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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针对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人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当事人持刀伤害法官等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司法警察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吏意义。
在这个活动中,通过学习有关案例,确实为法警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感到担心,作为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长达20余年的我,对于司法警察贪污受贿从前闻所未闻,因为在日常工作中,法警工作都是和犯人打交道,提押、值庭、还押、送达、安检等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从来没有人有事求于法警,有人说法警工作无职无权,因此我认为作为法警贪污受贿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想不到的是在这个队伍中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惕。而对于私放人犯我们想都不敢想,因为我们知道私放了一名罪犯,就要几个人进去,现实也是这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脱逃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放了一名出来,就有五名(包括刑庭长在内)被逮捕。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受到连累,这样做有价值吗?我记得很多年前就发生过一起案件,一名法警提押一名被告人上厕所,厕所里隐藏一把被告人家属放的枪支,用报纸包好,被告人用枪支将法警打伤后逃跑,造成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丧失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恶劣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一直来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自从在湖南省永洲法院发生事件之后,各级法院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配备警力,但还是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又发生了当事人持刀伤害干警的事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里法院系统就发生了两起持枪持刀杀害伤害干警的事件,并且都和法警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由于法警队个别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再后造成法警受处分或开除。
“法警工作无小事”这是高院法警总队领导告诉我们的一句话,也我日常工作中经常告诉同志们的一句话,近几年来,法警队伍不断增加年轻警力,这对于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工作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工作作风散慢,认为法警待遇低,不安心在法警队工作,特别是一些聘用制法警,由于工资待遇与正式干警相差大,工作任务一样,难免有工作情绪,这就容易出现思想问题,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在法警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认为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我相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必定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造一支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队伍。
当好人民警察,必须时时刻刻想到,我们是人民的警察,必须清清楚楚明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这几个问题的含义。 我们执行的是国家的法律,这一职责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是国家公务员,我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我们只有为老百姓做好服务才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我们广大民警,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权力大小,都应该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当好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群众服务。可见“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的关键其实就是弄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当然这些大道理是很好讲的,关键是在于如何落实,如何真正贯彻到我们的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如何真正弄明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 首先,我们应该彻底转变执法观念,变“管理”为服务。以往我们不论是从学校接受的教育还是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认识,都片面的以为人民警察是社会的管理者,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被管理对象。结果造成我们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的居高临下的心态,在执法过程中就会伤害群众的感情,侵犯群众的`利益。通过深入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对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有了深化的认识,现在想来,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新时期的民警也是从群众中来的,和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只不过是社会的分工不同而无其他任何差别。
其次,我们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的局面。只有勤奋学习,苦练本领,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当今社会是知识创新,终身学习的社会,我们要针对自身的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不断提高科学认识和分析形势的能力,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提高工作本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这一特殊时期,我们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充分理解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的立法根本,立法原则和立法目的,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武器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最后,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坚决抵制“xx”行为,坚持遵守工作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任何组织都要有一定的章程和规范来约束。同样,警察也必须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安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禁令”规定,做一名政治合格、思想进步、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
这次群众路线教育使我明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问题的根本是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不会让自己背离群众,才不会侵犯群众利益,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
真正成为一名XX局工作人员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当初面试时站在单位门口心情忐忑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就是这么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却足以让我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要性与艰巨性,需要适应从军转干部这一“旁观者”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践者”的角色转变。回顾近一个月来的工作学习情况,颇有感受和收获。在这过程当中,有参加局组织的座谈会,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等,如此渐渐的感受到了肩上的担子确实不那么好挑。
工作在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肩负着巨大的责任,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人民群众的安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抓好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和谐稳定做好保障。同时,为保证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就要求我们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不守不等、积极作为。
为了更好的缩短我们新入职干部的适应时间,尽快投入到工作中,领导的讲话,着实让我松了一口气,加了一股劲;少了一份顾虑,多了一份期待。让我看到了局党组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上的良苦用心,把干部的选拔任用放在制度的轨道上,坚持公平公正,为我们的成长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不但没有因我们军转干部的身份而有所偏颇,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现自己发挥在那自己的平台。
组织为我们提供了平台,提供了保障,要想更好的成长发展,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实干意识。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既充满了发展机遇,也面临着风险挑战。困难面前,悲观压头、束手无策没有出路,毫不畏惧、奋起实干才有未来。无限风光在险峰。一切问题,只有在实干当中才能解决;一切机遇,只有在实干当中才能抓住。必须把心思用在实干上,把劲头放在实干上,在实干中建树信心,在实干中推动发展。
就像领导所说的“一年干好几件事,几年干好一件事”。实干是我们成长的途径。人才的成长不是跑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心系百姓,为民干事,人民就会选择你;与时俱进,创新干事,时代就会选择你;敢于担当,扎实干事,历史就会选择你。实干是事业发展的要求。事业是干成的,不是吹成的;局面是“打”开的,不是“喊”开的。大干大发展,小干难发展,不干不发展。我们要倍加珍惜局党组给我们提供的干事创业的工作舞台,弘扬实干精神,崇尚实干作风。
以肯干来提升实干的境界。面对困难与挑战,需要精神的'力量和坚定的意志,必须有不甘落后的拼劲,破除“干得好不等于领导印象好、干得少不等于提拔机会少,干得差不等于组织评价差”的功利思想。对议定的工作、确定的目标,我们应当一以贯之,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必须有埋头苦干的实劲。以实为先,以干为贵。少说多干,只干不说,干在每一天,干好每件事。
以敢干来展示实干的气魄。干事就会遇到矛盾,干事需要承担责任。我们应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正视困难、敢于接受挑战。说干就干,脚踏实地;该干则干,雷厉风行。各个企业和任务的情况不同、条件各异,我们不能受限于惯性思维,不能停留于常规套路,不能依赖于传统方法,应当善于从不同侧面来化解矛盾,善于从不同的层面来争取支持,善于从不同的角度来搞好帮扶。
以会干来增强实干的本领。实干决不是瞎干,要摸实情。只有情况摸得更透,才会抓得更紧,干得更实。必须深入到企业去,真正把身子沉下去,把问题找出来;把政策送下去,把安全抓上来。实干决不是乱干,要出实招。在实干中深化对形势的判断,深化对问题的思考,真正做到科学施策、科学应对、科学实干。实干决不是蛮干,要求实效。把科学态度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把尊重规律与积极作为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干部,一个月的工作让我对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更让我明白了自身的能力素质还远远达不到工作的要求。但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心学习、细心思考,尽快适应岗位需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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