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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职责包括:
(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2)执行传唤;
(3)参与搜查;
(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
(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6)送达法律文书;
(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务部门承办案件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检察系统中或多或少存在着警检不分、以检代警,检警混岗的现象,甚至认为法警可有可无。这种情况在我们院同样存在,我们院共有三名司法警察,都兼任司机工作,由于精力分散影响了他们正常履行其法警职责。但受基层院编制的限制,这种情况暂时很难改变。那么要搞好司法警察工作出路在哪里,我们认为出路在创新,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创出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模式,使司法警察真正发挥其职能。我们院在司法警察工作方面,下一步设想通过利用网络技术资源来开展工作,向科技要效率,以达到科技强警的目的。
近年来,我院确立以信息化建设推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战略发展思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充分挖掘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作用,努力探索创建信息化检察机关的发展之路。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初步尝到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益处,也获得了较好的应用效益。我院现在具有完善的网络系统,建立了两套局域网,内外网隔离,配备电脑80多台,每位法警都配备了电脑。为进一步优化网络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年初,我们对警务区进行了改造,建立了技术更先进、性能更强的数字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为法警工作提供了科学平台,在现有人手少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好该系统为我们的法警工作服务,使之发挥高效作用,是我们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对此,本人就法警工作与网络监控谈一点粗浅的想法。
1.网络监控与法警的日常保卫工作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也是法警的日常工作,但由于以上说谈到的原因,现在仅仅在应付突发事件时,法警才到场,日常保卫工作做得很不到位。现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为我们法警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我院的数字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具有10路图象处理、显示功能,分别对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会议室及院大门等处实行监控,中心控制室可同时支持多个上传画面模式实时显示,还可以随时自由选择单画面、多画面,通过监控软件可以分别控制、切换、浏览所有单点摄像机监控的上传图象及画面,可以任意放大观看任意摄像机的画面。实施网络监控后,法警可以在中心控制室或自己的电脑上同时监控所有的被监控场所,法警在维护检察机关日常秩序和安全时,只需每天安排一位法警值班,通过自己的电脑,就能监控各个场所,掌握全院的情况,从而大大的节约了人力,一览无遗的网络监控系统,为我们的法警工作带来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在我们检察院现有的条件下,法警的职责才能很好的真真的发挥。
2.网络监控与法警的主观能动性目前,在检察工作中法警处于被动地位,如,在法警执行看押任务时,很少主动出击,更多的是“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检察官要我来,我就守守人,只要不出问题就可以了,不要多管“闲事”给自己带来麻烦。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法警主观上缺乏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客观上他们不掌握全局,不了解案情造成的。网络监控使一切尽在法警的掌控之中,法警只要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即可察看各被监控点的情况,这样有利于
(1)法警及时出警。通过网络监控,法警即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现有不良苗头可以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出警,避免各类违法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2)注重工作策略。法警出警前,由于已经通过网络监控对被监控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执行任务时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应对,掌握了主动权。如,在看押犯罪嫌疑人时,由于事前法警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掌握了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及案件的情况,了解了检察官的意图,在看押过程中可以随时改变策略控制场面,而不是被被看押人“控制”。
(3)提高执法安全。安全对我们检察工作来说至关重要,确保安全是法警的职责,切不可掉以轻心。由于事前法警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对案件情况、对象思想,特别是情绪不稳定的对象的思想等方面有了全面动态的了解,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主动与对象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放松嫌疑人的思想情绪,消除对象的`对立情绪,化解矛盾。还可以能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严防被看押人脱逃、自杀、自残、行凶、串供、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见,网络监控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法警工作的主动性、策略性和安全性,更好的发挥了法警的主观能动性。
3.网络监控与法警的规范管理网络监控系统,也是一种"事中监督与事后核查并举"的技术,它可以通过遥控摄象机及其辅助设备(云台、镜头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一目了然;同时它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图象和声音全部或部分的记录下来,这样就为日后对某些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方便条件及重要依据,这一技术,对法警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网络监控,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法警执行任务时对他们进行同步监督,还可以对录像进行检索,并可对有关资料进行备份,永久保存,便于责任倒查,也就是事后核查。同样这种监督也是对我们法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称审讯人员或法警对其刑讯逼供。对于被执行对象的诬陷,就可以通过该系统查阅法警执法的录像,澄清事实,还法警以清白,起到了保护法警,惩治犯罪的作用。网络监控系统也为我们法警培训提供了技术支持,我们可以通过查看录像资料,对以往的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从而规范我们在执法行为,提升我们的执法水平。
当然,网络监控系统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它不能代替我们法警的执法行为。作为我们法警人员要加强学习,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警技能,还要熟悉整个监控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只有熟练掌握了与网络监控相关的知识,才能充分利用网络监控系统,更好的履行法警的职责。
为期一个月的警衔晋升培训很快就要接近尾声了,虽说是线上进行,但是日程安排也是满满当当的,不会给自己有太多的懒散的机会,我自己呢也从这十几节的先上课加上直播课程中汲取了不少的“养分”,填充了日后监狱工作的知识储备。监狱是座围城,它将日月星辰、人情冷暖都围在了里面,也因此充斥着社会的阴暗与内心的压抑,在这里工作的时间越长越会感觉到自身宛如盲人走夜路一样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培训的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够给我们这些警界小白们一盏提灯,用这盏提灯我们可以不用畏首畏尾地去走这“夜路”,也不用担心飞来横祸,随仍小心翼翼,但总在前行。
提灯走路需要先照亮周围。通过本次的培训,我再一次地意识到做好监狱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慢功夫,每时每刻都要去学习去思考,最主要的是把握时代发展下的监狱工作大环境,这个大环境就是罪犯的各类情况的变化,将这点牢牢地把握住也就掌握了监狱工作的基本“窍门”,对于接下来的各种工作开展实施打下了基础。先“拿灯照一圈”摸清了“夜路的方向”,这样在接下来行走的过程中会少走弯路,少踩钉子。
提灯走路需要不断地给灯“加料”。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罪犯所犯的罪名愈发地高智商化、隐蔽化、复杂化,在监狱日常管理工作中也愈发地困难,为此,监狱人民警察也要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夯实基础业务能力,从而在复杂的,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监狱工作中保持从容不迫。这次的培训就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来使我的业务能力提升了不少,比如:人民警察法告知了我今后执法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警械使用教会了我怎样制止罪犯暴力行为;政治理论学习则是培养了我的集体荣誉感和尽职的信念……这些知识一点一滴地汇总起来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在今后的监狱工作中不断照亮前方的路,也给我自己对于干好自己的工作增添了不少信心。
提灯走路还需要提灯之人“不打瞌睡”。监狱的he工作环境是压抑阴暗的,它不单单会增添心里精神压力,也会消磨我们的思想意志,很容易麻痹大意,让罪犯有机可趁,这次培训再次给我提了个醒:罪犯就是罪犯,他们和我永远是两种在对立层面上的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和他们过于接近,否侧,这一脚踏进了泥潭中就很难再拔出来了,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同时身深入了解罪犯的各类情况,多听、多看、多记,对“敌人”的知根知底就是抓住了工作开展的主动权,才能游刃有余地把工作干好。
当然,我也要指出―培训提供给我们的“灯”并不是“很亮”:首先是政治理论学习,课程虽然重要,但是讲授的过程过于枯燥乏味,加上传统的填鸭式教育,整个过程下来实需强打起精神去听,个人而言不尽人意;再者,很多需诸如警械使用和体能训练这种实操的课由于“线上”这一方式的进行瞬间失去了它的天然优势,更多的是视频跟练这种机械化的重复,没有教员亲自指导,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这些的“不亮之处“虽然仅仅是我一家之言,但是也一定程度地反应了培训存在的一些问题,只能说希望继基地在今后培训课程安排和设计上增加一些趣味性的东西,和能让学员更容易理解的方式去进行,这样学员手中的“灯”才会更亮,照得更远。
山河无恙,岁月静好,需要的是国家上下一致的地努力。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觉得把自己本职工作干好干精就是为这一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路虽暗,但手有提灯,不打瞌睡,我就一定会走的更稳更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1、 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2、 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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