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24-09-27 11:42:4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一篇: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更好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发展。xx市卫生局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清xx市存在职业危害种类、受职业危害人数、存在职业危害企业数、企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情况及各旗县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

二、调研方法

xx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并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在各旗县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

(一)基本情况

xx市目前存在职业危害企业698户,职业病危害作业点3117个,职工总数为64855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30083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为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铅、汞、苯、砷、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x射线及γ射线。接害人员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金属开采及冶炼、制药、建材等行业。近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监测的合格率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较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工作几乎未开展。截止XX年年10月,全市累计诊断各类职业病病人2754例,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单位只有6家。另外,xx市外出打工人员不断增加,每年已经达到近百万,由于缺乏组织培训,文化水平低,大多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极易患职业玻

(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

1.专项推进,重点突破。针对xx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卫生局认真向市政府做专题报告,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中,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为XX年年专项推进工作,此项工作也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市人大连续三年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2.成立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市及旗县区政府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整合职业病防治和卫生执法监督资源,提高了工作能力。巴林左旗、松山区、元宝山区、敖汉旗均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卫生、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力求实现各部门职责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XX年9月,巴林左旗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责任,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敖汉旗政府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划出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购置、安装防护设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金陶公司投资1000万元,完成井下落差自然通风系统改造。撰山子金矿、金陶公司两个转制企业,对所有离岗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3.注重宣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市及各旗县区利用广播、电视、图板、橱窗、宣传单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既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律和政策,也宣传了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各级政府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卫生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负责人对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认识逐步提高;从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松山区以老府镇蒙古营子钼矿职业病暴发事件处理为契机,专题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全方位加大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力度,工作更加务实深入,效果更为明显。

4.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职业危害情况,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xx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卫生局每年都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地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篇: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措施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分厂厂长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第三篇: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措施

为此,有关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建立用人单位职业防治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最终归纳出“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要求用人单位建立一个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组织):制定一个全面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两个档案;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等六项制度。

两年来,按照该方案对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其职业病防治工作都有所增强,普遍反映“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防治效果切实可靠,现将这一方案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应由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安全卫生机构负责人及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组成。职业卫生人员应当包括各个层次和级别,如车间或较大班组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的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现状,控制方法,单位的负责人应遵守职业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将防治职业病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设置纳入到计划中去。制定计划前必须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种类,浓度(强度)及危害后果,了解有关防护设施的运行效能,了解职工健康,发病情况。

实施方案应着重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明确经费投入和实施时间,以预防、消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办法,具体应包括:

1、深入调研,搞清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性质和危害程度。

2、事故应急的现场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装置,预备事故抢险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

3、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医疗救护措施,储备针对事故急救伤员所需的有效抢救药品、器械。

5、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抢险个人防护用品、工具、药品、器械,及时更换失效的药品和损坏的器械。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职业健康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评价。

2、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职业病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情况

(4)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对于控制和预防职业病是至关重要的。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用人单位有关负责有及职业卫生人员定期培训和学习,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及对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告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两头及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

(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对劳动者进行遇险时应掌握的自救知识培训。

(5)劳动者培训考核合格,经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认可,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职业病危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分开。

(2)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设施。

(3)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获救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业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措施等内容。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公示。

(6)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并有相关责任人进行维护。

(7)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配发齐全,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上岗操作。

(8)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履行。

(9)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有关责任人必须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检查;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应经常

(每日1―2次)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特殊情况应跟班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 见,责成专人落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检查及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对从事业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规定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当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用。

(4)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职业病患者应积极进行治疗,恢复后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

(5)职业健康检查应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不得抽查瞒检。

(6)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其档案的复印件上签章。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4)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停止职业病危害作业,经治理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四篇: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以《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整顿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督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消除职业危害隐患,有效遏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印刷、软包装、塑编、家具制造、制鞋等涉苯的企业,电镀行业以及棉纺、矿山等粉尘作业的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及小型加工企业。

三、整治措施

(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工商登记;仍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三)对违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封存收缴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产品。

(四)由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工伤事故伤害与职业病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治,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待遇,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以及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由其承担有关费用。对单位或个人使用童工,以及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出打工出具假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立即支付,并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改标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达到以下的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规范系性文件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2、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3、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7、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1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工作步骤

全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自5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一)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密切配合,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普查,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要积极配合调查摸底,提供情况要真实有效。

(二)第二阶段为整改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8月底)。县有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对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方案,抓好整改。同时,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要制定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包括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出台防治计划和方案,设立职业卫生公告栏及在车间入口明显处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加强职业病防护,添置防护设施,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保证防护设备正常运行。6月上旬,县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参加培训。6月中旬,用人单位要完成对本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到100%;并将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如实申报。6月下旬至7月下旬,各用人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到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健康体检。期间,有关部门要列出一批职业危害严重,劳动条件恶劣,各种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进行重点整治。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或者不具备职业卫生基本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对拒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顶风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务求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经过整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第三阶段为验收处理阶段(9月上旬至9月底)。为确保整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整改整治情况认真进行验收。对一般整改单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责令其重新整改。对重点整治单位整治后仍不具备职业卫生基本条件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达到有关要求并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关闭,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领导对加强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依法监管的关系。县政府成立职业危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内),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杜绝恶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全面协调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会同经贸、劳动保障、工商、安全生产、工会、国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及措施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商负责对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会部门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立足于治本,多管齐下,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生产、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职业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第五篇: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 目的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了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工作,使之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按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提高机械化程度,为机器设备装置消音器;

(3)使用密闭设备,减少有毒气体的挥发。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指定专职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素质

宣传教育工作是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必须要全员参与,利用广播和宣传橱窗、标语宣传简报等阵地,对职业危害方针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的.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对新员工上岗前劳动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具体措施如下:

(1)每月采购必需的劳保用品,发放至员工本人;

(2)每月月初对各车间药箱进行点检,确保药箱内的药物齐全;

(3)三月份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职业卫生健康培训;

(4)一年两次(四月、八月)宣传橱窗、标语等渠道宣传职业病危害及器防护措施;

(5)九月份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每月不定期去车间检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情况。

四、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由于零件铆接车间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如有操作不当,会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对此,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了防毒口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定期发放。严格按标准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落实安全费用,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按照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公司每年预算提供足额的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的顺利实施。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篇: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下发方案(2022年1月)

制定针对全区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2022年2月至10月)

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资料收集(2022年11月)

整理全区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22年12月)

将今年完成监督的.全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四、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纪律。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二)注重工作实效。

对各用人单位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完善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监督执法结果通报制度,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对各用人单位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推进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推荐专题: 个人总结计划 质量月活动计划及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