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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4-05-31 23: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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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xx

二、公开竞聘岗位及职数: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组织机构调整方案,设校务办、学生处、教师处、课程处、后勤处等机构。具体岗位如下:

1.校务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学生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教师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课程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后勤处主任1名。

三、各岗位主要职责:(详见学校《行政机构职能与人员配置总表》)

四、竞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协作精神、合作意识,工作踏实,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较好地贯彻学校的管理意图。

3.有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聘任的前提条件是群众的认可度必须在60%以上。

4.身体健康,教龄或工龄在五年以上。年龄一般要求男4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内,现任中层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程序方法:

1.制定方案。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本校中层职位现状及机构调整需要,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由学校行政集体商定,征求群众意见后组织实施。

2.公布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组织机构调整说明,公布本方案。时间6月25日。

3.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竞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在校园网下载),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交竞岗领导小组组长处。时间6月25-29日。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条件,由竞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时间6月30日-7月1日。

5.演讲及民主测评。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竞岗人员演讲并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测评。时间7月4日。

6.确定预选名单。根据竞聘人员演讲、民主测评的结果,由竞岗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提出预选名单。时间7月5日。

7.决定聘任。校长决定聘任,聘期三年,并签订聘约。时间7月7日。

8.报区教育局备案。时间7月8日。

第二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20xx年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轮岗人员范围

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局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合同制教师)校(园)长、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和人数

符合以下条件的校长、教师均须按规定参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的校长。其中,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副校长为3-5年,同一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2个聘期的专任教师。高级教师及以下每个聘期为3年、正高级教师为5年;

(三)新晋升履职的教师原则上3年内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不低于1学年的城乡教师轮岗交流。

除上述条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长、教师,所在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交流轮岗的类别和时间

(一)调配交流。校长的调配交流,按校长职级制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同步调整。教师的'调配交流根据《垦利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垦教发[20xx]41号),区教育局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调配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同步调整。

(二)校际之间交流。由各区直学校提报交流任教教师到镇、街道学校任教的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学校学科富余人员,根据学科情况,各学校提报人员名单,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交流,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区直学校教师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教师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

(三)局属事业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学校交流,学校教师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交流,由所在单位提报人员交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

四、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交流轮岗要求的校长、教师本人提出交流申请,报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和个人申请,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五、交流轮岗的实施步骤

(一)人员上报。确定全区各学校交流轮岗人员计划,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交流人员,填写《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交流轮岗人员。

(三)组织交流。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对审查合格的教师做出统一安排。各单位要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指导、帮助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履行工作职责。

(四)报送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垦利区符合交流轮岗教师统计表》、《垦利区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垦利区校长交流轮岗登记表》和《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轮岗教师所在单位和交流学校要认真总结教师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交。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报材料的学校,区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参与交流: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3.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

(二)交流范围内的校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必须具有交流工作经历,其中: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须具有在镇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出勤达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支教经历。

(三)交流轮岗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下派干部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贴,交流期满结束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考勤情况一并发放。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与接收学校教职工在培训学习、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优先安排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培训计划和项目。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第三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xx〕28号)精神,不断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有序地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与交流轮岗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统一安排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册)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均应交流轮岗(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交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学校传统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可不交流轮岗。

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三、工作原则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利于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加强与发展;要有利于满足一线教学需求;要有利于区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要有利于校际的学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激活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轮岗形式和程序

1.校长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立足学校干部队伍实际,促进均衡发展。教师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2.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交流轮岗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职或免职处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即在各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内,统筹考虑师资的实际需求,结合每学年区域内教师调剂补充计划,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限为三个学年度。

3.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决定交流轮岗教师人选及其交流轮岗学校,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4.交流轮岗教师必须在一线任教,由交流轮岗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大于20%(具体比例与县人社局商定)。交流轮岗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再交流轮岗的,取消交流轮岗教师身份和待遇(县直学校教师不视为农村工作经历),并从交流轮岗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许评优评先(提交申请后反悔的参照执行)。

5.支教是交流轮岗的特殊形式。支教时间须满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学校在编人数的5%。支教教师需在《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备注”中标明“支教”字样。受援学校仅限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沙岭北郑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确定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交流轮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传。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触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教师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宣传,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校长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考核程序,积极探索学生家长、学生参与评价、考核教职工的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不徇私情,准确定位。对那些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学年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强化政策保障。从20xx年起,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加分条件。到县直学校交流轮岗按有关政策执行。

5.消除后顾之忧。各校要切实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为参与校际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

(1)交流轮岗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予以保留。

(2)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差别化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由交流地学校发放。选派学校根据交流地学校所开具的工作量(含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证明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绩效奖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衔接,形成全面发展的整体合力。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交流轮岗文件即行废止。

第四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推进物业公司保安队员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保安系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调整、夯实基础、精细管理十二字为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三、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经研究由廖总经理、赵经理、赖主任,组成竞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略)。

四、竞聘岗位职数

(一)保安副队长一名

五、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测评度优良以上的.。竞聘正职职务,应担任过副职2年以上,对现任保安班长参加竞聘上岗的,视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六、竞聘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面向所有保安队员。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1、组织动员

(1)物业公司通过2014年11月15日下午15时在员工休息室,组织保安队员讨论等形式,统一员工思想认识,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使全体员工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保安人事制度的改革。竞聘领导小组将拟竞聘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发布在员工公示栏。

2、报名:2014年 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下午14时止接受竞聘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保安副队长竞聘上岗报名表》;竞聘者将报名表直接交物业公司。也可采取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物业办公会议提名相结合的办法。

3、资格审查:按照竞聘职位的聘任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4、竞聘演讲和答辩:组织竞聘演讲和答辩,由报名者根据拟聘岗位职责发表竞聘演讲并答辩。演讲、答辩评比实行现场开票。具体步骤:

(1)评委会:组成由竞聘领导小组参加的评委会,对演讲和答辩进行打分。设一名记分员,一名监督员。

(2)抽签:由竞聘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演讲:按抽签顺序,竞聘者首先就过去工作的总结、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进行演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然后答辩3个问题,所答辩的问题是针对每个竞聘岗位而设计的。

(4)评分方法:每一位竞聘者演讲答辩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答辩现场打分,填写《演讲答辩评分表》,统一交记分员统计出每位竞聘者总得分值,监督员进行监督。评价总分值为100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值为竞聘者演讲答辩综合评价成绩。由记分员填写《演讲答辩评分汇总表》交领导小组、监督

员签字后现场公布结果。综合评价成绩:5分(分值85-100分)、4分(分值75-84分)、3分(分值60-74分)、2 分(分值60分以下)。

(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在计算平均得分值时小数点保留到2位 )

A、工作总结评价(40分):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往工作业绩表现(20分);职业态度及操守(20分)。

B、竞聘岗位认识和工作思路评价(50分):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岗位的认识(5分);工作思路和设想(15分);资源整合能力(5分);专业性(10分);创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C、答辩过程评价(10分):

主要从答辩现场观察竞聘者的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和说服应变力。

(5)评分成绩的使用原则

最终演讲答辩综合评价任职底线为4分(即4分及以上视为具备该岗位任职能力,3分及以下视为不具备该岗位任职能力)。当综合评价成绩在同等的情况下,则按分值高低排序。

如果该岗位只有一人竞聘,其成绩仍需达到4分方可成为任职候选人。

5、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由与会人员对竞聘对象进

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会由物业公司全体管理人员(不含物业公司在职保安队员)参加,本次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2)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民主测评表)。

(3)测评方法:首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竞聘人的基本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投入测评箱。由记分员现场开箱叫分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测评按5分制分值计分,设5分、4分、3分、2分四个等次,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值为该竞聘者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成绩,由记分员填写《民主测评评分汇总表》,交评委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综合评价成绩:“好”(总分值21-25分)、“较好”(总分值16-20分)、“一般”(总分值11-15分)、“差”(总分值10分以下),弃权票、错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在计算平均得分值时小数点保留到2位)。

(5)评分成绩的使用原则

最终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任职底线为“较好”(即较好及以上视为具备该岗位任职条件),“一般”(一般及以下视为不具备该岗位任职条件)。

如果该岗位只有一人竞聘,其成绩仍需达到较好方可成为任职候选人。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答辩、推荐和民主测试。

第五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井下生产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机关后勤单位用工方面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岗位设置情景,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员工竞聘上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经过竞聘择优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供给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人、事、岗相匹配的原则。

3、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考核工作组

(略)

四、竞聘岗位

见公开竞聘岗位表

五、竞聘人员的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本部矿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加竞聘。

六、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工作,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踏实肯干。

3、服从管理,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4、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5、为人诚恳,严于律己,节俭廉洁。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岗位任职条件表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一)公开报名

竞聘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报名者须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最多可竞聘2个岗位。竞聘者填写后将申请表提交竞聘考核办公室。

其中采掘开生产一线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辅助、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井下辅助生产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地面生产作业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不允许报名到机关科室,严禁人员倒流。

(二)资格审查

竞聘考核办公室按照基本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三)基本条件计分(10分)

第一学历初中、高中:0.5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1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大专:1.5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2分

后续学历中专:1分

后续学历大专以上学历:1.5分

⑦初级技能(五级):0.5分

中级技能(四级):1分

高级以上技能(三级):2分

近三年获得公司级以上荣誉:1分

11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5分

注:学历、技能要与竞聘岗位专业相符,否则不予计分。

(四)技能考试(70分)

凡报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进行,资料包括煤矿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岗位基础知识以及其它相关知识等。

参加竞聘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取消竞聘资格。

(五)面试(20分)

1.面试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景介绍和面试提问两部分。

其中面试提问部分问题主要包括:

为什么要竞聘该岗位。

②简单说一下工作经历。

③对该岗位了解情景。

④你有什么特长。

2.为了确保竞聘面试顺利进行,面试需遵循如下规定:

竞聘者要经过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整个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每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考评组成员应及时根据竞聘人员的情景,在《面试答辩评分表》上以无记名方式打分。

统计面试成绩

竞聘人员得分按所有评委的平均分计算(保留二位小数),其中:公司领导评分权重占30%,部门领导评分权重占50%,职工代表评分权重占20%。面试成绩得分=公司领导评分×30%+部门领导评分×50%+职工代表评分×20%。

八、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九、聘任人员确定

1、候选人员名单确定

由竞聘考核办公室根据竞聘者基本条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个竞聘者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竞聘上岗候选人员名单。

2、拟聘任人员名单确定

竞聘上岗候选人名单经总经理(矿长)办公会讨论、审核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十、公布聘任结果

1、对拟聘任上岗人选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正式聘用。

2、竞聘人员或其他员工,如对竞聘过程、竞聘结果有异议,可在竞聘结果公布3日内,向竞聘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经竞聘工作考核工作组进行核实后,根据实际情景可推迟所针对岗位的聘任工作。

十一、组织纪律

1、工作人员不准泄漏竞聘工作方面的任何信息。

2、各考评小组要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随便传阅或者复印,竞聘工作结束时应及时上交竞聘考核办公室归档。

3、工作人员不得在竞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为应聘人员供给有可能影响竞聘公正性的任何信息。

十二、本方案由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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