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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2-07-20 1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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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镇移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编制单位:新城镇政府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期限:一年(20xx年)

实施单位:新城镇横沟村、新城村、中沟村、观蒲村

二、项目背景

新城镇现有移民400多人,形成移民点5个,分别位于横沟村新四组、新城村十组、观蒲四组农场、中沟村六组和泥沟村四组。近年来,通过多方支持和移民们的辛勤劳动,移民点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镇对移民点的建设也非常重视,20xx年积极争取国家“三西”扶贫资金对我镇观蒲村、新城村移民点的道路及人畜饮水设施进行了改造。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各移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落后,移民们的生活条件还很艰苦,道路难行、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比较普遍。由于镇政府资金有限,以上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因吃水、灌溉等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针对以上问题,镇政府决定于20xx年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尽快完成中沟六组、横沟四组移民人畜饮水改造、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新城九组移民点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以解决各移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建设。新建观蒲农场至观蒲五组道路1公里、桥涵2座;

2、横沟新四组移民点人畜饮水改造。新建50立方米高位水塔1座,铺设管道1.5公里;

3、中沟村移民点水塔建设

新建40立小型水塔1座;

4、新城村移民点水利设施建设

改造原有机井1眼,配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2公里,新建“U”型渠道2公里。

四、实施期限及步骤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一年(20xx年)。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由有关各村分别负责实施,争取于年内完工。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55.9144 万元,其中观蒲村道路建设19.9144万元,横沟新四组人畜饮水改造13.5万元,中沟移民点水塔工程4万元,新城移民点水利工程建设18.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22.9144万元,申请国家扶贫资金33万元。

项目投资概算见后附投资概算表。

六、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意义为巨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使各移民点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移民点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大幅提升,这将推进我镇及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七、项目管理

项目获得批准后,将在项目建设上执行“四制”管理,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贯穿始终,严格执行。在项目的资金管理上保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位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圆满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新城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技术设计,并负责完成观蒲村道路路基实地测量。市农林局和新城镇政府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组织项目验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三到位”即资金到位、建设到位、服务到位。

第二篇:拆迁实施方案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保证正常教学和校园安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协调会议精神,确保拆迁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现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用地范围内剩余26户的拆迁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新校区工程建设,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的原则,集中时间、宣传动员,集中力量、包干负责,强势推动,确保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和安置任务,为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二、总体要求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剩余房屋的拆迁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平稳进行、以自主拆迁为主、不放弃强制拆迁的原则进行,并在2013年3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三、拆迁工作领导机构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征地拆迁工作在银川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农垦局、西夏区政府牵头,各抽调5名精干工作人员成立拆迁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本着统筹组织、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拆迁的原则,各工作组明晰责任,明确任务,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实行各组负责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工作经费挂钩负责制,限时完成,各级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保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1.宣传动迁组

职责:深入各拆迁户进行政策宣讲和教育,加强双方的思想和情感交流,把握好舆论导向,正面突出目前面临的形势、国家和自治区的拆迁政策,对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政策规定进行解答,分阶段确定重点突破拆迁对象。进一步了解各拆迁户的拆迁诉求,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评估测算组

职责:深入各拆迁户,逐户逐项对拟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院坝的结构、类型、面积、权属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结构、种类、数量及现状进行再一次踏查核实,丈量计算,由农户核准签字,完善相关协议,提交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审议。 3.拆迁组

组长: 职责:向拆迁农户进行思想教育,与农户签订完善拆迁协议,对农户征地的拆迁物按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并与农户完善相关协议,督促群众进行限期拆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为各组工作人员提安排工作和休息场所,为各开展工作提供人员组织和物资就位工作,安排车辆、相关物资、人员协调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统一做好出勤、考勤记录,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 1.成立领导机构、拟定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

完成时间:1月24日—1月26日 2.召开工作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和目标。

完成时间:1月24日

3.工作组深入拆迁户进行进行房屋、土地、土地附属物等实物 调查、核定、登记和认定协议签订工作。

完成时间:1月24日-1月30日 4.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工作时间:1月24日-1月30日 5.开展征地工作、拆迁安置工作,与拆迁户签订完善相关补偿协议。

工作时间:1月24日-2月9日,完成3-5户拆迁任务 2月9日-3月15日,全面完成拆迁工作

6、相关赔偿和补偿工作

工作时间:2月1日-3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任务分解到组责任到人,各工作小组长包干负责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组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在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各自任务。 2.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拆迁政策的宣传,征地补偿安置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登门入户,正面引导,把形势讲清、把标准讲实,把道理讲透,积极争取拆迁户的理解支持,同时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动态,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4.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拆迁任务顺利完成。凡被抽调参加本次工作的有关单位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必须服从拆迁领导小组的纪律规定和工作安排,严禁随意旷工缺勤,各工作组要将任务、工作时限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严禁随意向群众做不负责任的表态和承诺,在遇到与常规工作要求不一致时,各工作组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问题和困难消化在内部,非重大问题和困难不得上交、外推或隐瞒,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程序到位,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2:各县拆迁实施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关于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五日 关于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进程,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完成拆迁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拆迁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推进城市开发建设与保护拆迁居民切身权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先回迁安置后开发建设、先建回迁楼后建商品楼的原则;坚持拆迁政策相互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原则;坚持保护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的原则。

二、拆迁范围及进度

拆迁范围为市政府确定拆迁改造的平房区和城中村。

在各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后,根据拆迁面积确定以下拆迁完成时限: 1.房屋拆迁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内的拆迁区域,3个月完成拆迁。 2.房屋拆迁面积为2万-4万平方米的拆迁区域,5个月完成拆迁。 3.房屋拆迁面积为4万-6万平方米的拆迁区域,6个月完成拆迁。 4.房屋拆迁面积为6万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区域,8个月完成拆迁。

三、拆迁实施步骤

(一)拆迁申请

用地单位向市房产部门申请拆迁,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发改委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市建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二)拆迁培训

市房产部门组织拆迁实施单位、街道(乡)、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拆迁法规、政策培训。

(三)调查摸底

市房产部门下发摸底调查通知,组织拆迁单位、街道(乡)、社区(村)、居委会进行拆迁区域内房屋调查、登记、征求意见等工作;在拆迁区域发布产权复核公告,并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街道(乡)、社区(村)对拆迁区域房屋核准、确权,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四)拆迁公告

市房产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通过后,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下发拆迁封闭通知,在主要媒体发布拆迁公告,并在拆迁现场张贴。房屋拆迁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拆迁实施单位等。

(五)宣传动员

市房产部门、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联合组织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政策,说明拆迁时限、搬家验收标准、回迁时间、过渡方式、协议时间等事项;组织拆迁实施单位、街道(乡)、社区(村)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将房屋拆迁公告、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逐户宣传。

(六)拆迁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确定

由市房产部门组织拆迁当事人采取投票或抽签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机构。 2.评估规程

(1)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经市房产部门审核后在拆迁现场公示。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复估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3)拆迁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或另行委托评估结果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申请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对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技术鉴定。

(七)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搬家验收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2.搬家验收

验收标准以房屋原有结构、门窗及附属设施保持完好,室内生活用品等全部搬空为验收合格。

(八)拆迁裁决 1.裁决听证

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比例超过60%或由拆迁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由市房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经过、提出的要求和法规、政策依据进行听证。 2.裁决程序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 (2)审核相关资料和工作程序。

(3)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采纳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并组织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当事

人拒绝调解的,由市房产局做出书面裁决。

(九)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人向市房产局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市房产局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组织有关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进行听证。市房产局强制拆迁决定形成后,送达强制拆迁决定书和限期搬迁通知书,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具体工作按《盘锦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迁实施工作程序》(见附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保障改造区域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盘锦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陈斯来(副市长)

副组长 李体昌(市房产局局长)、孙国林(市建委主任)、盖林(市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周延宁(市房产局副局长)、陆元成(市建委副主任)、李奇(市发改委副

主任)、马志会(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长)、黄维(市规划办副主任)、刘念东(市城建局副局长)、高启文(盘锦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正准(双台子区常务副区长)、李佰成(兴隆台区副区长)、曹洪彦(市房屋动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孙湛(市开发办主任)、刘晓丽(市产权产籍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访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李体昌兼任,副主任周延宁、陆元成、马志会、曹洪彦兼任;信访工作组组长周延宁,副组长由市动迁办、各区城建局局长担任。 市房产局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拆迁补偿政策和回迁楼房竣工验收后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强制拆迁;负责拆迁业务培训和拆迁信访工作。 市建委负责在各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完成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回迁楼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负责回迁楼综合验收、备案。

市发改委负责在各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手续,下发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各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办理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落实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无照房屋实施拆除,拆除的最后时限为行政裁决之前;负责强制拆迁现场的警戒,清理拆迁现场范围内所有非工作人员。

市公安局负责强制拆迁现场的治安工作,确保强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市城建局、盘锦供电公司负责对拆迁区域及时停水、停电、停气。

各区政府负责拆迁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主管区长挂帅,各拆迁区片落实责任人;负责平房区、城中村房屋的拆迁动员、政策宣传、信访接待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密切配合,确保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盘锦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程序

盘锦市房产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盘锦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程序

为确保全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强制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工作程序。

一、成立盘锦市城市平房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迁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房产局领导担任(为现场总指挥),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领导担任(为现场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动迁办、市公证处、各区城建局、街道社区和拆迁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篇3:拆迁工作实施方案1 某某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省、市拆迁管理条例、法规为政策依据,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积极稳妥的做好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确保整体拆迁工作在短期内顺利完成。

2、基本原则:依法拆迁、公开透明、稳妥推进、造福人防。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天)

(1)成立人某某项目拆迁工作协调小组;(2)研究制定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3)召开某某项目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和相关人员会议;(4)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补偿安置方案。

第二阶段:评估丈量、过渡安置(完成时间:20天)

(1)进一步做好拆迁户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鼓励3-6户带头搬迁;(2)委托一家有资质的评估单位,逐户进行房屋评估、丈量;(3)协助被拆迁人做好 过渡安置工作。

第三阶段:产权确认,进行搬迁(完成时间:30天)

(1)评估丈量单位按时间要求完成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2)收集、查找并核实房屋权属资料;(3)核准资料整理归档并进行初步确认;(4)对漏、少登记的拆迁房屋按规定进行公示;(5)协助被拆迁户进行搬迁。

第四阶段:腾空验收,择房签约(完成时间:20天) (1)召开拆迁动员大会;(2)发放安置补偿方案和评估丈量、房屋产权确认等资料,并接受咨询;(3)确定房屋拆迁单位;(4)房屋腾空验收,与被拆迁户签订验收结算单(5)召开择房抽签大会,公正、公开抽签决定择房顺序号;(6)进行现场集中择房、签约、结算工作。

第五阶段:房屋拆除,总结验收(完成时间:20天)

(1)做好拆迁许可证的申报审批工作,获准“拆迁证”;(2)实施拆旧,及时做好场地平整;(3)拆迁资料整理归档;(4) 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一是成立某某项目拆迁工作协调小组,某某人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某某地点;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某某项目区域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2、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为被拆迁户排忧解难。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能,视被拆迁户为自己的亲人,随时联系,及时沟通,接受监督。二是针对个别被拆迁户不理解、不配合,出现闭门回避,漫天要价,甚至讽刺谩骂等行为,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用诚心和微笑赢得被拆迁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创造和谐的拆迁氛围。

3、制订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拆迁工作的主要因素是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也是涉及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问题。因此,在制订拆迁补偿标准上,一是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二种方式自由选择的办法,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依法合理测算被拆迁房屋面积。三是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并在搬家补助、过渡安置、拆迁费等方面采取诸多优惠措施,为“和谐拆迁”奠定良好基础。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原则,实现和谐拆迁。一是深入被拆迁户家中,面对面的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使拆迁当事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二是及时将房屋评估结果、项目建设的各种批文、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保证拆迁程序的公开、公正,凡涉及被拆迁户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进行公示,以此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5、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一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于积极配合的拆迁户,尽快帮其解决具体问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观望户,不厌其烦的讲解优惠政策,帮其算好“经济账”,促其尽快下定决心拆迁;对于有抵触情绪的拆迁户,认真听其想法和意见,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逐步消除疑虑,使其变抵触为接受和理解。二是建议人防办从各科室抽调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被拆迁户中,利用亲友、同事、老邻居等多种可利用关系,以谈心、叙旧、拉家常等方式耐心细致的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搬迁, 影响和带动被拆迁居民,形成“干部群众齐心努力,携手共建人防花园”的生动局面,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篇4:拆迁方案

拆迁方案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首先要和居地行政机构进行对接和沟通,对该拆迁的性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相关的政策性的文件,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及消化,所有参与该工程的上岗人员要全面地掌握和领会政府的意图,做到言行上、政策上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公开、公平、公证,要制定完整的拆迁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所有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掌握拆迁政策、补偿政策及规定,依法拆迁按章办事,配带上岗证;

二、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公示;

三、拆迁公司接到政府拆迁指令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和政府及居地行政机构进行对接和沟通,了解该拆迁征用的安置及补偿办法及政策;

四、和评估公司对接,由居地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拆迁公司及评估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并把评估报告送到每户手里,让拆迁户对照表格逐项进行核对,查漏补缺,了解每户对该次拆迁的要求及想法;

五、居地行政机构要向拆迁公司提供该次拆迁的拆迁户的档案资料(姓名、家庭成员以及亲属朋友关系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按序列表排出重点对制定措施;

六、拆迁公司第二轮入户开始,这次的入户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作开始,在居地行政机构的配合下对该次拆迁的政策及规定作大力宣传,宣传要做到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同时把查漏补缺工作

要逐步落实到位;

七、通过

一、二轮入户工作的推进,要对该地区的拆迁户作系统性地分类(根据居地行政机构提供的资料)采取分散瓦解,各个击破的针对性的工作,造成强大的阵势,从政策上、心理上、手段上同步进行,使拆迁工作向前推进,在政府的指导配合下,必要时对一些少许“钉子户”可以采取非常手段,但拆迁公司尽量避免和拆迁户减少正面冲突,以免影响后期的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时机和分寸;

八、拆迁工作人员要做好拆迁、安置协议的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一定要和政府的补偿、安置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擅自主张,要和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把握价格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证;

九、配合政府做好安置工作,把握政府对该地区的政策,做好登记、选号等安置工作;

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安置、补偿的保密工作。

房屋拆除方案

一、根据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及甲方的要求制定实施符合当时、当

地情况的实际施工方案;

二、安全大于一切,做好拆除前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要用机械作业,不允许用人工拆除

四、所有上岗人员要服从指挥,佩戴安全帽上岗

五、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现场要有专人指挥,统一管理

七、要及时处理和协调好和当地群众的关系,文明施工

八、对拆除的残渣要及时清理,保持现场道路的畅通篇5: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要求,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红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

红西大街西侧拖拉机站楼房

二、房屋拆除安全保障措施

1、由具备拆除技术人员、设备的拆除队伍进行拆除。

2、拆迁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告示牌等设施。

3、设安全人员全天督察拆迁现场。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

三、本次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或安置的方式进行,货币补偿的标准,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准。

四、拆迁期限

1、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完成评估。

2、年 月 日至 月 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年 月 日至 月 日被拆迁人完成搬迁。

4、年 月 日完成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依 2005年 日 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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