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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合集)

2022-09-17 0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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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植树造林绿化工程。

二、项目内容:

造林(包括采伐迹地造林、重度雪灾林地造林、退耕还林造林、补植造林)、封山育林、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等四项具体内容。

三、项目实施措施

1.造林

1.1造林建设规模和布局

1.2树种设计

造林树种遵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设计原则,造林树种确定为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松树、火力楠等六个树种。在山窝及立地条件较好的中下部栽植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

1.3造林苗木必须选择发育健全、组织充实、顶芽饱满、根茎粗壮、须根多、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一、二级苗,一级苗应大于80%,二级苗不得超过20%。

1.4整地

为确保整地质量,整地时要求沿山坡自上而下,垂直于等高线拉线定点,“品字型”穴状整地。杉树、马尾松、桉树、火力楠、木荷穴规格40×40×40厘米。南酸枣穴规格50×50×50厘米。做到表土返穴。整地时间要求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

1.5栽植

1.5.1栽植密度

杉树、马尾松、火力楠、木荷、桉树栽植密度167株/亩,南酸枣111株/亩。

15.2栽植方法

做到随起随栽,黄泥浆钙镁磷肥沾根,实生苗严格按“三填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操作,并做到栽正、舒根、踏实、适当深栽。容器苗栽植时,必须除去塑料袋。适当深栽于穴中,即杯面略低于穴面1-2cm,扶直苗木,把四周松土向中间挤紧后踩实,不得用脚垂直下踩,以防踩散营养土团,随后覆一层松土。

1.6幼林抚育

幼林抚育安排在5-6月和8-9月进行。抚育方式为扩穴抚育,抚育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扩穴培蔸,以消除杂草对水肥的竞争,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能,促进幼树生长。抚育时注意不能损坏幼树及其它树木,注意保持水土。抚育中发现死株,空穴株应及时补栽,以确保造林或活率达到85%以上。

1.7管护

栽植后落实专职人员管护,同时在项目区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2.封山育林

2.1封育类型

封育类型是根据封育小班立地条件的差异,林地乔、灌、草生长情况,植被盖度及其分布,视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能力设计封育类型。据调查,封育区林地均为疏林及重度雪灾宜人工更新的林地,有一定数量的天然母树,幼苗幼树分布较为均匀,长势较好,土层较厚,天然更新能力强,封育后乔木密度有望增加到有林地标准,故本项目设计封育类型均为乔木型。

2.2封育方式:全封。

2.3封育措施

2.3.1封禁措施:主要有人工巡护和设置标志牌。

人工巡护:对封山育林区设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1000亩左右。项目办与护林员应签定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奖惩办法,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封禁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萁、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上坟烧纸、点蜡烛、放爆竹;严禁烧木炭、木灰;严禁林内吸烟、野炊;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种林副业生产用火。

封育区镇、村要通过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封山育林的认识,使群众自觉维护封育区的林区秩序由政府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并制定出较完善的封山育林乡规民约,以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封禁规定,同时有关的执法部门则应加大打击破坏项目建设行为的力度。根据护林员管护面积,以1000-1100亩/人护林任务为基准,确定护林员数。

2.3.2育林措施

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针对封育区马尾松林分占优势的现状,宜采用白僵菌防止松毛虫害,同时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投资概算

第二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三、项目经费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工程变更管理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六、工程结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

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

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七、工程资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八、工程纪律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个月的研修活动,引导参训教师进一步系统学习教育教学新理念,拓展学科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促进参训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组织管理

(一)置换培训院校主要职责

置换培训院校要成立置换培训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教务、财务、有关教学院系、培训、后勤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置换培训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与协调。

负责制定顶岗实习规划及管理办法,选派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督促实习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虚心向实习学校教师学习,努力完成教学实习任务;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协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实习学校做好实习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和安全工作;组织顶岗实习生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按要求遴选培训师资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制定参训教师研修学习管理制度,提高研修项目的质量;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学习、生活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管理,为参训教师提供学习和生活服务保障;强化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参训学员学习期间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效益。

(二)参训教师所在县(市、区)职责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训教师的选派;并分学科指定专人协助参训教师的管理;负责参训教师往返交通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与培训院校协议安排好实习生的实习活动,提供食宿便利。提倡和鼓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为顶岗实习生提供优质实习条件与适当的生活补助。

三、课程设置

(一)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与研修(120课时)

1、现代教育理念:学习和讨论现代教育理念的基本观点,现代教育理念与传统教育理念的区别,怎样用现代教育理念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等问题。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特色:学习和讨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具体目标、主要特色和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解读:理解和掌握《纲要》精神实质,剖析教育热点问题――基础教育领域中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内涵、不同层面的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等

4、教师成长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成长的动力、阶段、过程和影响因素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意义和历史进程。

5、师德修养概论:师德修养的内涵、形成过程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6、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对重要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解读,重点解读《教师法》和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7、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的涵义、特征、层次和不同的教学设计观以及教学反思的涵义、过程、成分和方法。

8、师生健康心态与心理调适:开展教师职业倦怠感和学生心理问题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9、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类别和方法,教育科学研究的选题、设计与实施,如何开展教育调查研究、教育实验研究和教育行动研究。

10、班主任与学生工作: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与活动设计,留守学生教育,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力量整合与家庭教育指导。

(二)学科领域学习与研修(120课时)

依据不同学科设置教育教学内容,重点为“如何教”的条件性知识。在课程设置上,应改变以学科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的方式,树立“去课程化”的教学理念,把教学内容的重点放在“如何教”的条件性知识上,根据参训教师的学段和学科,确定相应的研修内容。

(三)实践性教学与教师实践智慧提升(120课时)

1、组织参训教师分别到相关的学校进行学习与研修,通过观摩、听课、交流、考察和座谈等方式向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学习,充分发挥中小学优秀教师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2、组织参训教师相互开展研讨、评课和说课比赛等活动。

3、对参训教师进行教学技能训练。

4、组织优秀中小学教师为参训教师作学科教学示范与专题讲座。

四、考核评价

1、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分类考评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2、对象和主体。考评对象为各项目基地院校。考评主体为省教育厅、财政厅。同时各项目院校要做好自评工作,并接受和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3、内容和方法。考评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参训教师集中研修实施过程、组织管理保障措施、培训效果、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资源建设、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情况等;财务考评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

4、结果和运用。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结束后,将及时反馈考评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单位调整后续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对严重违背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第四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制约项目用地、融资以及建设环境、服务效能等存在的问题。集中包装策划一批事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实现储备项目的滚动开发,重点筹划一批单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实现早日竣工投产达效,确保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1.85亿元以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过50亿元;广泛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着力用好国家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全力争取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

二、工作重点

㈠ 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十二五"项目库和各部门专业项目库逐一进行落实,抓紧规划论证,完善相关条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选址,落实土地预审,开展环境和节能评价,搞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开发一批。抢抓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长株潭"退二进三"战略和沿海发达地区新一轮产业发展集聚机遇,瞄准市场和寻找政策机遇,力争今年6月底以前对原有项目库进行认真梳理,新增和滚动开发一批项目,形成一批项目前期资料充实,建设条件具备,能够指导"十二五"期间项目争取及招商引资的项目库。全年做实5个以上单项投资过10亿元、10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前期工作。

㈡ 全面参与市"十大"主题活动。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助办理立项、征地、报建等相关手续,推进项目集中开工,重点解决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银企对接会"活动,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参与全市"问题集中销号月"、"重大前期项目推广会"、"项目集中竣工月"和"项目考核和乡镇项目投资竞赛评比"活动。

㈢ 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绿化率、附属设施用地比例等关键指标,挖掘土地潜力,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大土地报批、土地征拆、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工作力度,力争全年报批土地4000亩以上,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企业发展土地有效供给。主动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调整的新形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对我县的适当倾斜,多措并举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矛盾。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完善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鼓励各类资金投入十大产业项目、十大基础工程、十大民生实事和"四创四化"建设。

㈣ 积极参与全市"乡镇项目投资竞赛"活动。组织各乡镇全方位、多领域争项目引资金,提高全县乡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水平。完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办法,着重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引进、项目开工建设等三个方面开展全县乡镇项目投资竞赛活动,形成上下齐抓项目工作合力,积极争取株洲市年度"二十佳"项目投资乡镇,掀起我县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

三、工作步骤

㈠ 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申报省市重点项目,拟定全县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㈡ 组织实施阶段

1. 3月份参与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力争3月份全年新建项目开工三分之一以上。

2. 4月份参与全市"现场集中办公月"活动,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

3. 5月份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活动。

4. 6月份参与全市"项目现场讲评"活动。

5. 7月份参与全市"银企对接会"活动,促进银行与企业深度对接,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6. 8月份组织"'三个十'工程攻坚战"活动,推进全县十大设施、十大产业项目和十大民生事业项目建设。

7. 9月份参与全市"问题集中销号月"活动,集中解决每月项目调度累积的问题。

8. 10月份参与全市"重大前期项目推广会"活动,将开发储备的重大项目进行深度包装,面向全社会推介。

9. 11月份参与全市"项目集中竣工月"活动,力争11月份全县重大项目竣工40%以上。

10. 12月份参与全市"项目考核和乡镇项目投资竞赛评比"活动。

㈢ 总结表彰阶段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研究建立持续推进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对全县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县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农办、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即办公室、宣传组、调度组、检查考核组、环境保障组(相关职责见附件3)。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一切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形成良好的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项目,想方设法引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集中精力抓项目,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

㈡ 强化服务,优化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

二是强化项目调度和服务,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全程调度项目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

三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县直相关部门要对现有的项目办理制度和规定进行研究和梳理,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尽力为基层和企业"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

㈢ 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制。将全县重大项目纳入常态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和项目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议。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工作落实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张时间表、一套督促机制",服务单位每周不少于1次到项目建设所在地现场调查、跟踪进度、实地解决问题。

三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绩考核。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前期项目工作。

第五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区、州《关于下达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实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格局。在全县大力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创造宜居环境,促进镇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危旧房改造与城镇扩容升级紧密结合原则;建设“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原则;山区乡村规划区内原址重建原则;“五保户、低保户、解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原则。

三、建设内容

(一)建房任务。20xx年我县农村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建设任务900户,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

(二)任务分解。结合实际,任务分配如下:三台镇100户,泉子街镇110户,镇45户,北庭镇120户,二工镇110户,庆阳湖乡120户,老台乡100户,大有乡120户,新地乡75户。

(三)建设要求

各乡镇、村委会把安居富民工程与危房拆除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落实。一是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地质勘察、整体规划设计、房屋施工图纸设计,尤其是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安居房要经县质监站、安监站,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并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二是在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村庄要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三是对木质结构危房的改造,各乡镇、村委会要与设计单位及时对接,减小房屋火灾易发率,提高房屋抗震等级。四是要注意保护好景观旅游村庄等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五是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乡镇砖混结构四坡彩钢修饰屋顶,彩钢夹芯板必须采用防火岩棉型的,根据抗震设防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六是对于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七是对于本乡镇建设的安居富民工程进行跟踪服务,对房屋建设每个环节进行造册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对不能达到抗震标准的,经抗震鉴定为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异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须及时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单体面积不达标的历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积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统计在当年建房任务中。

(四)建设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化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入住对象。鼓励以引入产业投资或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建设集中居住小区。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纳税。由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工作。新型社区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宜居社区。

2.平房建设承建方式:采取“乡村组织实施、农民自建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现有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自建来完成。项目实施由乡镇组织当地工匠(本乡镇专业劳务服务合作社)与户主签订建设承包合同(在项目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合同要明确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设内容,并在限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项目

1.新型农村住宅社区2个

(1)继续做好哈族清真寺(康丽家园)、红畦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xx年特色乡镇、中心村的房屋建设工作;

(2)其它历年已建成小区,继续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3)三台镇辖区农户,原则上向三台片区农民住宅小区集中。

3.农牧民平房建设点。由项目实施乡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相对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达到标准”的原则。合理优化布局,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户向规划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

4.按照规划,依规原址重建及改扩建的零星散户。

四、补助政策

(一)新建平房补助

1.平原乡镇: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二工镇头工街村集中连片建设二层楼100户年底完工入住,每户奖励3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

2.山区乡村、民族贫困村(含县级)补助。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包括庆阳湖大泉村,老台乡芦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马塘村,二工镇十八户村、红山子村,三台镇潘家台村。

3.经民政局和残联认定的解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农村残疾人。其中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争取农村福利院项目,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农村残疾人贫困户、解困户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住房每户补助3.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补助

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不予补助。

(三)其他

1.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以及20xx年因商业拆迁、公益性拆迁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补助政策。

2.入住“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本村农户,必须拆除旧宅,并持有与农户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拆旧协议,及乡(镇)政府同意购买新居的审批证明,方可办理小区入住手续。具体按《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旧宅基地拆除补助办法》(吉县政办〔20xx〕78号)执行。

3.其他,修建安居富民房屋必须先办理国土、规划部门的手续,达到安居富民建房标准的予以补助。拆除旧宅必须报县安居办,经确认后方可补助。

(四)补助对象:

1.持有本县农村户口的在册农牧民;

2.建设按照县安居办加盖审图公章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张榜公示的新建或改扩建农牧民建房户。

(五)补助资金筹措。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总投入1.08亿元。其中农户自筹8235万元,补助资金25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5万元、自治区补助720万元、县财政补助900万元)统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各乡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备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依据村镇整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做好安居富民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二)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督促设立县、乡两级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补助资金专账核算。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群众建安居房,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广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开辟专栏、专题,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建安居富民房的热情。

(四)金融支持。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村镇银行负责解决自筹建房贷款,各乡镇要主动与各金融部门对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项目前期。各乡镇负责做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投标方案于3月底前编制完成,确保4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

(六)严格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安居办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验收。村理事会承担所在村安居工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七)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居房建设信息管理。

(八)强化考核验收。各乡镇于11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县安居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督查室负责组织县安居办、乡镇安居办验收核实,经济办负责统筹核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财政局于12月底负责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安居户及所属乡镇。

六、奖励办法

1、建房质量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村镇(乡)建筑结构〔DBJT27―93―11〕》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下达的任务完成100%,且网上录入建房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一户一档、分部分项”建房施工资料和建房纸质档案齐全,每户奖励乡镇安居富民办公室质量监督检查经费100元。

2、对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较好的乡镇及村委会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好班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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