事件,并且都和法警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由于法警队个别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再后造成法警受处分或开除。
“法警工作无小事”这是高院法警总队领导告诉我们的一句话,也我日常工作中经常告诉同志们的一句话,近几年来,法警队伍不断增加年轻警力,这对于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工作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工作作风散慢,认为法警待遇低,不安心在法警队工作,特别是一些聘用制法警,由于工资待遇与正式干警相差大,工作任务一样,难免有工作情绪,这就容易出现思想问题,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在法警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认为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我相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必定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造一支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队伍。
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心得体会
全国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广泛、深入地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不断增强司法警察的战斗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确保人民法院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内功”与“外功”的关系
具备过硬素质是司法警察完成神圣使命、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内功”与“外功”并举,是司法警察具备过硬素质的根本保证。所谓“内功”,是指干警个人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个人气质等等,而“外功”则是指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能力。警察作为一支执法队伍,负有神圣的使命,其对“内功”与“外功”的要求无疑有着更高的标准。宋代罗大经说过:“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成人”的途径在于“内功”与“外功”兼练。“内功”与“外功”的关系表现为“内功”是“外功”的基础,“外功”是“内功”的延伸。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司法警察的实践中,以“内功”指导“外功”,靠“外功”延伸“内功”。“流汗”与“流血”的关系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是大家所熟悉的话,其中的辩证关系不言而喻,但真正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原因固然很多,但重要的一点是,当前司法警察还存在一些体制方面的缺陷,使得少数司法警察在工作中以为“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试想,一个人如果整天只是游手好闲,既不想“干”又不想“看”,甚至只是想着怎么去“捣蛋”,就别奢谈多“流汗”了。然而,司法警察有着太多的时刻需要我们挺身而出,需要我们去有效地保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法官和当事人的生命安全。或许正是一些人平时不愿多“流汗”,致使“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流血”悲剧时有上演。开展大练兵活动,正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是对广大司法警察的真切关爱,是保护广大司法警察的实实在在的行动。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正规化公安队伍,需要广大司法警察“平时多流汗”,练就政治上、技能上、体能上过硬的素质,从而保证以“战时少流血”的最低代价换取国家的长治久安。
“文功”与“武功”的关系
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或许有人以为,从事司法警察的人,靠的只是冲锋陷阵的“武功”,而无需花拳绣腿的“文功”,这其实是一种认识误区。司法警察需要的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而所依之“法”,无不有着严谨的学问。没有一定的“文功”,是难于弄懂得“法”之精髓的,而要依靠一个不懂“法”的人去“依法”去“执法”,是很难想象他能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不但如此,“依法”“执法”的过程还是一种“文功”与“武功”结合的实践,二者不能割裂开来。只会“文功”而不会“武功”,难免“弱不禁风”。君不见,时下战斗在司法警察第一线尤其是有少数人遇有当事人暴力抵抗之时,甚至连起码的个人防护技能和意识都没有,至于懂得以擒拿格斗等克敌制胜招式的亦是少之又少。同理,仅有“武功”没有“文功”,又难免心有余力不足。这一点表现为民警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有的人虽从警多年,却连做个简单的笔录材料都不会,即使好不容易做了个材料,不是错字连篇,便是不知所云。有的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时,常常缺乏涵养、盛气凌人,以致“话不投机半句多”,三言两语过后便“理屈词穷”,最后恼羞成怒,满嘴脏话、粗话,无怪乎有的群众称这些警察“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了。
“自学”与“互教”的关系
大练兵要求“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可怎么“练”、如何“补”?无疑,是离不开“自学”与“帮教”的。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根桩”,“自学”成才固然不乏先例,然“三人行,必有我师”更是千古名言。据此,在大练兵的过程中,“自学”需要肯定,“互教”亦需倡导,“自学”无止境,“互教”有良策。具体说,就是要求司法警察结合司法警察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专业爱好,做到“干什么”,就“自练”什么、“互练”什么;“缺什么”就“自补”什么、“帮补”什么。“自学”要对症下药、锲而不舍,“互教”要取长补短、不耻下问。只有“自学”方知自己有不足,惟有“互教”才知自己有疑惑,正如《礼记》所云:“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干中练”与“练中干”的关系
开展大练兵的重点对象是司法警察,而司法警察往往又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练兵需要一定的时间保障,然而基层工作的现实又决定了司法警察在更多的情况下,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练兵和在练兵中做好工作,这其中就需要处理好“干中练”与“练中干”的关系。如何保障大练兵与干工作两不误,应当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任务。正确处理“练中干”与“干中练”之间的关系,重点要明确大练兵活动是一个“战略动作”而不是“战术动作”,明确“干的过程就是练兵的实践,练兵的目的是为了干得更好,为了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司法警察的神圣职责”。“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意思是说,用兵作战没有固定不变的方式,就像水没有固定不变的形态一样。开展大练兵活动,同样存在“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道理。有针对性的解决部分司法警察存在的“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主要问题,同时辅以必要的财力、物力,尽量减少司法警察的非警务活动,以保障练兵计划的顺利实施,让民警得以专心致志“干中练”和“练中干”。
为期十天的青年警察培训生活已经过去了,回想起刚踏入常德市武警教导队的那天,恍如昨日。在日常紧张的训练过程中,在与同事们的友好相处中,我收获颇多。十天忙绿而充实的学习和训练,不仅充实和丰富了自己,而且和其他同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最振奋的动员大会
能有幸参加此次培训,我首先要感谢的是监狱领导的精心组织和贴心安排,是他们给了我们青年干警这次宝贵的学习和培训机会。第一天培训的上午,我们举行了振奋人心的动员大会。在这次动员大会上,首先是宣教科吴科长对这次青年干警培训做了初步的课程安排,宣读了青年警察培训纪律规定,并阐述了培训的意义和必要性。其次是政治处董主任对此次培训寄予了殷切希望。最后是培训班的成员依次自我介绍。动员大会的召开,不仅让我对培训的基本内容和意义有了初步的了解,而且对其他从未谋面的同事有了新的认识。
最难忘的警体训练
清晨六点,当我们还在酣睡时,门外短促的哨声将我们从睡梦中惊醒。穿衣服,简单洗漱,立马赶去操场集合,早操着实“折磨”了一番习惯晚起的我们。但教导队早晨清新
的.空气,清脆的鸟鸣声,以及武警整齐划一的哨音,立马让我们忘却早起的疲惫,全身心投入到早操的训练中。
顶着太阳进行列队训练成为常态,虽然因训练强度的持续而使全身酸痛,但我明白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列队动作的学习就是对我们身体素质的一个提升。在列队当中不许讲话、不许乱动等规定,无疑增加了我们的纪律意识。同时,由于每个人列队动作步伐长度、节奏、力度等不一致,需要每个人在训练中对动作进行自我调节,以使集体的动作整齐一致。当列队动作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时,就必须进行反复训练,直到教官满意为主。这些都增强了我们的组织意识和团队意识,并培养了敬业精神。
擒敌拳对于我而言是一套全新的,从未接触过的动作,它对动作的力度、身体的协调力和对敌技巧要求较高。刚开始训练时,自身的效果特别不理想,但在教官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下,最终还是能把整套擒敌拳顺利打完。由于监狱工作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擒敌拳的学习无疑为在监区工作的同事们提供了一个身体安全的有力保障。实弹射击让我切身体验了一次摸真枪的感觉,闻到了刺鼻的火药味,体会到了震耳的枪声,感受到了子弹射出的反作用力。此外,在的演练过程中,更是树立了安全意识。
最宝贵的业务学习
特别感谢宣教科为此次青年警察培训制订了合理的课程,邀请了授课老师,并下发了教材和学习用具。这次给我们授课的老师都是监狱的领导和前辈,他们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解了武陵监狱的发展史、牢固树立廉洁执法的理念、生卫基础业务知识、监狱警察一日工作流程、怎样开展队前讲话工作和监狱职能与监狱警察职业的几个问题等课程,并用自己的实践经验对我们阐述了如何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这次的业务学习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所学的知识都非常贴近实际,贴近日常工作。围绕实际工作设置课程,围绕实际工作传授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业务课上的学习,让我对单位的基本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并对今后的工作大有帮助。
最深刻的感悟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但由于同事们训练、上课、吃饭在一起,大家早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训练辛苦,我们也曾抱怨过,但是刻苦的训练终于迎来了丰硕的果实。在最后一天的会操上,我们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响亮的口号和整齐的动作获得了单位领导的肯定和赞许。人民警察之歌这样写到“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会操为此次培训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我也深深感受到了青年警察培训的重要性以及它的意义所在:理想陶冶情操,纪律锻炼人格。
四个“最”,总结了我的培训心得,却没有写完我的培训感受。认真、刻苦、严肃、纪律、感悟和友谊,串成了我培训的心情之链。十天的培训是一个新的起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对我的知识和能力有了新的要求,我意识到自身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树立学习意识,努力学习各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便更好的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为武陵监狱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各地公安系统日益重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岗位大练兵”、“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懂四会”、“三通晓、四熟悉、五能够”、“特色练兵”活动,各地公安民警在“专业素质、岗位技能、执法理念”等方面都接受了深入细致的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已成为了公安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但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仍存在很多不足,整体上,我们民警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还不够理想。在具体实施上,教育培训理念、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法、教育培训考核、教育培训激励、教育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工作存在明显欠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使教育培训这样一件好事办得还不尽如人意。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为为什么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怎样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为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指导思想。我认为,解决当前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必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民警队伍状况实际,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创新。
一、创新民警教育培训理念
行动的先导是思想,理念制约着行动。创新理念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要在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激励等方面进行有效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引导广大民警树立与教育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理念:
一是树立“教育培训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的理念,即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重要公安工作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公安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从整体上营造民警从业危机感、竞争的压力感和展望未来的求索感,使民警认为来参加培训是为未来投资,是为生存而学,为发展而学,主动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二是树立“参加培训就是工作”理念。即参加培训就是工作,学习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
三是树立“提高学习力”理念。即教育培训中注重培训学习能力,使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会学习、会思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二、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是引起民警培训兴趣的直接动力。现行的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往往主要以每年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求学习的内容、上级的文件、各级领导讲话、相关纪律规定和常规的警务技能为主。以扬州为例:民警参加培训都要接受队列礼仪、内务条令培训,一遍遍重复培训。而在调查中,目前民警更多需要的是以心理矫治、群众工作方法、计算机操作应用、所在岗位技能、信息网络工程、警务器械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因此,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势在必行。
培训内容的确定要根据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民警的现实培训需求,做到“全、新、专”,“全”就是教育培训内容面广,项目分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警务技能、网络工程、警察装备、侦查破案等知识。“新”就是培训内容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深化。“专”就是注重培训内容凸显民警专业化建设特点,注重以“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心理矫治、网络工程、情报信息、法律法规、群众工作等专业技术性知识为培训内容中的重要项目。
三、创新民警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公安工作的知识体系比较丰富,治安防范、侦查破案、政工纪检、维护稳定、公安行政等涉及多个领域,其中又分出多个学科,可以说,知识涵盖面十分宽泛,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来完成如此繁重的教育培训任务。而目前我们往往只是简单采用全面培训的方式和全员培训一项内容的方式,效果只能是蜻蜓点水。还有我们说教的单一教育模式和纯理论内容的“满堂灌”、“抄笔记”、“写心得”等传统方法,已经日益提高不起民警的学习兴趣。因此,我们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必须进行创新。
四、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
现行教育培训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与各级民警的切身利益相挂钩。
首先应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奖惩制度。在确立教育培训目标后,对完成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表彰。二是建立优秀人才推荐机制。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实施教育培训情况动态管理,成为公安机关挑选人才及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对教育培训中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民警宣传力度,为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应完善教育培训考核体系,一是要明确各级领导责任、把民警的教育培训列入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总体工作目标和政绩考核指标。二是根据教育培训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公平实效的考核细则,进行严格的考核评比。三是建立民警训前、训中、训后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在每个课程的教育培训前,要深入的调研,对参加民警的业务素质、年龄、本科目知识的需求状况等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培训中,通过组织考试考核和知识测评,随时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培训后对民警回到工作岗位知识转化能力进行跟踪考核,将整个培训过程考核情况计入民警教育培训档案。
五、组织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效果的评估,是指公安校在开展培训之后,采用一定的形式,把培训的效果(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工作进展等)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表示出来,从评估的深度和难度将培训效果分为4个递进的.层次――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效果层来进行评估:
反应层评估是指受训人员对培训科目的印象如何,包括对培训科目、教师、设施、方法、内容、自己收获的大小等方面的看法。结合民警培训工作,反应层评估的主要方法应采用问卷调查。因为问卷调查易于实施,通常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如果设计适当的话,反应问卷调查也很容易分析、制表和总结。具体实施既在培训项目结束时,收集民警对于培训科目的效果和实用性方面的反映。
学习层评估是目前最常见、也是最常用到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测量受训人员对原理、技能、态度等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我们运用学习层评估可以采用笔试、实际岗位操作和工作模拟等方法来考查。
行为层的评估指受训人员培训后在实际岗位工作中行为的变化,以判断所学知识、技能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具体实施是,在培训结束后的一段时间,由上级、同事、下属观察受训民警的能力在培训前后是否有差别,是否在工作中运用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
效果层的评估上升到组织的高度,即判断培训是否对公安改革与科学发展具有具体而直接的贡献。可以通过一些指标来衡量,如政治理论水平、完成任务数据、岗位执勤状况、民警精神面貌以及外部对公安各项工作评价等。通过对这样一些具体指标的分析,从工作全局来观察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效果和收益。
总之,公安工作正处于变革大潮之中,向着社会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大步迈进。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公安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以十七大精神统领民警培训教育工作,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这样才能跟上公安事业发展的步伐,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业务精通”的公安民警队伍。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安排,20xx年全市交警系统警衔晋升培训第一批4月17日至5月3日,开班在富阳场口进行一周的理论学习(理论结束参加为期十天的路面实训),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闫春雷到现场认真部署了培训工作和强调了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围绕"素质强警"的理念,带着思考学习、注重实践,通过培训在规范执法、职业教育、警务技能上得到提高。
在理论学习中,听取了市局法制、督察、纪委、支队治安中队各位老师的认真授课、各位培训老师结合近期市局、支队发生的典型案例给我们讲理论、讲业务、讲实战、讲经验、讲教训,让人大彻大悟,既得到震撼又得到警醒。"平安交通,快乐民警"告诉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快乐的面对工作、面对生活。"心智与心理模式训练"通过游戏活动让我们真切体会到了自己心理作用的重要,人只要能越过自己,敢于面对,勇敢地去交流沟通,就会让世界充满爱。"领导艺术"教给我们每一位都要学习领导的艺术,如何有艺术地去协调领导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路面实训中,一是在江干交警大队四中队天城路与机场路岗位,进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宣教、对限行车辆进行处罚、对参加宣教的人员进行认真教育。期间查获使用假证、无证驾驶员一名,车辆被依法扣留。车辆被依法扣留。执勤中,一辆行驶中的车辆突然冒烟立刻让驾驶员下车熄火,向公交车借用两个灭火器进行扑救,及时处置了一台自燃车辆避免了损失扩大和交通拥堵。二是在火车东站枢纽岗位上,与周浙勇、郑正来师傅每天处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五十余次。期间一名交通违法人员试图逃避处罚十分不配合,施安队长耐心劝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交通法规,剖析交通违法对自身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当事人最终低头认错接受教育,避免一次反管理事件的发生。
三是路面执勤中有一位群众送来捡到的身份证和火车票,车票距离开车时间只有一个小时,立刻通过公安查号台527114、大队指挥室查询,联系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将车票和身份证交给了失主,得到了群众和当事人一片掌声。四是查处酒驾中,施安队长带领大家在路口科学设卡、依次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排查,在凌晨三点多查获醉酒驾驶员一名、酒后驾驶员一名。
查处过程中发现一名驾驶员突然停车与副驾驶室的人员进行互换,上前排查中发现该原驾驶员有酒味气息,经过现场教育、认真核实,当事人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认错并愿意配合处罚。整个查处酒驾过程中,施队长带领大家规范、严谨、认真顺利完成了查处酒驾任务。"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是实训过程中的每位师傅本着这样一个宗旨,联系实际对我们的学习加以引导使自己在政治素质上得到极大提高,并深刻感受到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的巨大作用,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规范执法,工作中对不配合的当事人,首先自己要克制情绪,多一些耐心、多一份理解更能够使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对我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的精彩讲评和工作教育,受益匪浅,感受颇多。
总之,通过此次警衔培训,以更加"贴近实战、突出实用,争创实效",指导意义切实而深远。自己无论在思想政治上还是在具体的执法工作技能上都得到提升,我非常感谢在此次培训中给我们授课的各位老师和江干大队带领我实训的韩振方队长和各位师傅,我会将学习到理念和技能充分的运用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投入到交通管理的现代警务机制的建设大业中去,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凸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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