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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小说,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那时,鲁迅先生的新奇、伙伴们的可爱,乡里乡亲之间的热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鲁迅先生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习、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以及很高的地位?
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一颗美丽的童心。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黄金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想这点足以让一个亿万富翁去羡慕一个快乐的乞丐了。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可是他长大后却登上了中国文坛的峰顶,写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多。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社戏》
在授课老师有美感的剖析下,知道鲁迅先生并不是没有吃过那一次的好豆,只是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一段往事。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一年又一年,煮豆的工艺不断完善,在小贩们精心制作的豆定比只是撒盐巴的豆好吃。但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还是会说童年的豆更好吃呢?因为那是童年呀!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讲,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肉松饼,曾经一度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比它更好吃。因为每一次吃的时候,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一定要在做完作业或者帮做完事之后。奶奶就会给我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就会跑去小超市,找到熟悉的位置,拿一袋肉松饼,然后够着柜台付完钱。当着奶奶笑着眯起的眼睛和一句:“你又买了这个呀?”然后和奶奶分着吃。其实袋子肉松饼很少很少,现在我吃完一袋不过两三分钟的事情,那个时候可以吃一下午。
现在,我再也不用奶奶给钱去买肉松饼了,我也可以不用够着柜台再去付钱了。跑遍大商场终于在一排货架上找到肉松饼时,顿时就没有吃的心情了,但是想起童年美味的那瞬间,我拿下了它,然后轻松的放在柜台前仿佛看到了又小时候的我够着柜台的样子,便走出了商场。回到家中,吃的时候才发现甜的,顶多一个就吃不下了,更不用提童年的那种感觉。
所以说食物不过是一个载体,真正美味的不过是一种再也品尝不到的名为“童年”的调味料罢了。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我曾读过不少鲁迅的作品,比如《孔乙己》《药》《狂人日记》《风波》等,里面有许多鲜明的儿童形象,但都以被“吃掉”来反映当时破败的封建思想。但读完《社戏》后,里面的儿童却让人体会到了一如反常的童真。
这里的孩子们都十分自由,被鲁迅这样一个在封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称为“乐土”。孩子们对他进行了无微不至的体贴与照顾。这里也没有各式各样的规矩。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绝没有一个想出“犯上”这个词来。相对于城里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来说,乡村生活无不是新鲜有趣的。
在这些聪明活泼的孩子中,最有趣的就是双喜了。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且反应敏捷、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既有组织力又有号召力,是当自无愧的孩子王。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可爱的不只是孩子,还有这里的成年人。比如六一公公。虽然写的很少,但仅有几笔却勾勒的十分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孩子们偷了他的豆,他非但没有责骂,还请孩子们吃豆。没想到听了鲁迅的一句“很好”,便激动起来,得意极了。
鲁迅回忆往事,只是慰藉自己的心。虽已是二十年后,但人民还是和以前一样麻木、封建愚昧,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那到底人们的美好世界丢在了哪里?就在二十年前的平桥村,在六一公公身上,在双喜和那些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