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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中国人将要被反动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中国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杀人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中国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鲁迅《忆刘半农君》赏析
【鲁迅《忆刘半农君〔1〕》原文】
这是小峰出给我的一个题目。
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半农〔2〕去世,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是,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现在呢,可难说得很。
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和他初次会面,以及他怎么能到了北京。他到北京,恐怕是在《新青年》〔3〕投稿之后,由蔡孑民〔4〕先生或陈独秀〔5〕先生去请来的,到了之后,当然更是《新青年》里的一个战士。他活泼,勇敢,很打了几次大仗。譬如罢,答王敬轩的双u信〔6〕,“她”字和“”字的创造〔7〕,就都是的。这两件,现在看起来,自然是琐屑得很,但那是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所以的确是“大仗”。现在的二十左右的青年,大约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单是剪下辫子就会坐牢或杀头的了。然而这曾经是事实。
但半农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但是,要商量袭击敌人的时候,他还是好伙伴,进行之际,心口并不相应,或者暗暗的给你一刀,他是决不会的。倘若失了算,那是因为没有算好的缘故。
《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所谓亲近,不过是多谈闲天,一多谈,就露出了缺点。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但他好像到处都这么的乱说,使有些“学者”皱眉。有时候,连到《新青年》投稿都被排斥。他很勇于写稿,但试去看旧报去,很有几期是没有他的。那些人们批评他的为人,是:浅。
不错,半农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但这些背后的批评,大约是很伤了半农的心的,他的到法国留学,我疑心大半就为此。我最懒于通信,从此我们就疏远起来了。他回来时,我才知道他在外国钞古书,后来也要标点《何典》〔8〕,我那时还以老朋友自居,在序文上说了几句老实话,事后,才知道半农颇不高兴了,“驷不及舌”〔9〕,也没有法子。另外还有一回关于《语丝》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10〕。五六年前,曾在上海的宴会上见过一回面,那时候,我们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了。
近几年,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蜜斯”〔11〕之类,却很起了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12〕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我想,假如见面,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不给一个“今天天气……哈哈哈”完事,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八月一日。
【注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海《青年界》月刊第六卷第三期。
〔2〕半农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等。他曾参加《新青年》的编辑工作,是新文学运动初期重要作家之一。后留学法国,研究语音学。著有《半农杂文》、诗集《扬鞭集》以及《中国文法通论》、《四声实验录》等。
〔3〕《新青年》综合性月刊,“五四”时期倡导新文化运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创刊于上海,由陈独秀主编。第一卷名《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迁至北京。从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钊等参加编辑工作。一九二二年七月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
〔4〕蔡孑民(1868—1940)蔡元培,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近代教育家。反清革命组织光复会的创始人之一,后又参加同盟会,民国成立后曾任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等职;“五四”时期赞成和支持新文化运动。
〔5〕陈独秀(1880—1942)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之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
〔6〕答王敬轩的双u信一九一八年初,《新青年》为了推动文学革命运动,开展对复古派的斗争,曾由编者之一钱玄同化名王敬轩,把当时社会上反对新文化运动的论调集中起来,摹仿封建复古派口吻写信给《新青年》编辑部,又由刘半农写回信痛加批驳。两信同时发表在当年三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
〔7〕“她”字和“”字的创造刘半农在一九二○年六月六日所作《她字问题》一文中主张创造“她”、“”二字,他说:“一,中国文字中,要不要有一个第三位阴性代词?二,如其要的,我们能不能就用‘她’字?……我现在还觉得第三位代词,除‘她’字外,应当再取一个‘’字,以代无生物。”(见《半农杂文》)
〔8〕《何典》清代张南庄(署名“过路人”)编著,是运用俗谚写成、带有讽刺而流于油滑的章回体小说,共十回,清光绪四年(1878)上海申报馆出版。一九二六年六月,刘半农将此书标点重印,鲁迅曾为它作题记,现收入《集外集拾遗》。
〔9〕“驷不及舌”语出《论语·颜渊》,据朱熹《集注》:“言出于舌,驷马不能追之。”
〔10〕《语丝》第四卷第九期(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曾发表刘半农的《林则徐照会英吉利国王公文》,其中说林则徐被英人俘虏,并且“明正了典刑,在印度舁尸游街”。不久有读者洛卿来信指出这是史实性的错误,《语丝》第四卷第十四期(同年四月二日)发表了这封信,从此刘半农就不再给《语丝》写稿。
〔11〕禁称“蜜斯”见一九三一年四月一日北平《世界日报》所载刘半农答记者的谈话。其中说他不赞成学生间以密斯互称,在一九三○年他任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时即曾加以禁止;他主张废弃“带有奴性的”密斯称呼,而代以国语中原有的姑娘、小姐、女士等。密斯,英语Miss的音译,小姐的意思。
〔12〕指刘半农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间发表于《论语》、《人间世》等刊物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和《双凤凰砖斋小品文》等。参看《准风月谈·“感旧”以后(下)》。
【鲁迅《忆刘半农君》赏析】
刘半农是“五四”文学革命时期一员闯将,他倡新诗、搞格言、写论文。为白话文学运动立下过汗马功劳。1920年往欧洲留学,从英转法,研究语言,获得博士学位。1925年回国,1930年任国立北平大学女子学院院长,1934年6月与同仁往西北一带调查方言,7月回北平因患回归热病逝,终年44岁。北大曾举行隆重追悼会,各地报刊均发表消息和悼念文章。
《忆刘半农君》作于同年8月,离半农的死仅一月有余,是鲁迅应李小峰的要求所写的悼文。悼念文章切忌套话、平板,否则就显得虚伪、无味。鲁迅在这篇文章里实话实说,笔不横逸地抒写自己和刘半农交往的经过,但在回忆刘半农时,他不作一般介绍,也不作溢美之辞,而是一分为二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他说优点,谈缺点,都撷选典型实例言之有据。他说刘半农优点有三,一曰“活泼,勇敢”,举了“答王敬轩的双金黄 信”,和“她和 牛也字的'创造”,说明他在五四时期“很打了几次大仗”,是一个“战士”;二曰“亲近”,即胸无城府,令人亲切,喜欢和他“多聊闲天”;三曰“忠厚”,有一次想去看鲁迅,“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至于缺点,主要是“浅”,如“到法国留学”,“据了要津”、“做打油诗,弄烂古文”等。由于作者写得扼要具体,因而刘半农形象十分生动鲜明,作者手下千把字短小篇幅里概括了刘半农的一生,这是难能可贵的,反映了作者高度的观察力和表现力。这篇散文之所以感人,还在于作者对刘半农的深深的爱,他在文章中谈刘半农的优点和缺点,目的都是为了抒发自己对他的爱,如文章最后说的,“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鲁迅说刘半农的缺点,也是为了爱。“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是非了了分明。作者寄情于他所抒写的对象,这就使所缅怀的形象十分丰满,有血有肉,有情有意,熠熠生辉,无限动人。
《忆刘半农君》是一气呵成的。文章最后说“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简直可以理解为这篇散文的文眼,作者即扣住这句话,以此立意铺染全篇,他从“初次会面”到“他死去”,娓娓细说,侃侃而谈,叙优点,论缺点,信笔写去,一鼓作气,顺流直下。优点中寓缺点,缺点中说优点,这种褒贬交杂而谈的铺排,使文章避免平板枯燥,而气韵横出,其味无穷。文章段落之间连接紧凑,如“活泼”——“草率”——“亲近”——“浅”——“忠厚”,上下勾连,过渡自然,其间没有多余的铺垫。这种优缺点混谈和段落勾连的结构使散文显得紧凑而生动。
这篇散文有杂文味道,用语尖锐有力,论及人事多含嘲讽,在文章最后作者写道:“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应该说,这是鲁迅写《忆刘半农君》之目的。原来刘半农去世后,不少悼文均歌颂备至,不分皂白地将其捧得天花乱坠。鲁迅在文章抒发自己观感,特意历数刘半农十年前的“战绩”,表扬作为“战士”的刘半农,因为他“中国有益”,而善意批评他“据了要津”后的种种表现。鲁迅以一分为二的评价缅怀刘半农,就为的反其道而行之,免使一些“陷沙鬼”是非不分,将其歪曲陷入烂泥。显然,鲁迅写这篇悼文是为了战斗,作者的“愤火”是燃烧于整篇,尖刻讽刺的语意即产生于此。鲁迅喜欢用生动的例子将深奥的道理晓明,这篇散文的比喻是高明的,如说到刘半农的胸无城府,以陈独秀的“内皆武器,来者小心”和胡适的“内无武器,请勿疑虑”作比,证实刘半农“令人不觉有武库”,因而觉得他可“亲近。又如“陷沙鬼”的形容也很得体生动。这一篇幅很小的散文语言含量是惊人的,如“双 金黄 信”、“她和 字的创造”及“做打油诗”、“弄烂古文”、“关于《语丝》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等等,都是新的典故,含有大量的故事,现在作者均加以浓缩,这也是这篇散文体小而意深的缘故。
鲁迅忆刘半农君原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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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峰出给我的一个题目。
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半农去世,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是,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现在呢,可难说得很。
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和他初次会面,以及他怎么能到了北京。他到北京,恐怕是在《新青年》投稿之后,由蔡孑民先生或陈独秀先生去请来的,到了之后,当然更是《新青年》里的一个战士。他活泼,勇敢,很打了几次大仗。譬如罢,答王敬轩的双u信,“她”字和“它”字的创造,就都是的。这两件,现在看起来,自然是琐屑得很,但那是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所以的确是“大仗”。现在的二十左右的青年,大约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单是剪下辫子就会坐牢或杀头的了。然而这曾经是事实。
但半农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但是,要商量袭击敌人的时候,他还是好伙伴,进行之际,心口并不相应,或者暗暗的给你一刀,他是决不会的。倘若失了算,那是因为没有算好的缘故。
《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所谓亲近,不过是多谈闲天,一多谈,就露出了缺点。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但他好像到处都这么的乱说,使有些“学者”皱眉。有时候,连到《新青年》投稿都被排斥。他很勇于写稿,但试去看旧报去,很有几期是没有他的。那些人们批评他的为人,是:浅。
不错,半农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但这些背后的批评,大约是很伤了半农的心的,他的到法国留学,我疑心大半就为此。我最懒于通信,从此我们就疏远起来了。他回来时,我才知道他在外国钞古书,后来也要标点《何典》,我那时还以老朋友自居,在序文上说了几句老实话,事后,才知道半农颇不高兴了,“驷不及舌”,也没有法子。另外还有一回关于《语丝》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五六年前,曾在上海的宴会上见过一回面,那时候,我们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了。
近几年,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蜜斯”之类,却很起了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我想,假如见面,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不给一个“今天天气……哈哈哈”完事,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八月一日。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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