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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后感作文
小说《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故事梗概是:大灾后,一名被主人辞退的仆役,在京都的罗生门下避雨。走投无路的他,起了“除了当盗贼,别无他法”的念头。他爬上罗生门的门楼准备暂过一夜,却发现一个老妪正在薅死者的头发。他心中猛然升腾起正义感,质问老妪。老妪回答说用死者头发做假发卖钱来维持生存,并且,这些死者,生前也不是善良之人。仆役对老妪的憎恨之心慢慢减弱,最终竟剥下老妪的衣服在黑夜中逃遁――也许卖了去换顿饭吃吧。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可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我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第二篇:有关读后感的作文
言必信,行必果。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永远追随》,读后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陶百川和周三才为了找到被红军借去运输药品的家里的顶梁柱“毛驴小白”,踏上了寻找之旅,最终找到小白并追随红军的故事。从中,我感受到诺言的重要性。
当我读到红军师长听了陶百川和周三才的来意后,马上让人赔了两匹马和送他们回去,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要知道,在当时一匹马至少可以换三头驴啊!红军虽无法还他们毛驴,但他们不仅道了歉,还多赔上了几头毛驴,这难道不是遵守诺言的一种表现吗?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脸红了。记得有一次,我去参观河源恐龙化石博物馆,临走前我承诺过要给好朋友买纪念品的。可我光顾着自己玩和拍照了,忘了纪念品……当他兴奋地到我家时,却是满脸的失望。我非常后悔:为什么我会忘了这个诺言呢?
遵守诺言,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每个我们所承诺过的诺言,我们都必须实现,不能不守信。像这样类似的人很多,如:明山宾赔本卖牛、翡度诚还玉带、毛泽东定期还书……这难道不是信守诺言的表现吗?因此,我们做到遵守诺言,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
遵守诺言,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所以,我们要遵守诺言,虽然有时会十分困难,但答应别人的,必须做到!让我们一起实现我们所承诺下的诺言吧!
第三篇:读后感作文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欧缟サāK页暇≈啊A醣覆∈虐椎鄢鞘保蛋⒍凡荒苁と问竦郏罡鹆亮⒓垂蛳峦纯蓿硎咀约河涝妒浅甲樱Φ本×Ωㄗ袅蹯W詈笠蚍霾黄鸬陌⒍罚由厦挥刑∥貉拥囊饧荒芡瓿赏骋惶煜碌拇笠担∈盼逭稍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第四篇:读后感作文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第五篇:写读后感作文
童年对于我来说是美且充满无限乐趣的。每当记忆的闸门打开,一个又一个场景跳跃显现出来,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难忘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痛苦。正是这些艰难的经历磨练了他超与常人的毅力,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成为一个使人尊重的人。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以高超的技艺,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心地善良,刻苦耐劳的孩子。他三岁时丧父,无奈母亲带他住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他脾气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与孩子们,有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生了一场大病。他爱财如命,暗地里放高利货,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工人们到市场上偷窃。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阴险,总会因为争夺家产而争吵不休,以至于毒打,折磨死了舅妈。
阿廖沙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痛苦的环境里艰难地生活。母亲的再婚,使他孤单又孤僻,对生活失去信心。
生活总会有光明的,而给与阿廖沙阳光的人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爱的慈祥老人,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阿廖沙在外祖母爱的哺育下,变的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生活的苦难并没有使阿廖沙退缩,他相信所有苦难终将过去,迎来的将会是一片光明。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祖辈与父辈绵绵不断的爱,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生活。我们终将长大,这种溺爱会使我们似温室的花儿,无法经历暴风雨的洗礼。
《童年》给了我深深的启示,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使人坚强、勇敢与自信。成长的路上我会带这些金玉良言,披风斩棘,似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飞翔,永不言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