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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训练培训心得体会(推荐2篇)

2023-11-26 15: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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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针对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人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当事人持刀伤害法官等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司法警察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吏意义。

在这个活动中,通过学习有关案例,确实为法警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感到担心,作为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长达20余年的我,对于司法警察贪污受贿从前闻所未闻,因为在日常工作中,法警工作都是和犯人打交道,提押、值庭、还押、送达、安检等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从来没有人有事求于法警,有人说法警工作无职无权,因此我认为作为法警贪污受贿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想不到的是在这个队伍中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惕。而对于私放人犯我们想都不敢想,因为我们知道私放了一名罪犯,就要几个人进去,现实也是这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脱逃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放了一名出来,就有五名(包括刑庭长在内)被逮捕。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受到连累,这样做有价值吗?我记得很多年前就发生过一起案件,一名法警提押一名被告人上厕所,厕所里隐藏一把被告人家属放的枪支,用报纸包好,被告人用枪支将法警打伤后逃跑,造成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丧失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恶劣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一直来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自从在湖南省永洲法院发生事件之后,各级法院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配备警力,但还是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又发生了当事人持刀伤害干警的事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里法院系统就发生了两起持枪持刀杀害伤害干警的事件,并且都和法警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由于法警队个别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再后造成法警受处分或开除。

“法警工作无小事”这是高院法警总队领导告诉我们的一句话,也我日常工作中经常告诉同志们的一句话,近几年来,法警队伍不断增加年轻警力,这对于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工作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工作作风散慢,认为法警待遇低,不安心在法警队工作,特别是一些聘用制法警,由于工资待遇与正式干警相差大,工作任务一样,难免有工作情绪,这就容易出现思想问题,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在法警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认为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我相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必定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造一支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队伍。

第二篇:法警工作的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职责包括:

(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2)执行传唤;

(3)参与搜查;

(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

(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6)送达法律文书;

(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务部门承办案件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检察系统中或多或少存在着警检不分、以检代警,检警混岗的现象,甚至认为法警可有可无。这种情况在我们院同样存在,我们院共有三名司法警察,都兼任司机工作,由于精力分散影响了他们正常履行其法警职责。但受基层院编制的限制,这种情况暂时很难改变。那么要搞好司法警察工作出路在哪里,我们认为出路在创新,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创出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模式,使司法警察真正发挥其职能。我们院在司法警察工作方面,下一步设想通过利用网络技术资源来开展工作,向科技要效率,以达到科技强警的目的。

近年来,我院确立以信息化建设推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战略发展思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充分挖掘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作用,努力探索创建信息化检察机关的发展之路。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初步尝到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益处,也获得了较好的应用效益。我院现在具有完善的网络系统,建立了两套局域网,内外网隔离,配备电脑80多台,每位法警都配备了电脑。为进一步优化网络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年初,我们对警务区进行了改造,建立了技术更先进、性能更强的数字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为法警工作提供了科学平台,在现有人手少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好该系统为我们的法警工作服务,使之发挥高效作用,是我们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对此,本人就法警工作与网络监控谈一点粗浅的想法。

1.网络监控与法警的日常保卫工作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也是法警的日常工作,但由于以上说谈到的原因,现在仅仅在应付突发事件时,法警才到场,日常保卫工作做得很不到位。现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为我们法警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我院的数字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具有10路图象处理、显示功能,分别对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会议室及院大门等处实行监控,中心控制室可同时支持多个上传画面模式实时显示,还可以随时自由选择单画面、多画面,通过监控软件可以分别控制、切换、浏览所有单点摄像机监控的上传图象及画面,可以任意放大观看任意摄像机的画面。实施网络监控后,法警可以在中心控制室或自己的电脑上同时监控所有的被监控场所,法警在维护检察机关日常秩序和安全时,只需每天安排一位法警值班,通过自己的电脑,就能监控各个场所,掌握全院的情况,从而大大的节约了人力,一览无遗的网络监控系统,为我们的法警工作带来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在我们检察院现有的条件下,法警的职责才能很好的真真的发挥。

2.网络监控与法警的主观能动性目前,在检察工作中法警处于被动地位,如,在法警执行看押任务时,很少主动出击,更多的是“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检察官要我来,我就守守人,只要不出问题就可以了,不要多管“闲事”给自己带来麻烦。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法警主观上缺乏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客观上他们不掌握全局,不了解案情造成的。网络监控使一切尽在法警的掌控之中,法警只要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即可察看各被监控点的情况,这样有利于

(1)法警及时出警。通过网络监控,法警即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现有不良苗头可以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出警,避免各类违法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2)注重工作策略。法警出警前,由于已经通过网络监控对被监控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执行任务时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应对,掌握了主动权。如,在看押犯罪嫌疑人时,由于事前法警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掌握了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及案件的情况,了解了检察官的意图,在看押过程中可以随时改变策略控制场面,而不是被被看押人“控制”。

(3)提高执法安全。安全对我们检察工作来说至关重要,确保安全是法警的职责,切不可掉以轻心。由于事前法警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对案件情况、对象思想,特别是情绪不稳定的对象的思想等方面有了全面动态的了解,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主动与对象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放松嫌疑人的思想情绪,消除对象的`对立情绪,化解矛盾。还可以能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严防被看押人脱逃、自杀、自残、行凶、串供、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见,网络监控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法警工作的主动性、策略性和安全性,更好的发挥了法警的主观能动性。

3.网络监控与法警的规范管理网络监控系统,也是一种"事中监督与事后核查并举"的技术,它可以通过遥控摄象机及其辅助设备(云台、镜头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一目了然;同时它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图象和声音全部或部分的记录下来,这样就为日后对某些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方便条件及重要依据,这一技术,对法警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网络监控,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法警执行任务时对他们进行同步监督,还可以对录像进行检索,并可对有关资料进行备份,永久保存,便于责任倒查,也就是事后核查。同样这种监督也是对我们法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称审讯人员或法警对其刑讯逼供。对于被执行对象的诬陷,就可以通过该系统查阅法警执法的录像,澄清事实,还法警以清白,起到了保护法警,惩治犯罪的作用。网络监控系统也为我们法警培训提供了技术支持,我们可以通过查看录像资料,对以往的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从而规范我们在执法行为,提升我们的执法水平。

当然,网络监控系统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它不能代替我们法警的执法行为。作为我们法警人员要加强学习,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警技能,还要熟悉整个监控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只有熟练掌握了与网络监控相关的知识,才能充分利用网络监控系统,更好的履行法警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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