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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4-05-31 23: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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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对象

学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组建机构

(一)学区成立 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任组长,书记、政工干部任副组长,辖区学校校长及学区各线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片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二)学校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原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校科学合理的竞聘实施方案。

四、竞聘方法

竞聘以各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首轮校内竞聘

各学校按学校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申请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工作及考勤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

未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须全程公开留痕。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藏、援青)、借用、挂职、交流归队、离岗退养的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二轮学区内竞聘

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首轮竞聘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二轮竞聘由学区统一组织实施,再次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组织调剂

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落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五)聘任录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五、岗位竞聘中如何产生落聘人员,二轮学区内如何竞聘

(一)产生落聘人员

相应岗位竞聘完毕后,若未聘人员数量已少于或等于方案中规定的落聘比例,则未聘人员直接视为落聘;若未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通过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二)二轮学区内竞聘

直接聘用、组织调动和首轮校内竞聘完成后,各校将空缺岗位及落聘人员上报学区。待学区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需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意向学校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所学校,但可以竞聘多个岗位,也可以填报服从分配。各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量化,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第二篇: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方案

一、竞聘目的

为推进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员工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干部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管理者(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坚持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

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能力的推荐和综合评审。人员:略

四、竞聘岗位

(一)竞聘部门行政中心:5人;

(二)主任1人、人事专员2人、行政专2人;

(三)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五、竞聘流程

(一)公布竞聘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发文公布拟竞聘岗位、聘任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鼓励公司内部优秀人才踊跃参加竞聘。

(二)竞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

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本职岗位和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具有管好员工、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妥善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

2、参加竞聘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

(三)公开报名

1、所有自愿和推荐报名的员工须填写《天佑、信息监理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自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自荐材料内容:包括个人业务技能、管理知识、能力自述、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等),附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表》可向公司行政中心索取。

2、《报名表》须于20xx年x月x日前直接交公司行政中心。

(四)资格审查

1、公司行政中心按照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公布。

2、资格审查应在xx月xx日前结束。

(五)竞聘面试:

1、竞聘演讲时间:20xx年x月x日;

2、竞聘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对竞聘岗位认识与工作思路、具体目标与落实措施等。

3、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竞聘会议上做限时7分钟的岗位应聘陈述。然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随机问答;着重考察申报人对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4、综合考核:竞聘评审组依据竞聘者报名材料、竞聘演讲情况、综合考虑的基础确定聘任者,具体考核办法:

①员工综合素质考核占50%;

②平时工作情况30%

③竞聘面试成绩占20%

(六)确定聘任人选

1、评审结束过后,行政中心向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并提出拟聘任人选名单人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他员工可于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异议;

2、异议期届满,行政中心将拟聘任名单报送董事长最终审核确定。

3、名单最终确定后,由行政中心行文发布正式任命书及期限,对未应聘上上岗的员工,由公司对其岗位重新进行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安排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篇: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根据长教党〔2010〕40号 “关于《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 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2、教务处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3、教育处

主任:1人 副主任:2人(其中1人兼保卫科科长)

4、总务处

主任:1人

5、教科室

主任:1人

6、工会

工会副主席:1人

7、团委

团委书记:1人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五)身体健康。

五、聘任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组长:

成员:

2、宣传发动。学校党委、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方案(方案包括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另附)、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等),作专题动员。(元月17日)

3、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部门)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岗位自荐(推荐)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元月20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办)。报名人(含自荐或推荐人)须填报一个竞聘岗位,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聘任的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校务会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侯选人名单并公示。(元月21日)

5、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60人。竞聘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考,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元月24日)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元月25―27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校务会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元月28日)

8、公示结果。学校党委、校务会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后若无影响竞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元月29日―2月2日)

9、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校长室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中层干部的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必须重新竞争上岗。

2、受聘任的中层干部,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个人述职、教代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中所形成的个人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30%者,不再继续任职。

4、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两届,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换岗。

5、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校务会集中、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的方法和程序,将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时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把那些讲党性、顾全大局、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干部选拔上来,将他们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有计划地进行多岗位轮换,从实践中提高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校务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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