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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2022-08-09 2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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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和规定,为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未下达计划和未实施通畅工程项目,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县财政整合资金2000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二、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分配原则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xx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五、工作步骤

(一)20xx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xx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xx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xx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xx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xx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步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工项目取消补助。

第二篇: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1.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2.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

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

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

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

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篇: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中央、省两个“一号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小麦集中供种率和整体化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优质化、专用化、市场化为导向,以试验、示范、推广为手段,采取科技服务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促进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和高产优质相结合,不断提高我县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补贴面积金额:今年在全县18个乡镇,按照区域化和标准化生产要求,实施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每亩地国家补贴10元。

二、主要措施

1、实行区域化布局,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针对我县山区、丘陵、平原兼备的自然条件,在小麦生产布局上,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全县的总体规划和百亩点、千亩方、万亩片的要求,合理制定区域化种植规划,在区域片内严禁出现插花田,大力推广优质专用小麦,带动全县小麦良种化水平的提高。

2、健全和完善小麦良种推广繁育体系,保证良种供应。一是充分发挥销售主渠道的作用,建立健全小麦良种繁育、销售网络,切实解决小麦集中供种难的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县上下一体的统一供种体系。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提高集中供种的组织化水平。各乡镇要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通过测土配方,选择适宜品种,建立集领导指挥田、良种繁育田和高产示范田“三田合一”的小麦区域化示范工程。三是加强种子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农业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种子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和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让广大农民群众购的明白,种的放心。

3、严格落实国家对良种的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家补贴政策,全县30万亩补贴面积,分配到18个乡镇(见附表),按每亩地用种7.5公斤,每公斤2.8元计,除国家每亩补贴10元外,每公斤种子尚需筹集1.47元(每亩地11元),或采取以粮换种的形式。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统供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议、新闻宣传、典型对比、信息引导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国家的激励政策和实行小麦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统一供种带来的好处,切实转变家家种田、户户留种的传统习惯,让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接受统一供种,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种植优良品种的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搞好全县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xx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统一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成。

2、制订岗位责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优质小麦良种补贴、区域化种植和统一供种工作,作为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的突破口来抓,切实抓紧抓好,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具体任务目标分解到人、到村、到地块,并建档立卡。乡镇政府要抓好示范点、示范方和示范片,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点,要实行领导、技术、资金三到位,确保关键措施、重点配套技术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对供种单位和区域化种植单位、小麦良种价格、实施面积等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同时要完善检查评比制度。对小麦区域化水平高、种子纯度好、良种繁育健全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

第四篇: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为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爱学、勤学、好学、比学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大学生奖励补助活动,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对象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二、奖励补助标准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四、申报时间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五篇: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二、 项目范围:

全镇住院农村孕产妇。

三、 服务包内容

xx年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服务包的内容,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作为服务包的基本内容。

四、 统一经费报账原则

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实行先项目后农合的报账原则。为切实降低剖宫产率,补助标准为顺产600.00元,剖宫产500.00元。

五、 全面实行定点服务

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的将按照《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实行审查合格,公示服务项目。

第六篇: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失去了家庭的温暖、父母的怜爱,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最需要关心呵护的群体。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以“关注民生、科学发展”为主题,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要举全力救助好、关爱好、培育好孤儿,努力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孤儿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二、救助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奉献的原则,真心为孤儿成长创造条件;坚持城乡并重的原则,实现城乡孤儿救助一体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倡导、鼓励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一对一地帮扶;坚持财政投入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孤儿爱心救助基金。全面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在法人监护、家庭收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上,大力提倡社会助养,完善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保障制度,形成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及福利机构照顾为依托、社会助养为骨干的孤儿救助服务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教育,健康幸福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同志牵头,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与全县城乡孤儿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内容包括孤儿成长中生活、住房、就学、医疗、就业及思想道德教育等各方面,让孤儿在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环境下健康成长。

2.建立孤儿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对今后新出现孤儿救助和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跟进救助的长效机制。对新出现的孤儿继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牵头协调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对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的跟进救助实行“救助接力”交接制度,由帮扶人将救助任务交给接任的同志,直到孤儿长大成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克武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启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罗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全县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关心支持孤儿救助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等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益平台、广泛开展孤儿救助,致力于为孤儿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成长环境;要通过在更大范围内搭建多方参与、救助孤儿的互动公益平台,探索孤儿救助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3.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城乡孤儿救助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积极参与。要建立领导干部结对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孤儿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在职县级领导和乡镇、科局“一把手”的带头示范作用,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影响、带动身边和周围的人,使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结对帮扶活动中来,争取更多的善款和社会捐助,进一步支持帮助乡镇福利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4.全县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宣传、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团县委、妇联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及时对孤儿给予救助,要积极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孤儿救助事业。同时,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调查走访,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进行广泛表彰和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行动,共同关爱孤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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