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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5篇)

2024-05-20 0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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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对区域内农村经济、市场发展情况,主要是果品、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所范围内的江南村进行调查研究,摸清现状。做到现状清楚、措施办法清楚、整体工作思路清楚。健全分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机构,确定专项推进目标。经常开展各种帮农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农户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具体任务与进程

1、认真组织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工作会议关于社会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把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细化、量化支持社会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提高认识加强投入。

2、积极开展帮农活动

一是积极引导支持区域内农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引导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的发展。引导支持从事有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和畜、禽、鱼类的养殖业。

二是提高涉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强化商标意识,加大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总量。要在分局及建设所、果品所、蔬菜所建立涉农商标工商联络员制度。增强农产品经营者广告意识,引导广告经营企业制作高质量农产品广告,不断扩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区域内的农副产品市场。积极指导果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江南村农副产品市场完善市场设施,增强市场服务功能,优化市场经营环境;引导商品经营者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务措施,提高市场经营技能;倡导经营者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创建消费者放心摊床、放心行业、放心市场。大力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在过去的基础上,果品所、蔬菜所应继续做好农村经纪人发展工作,力争每个所达到30名。

四是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发挥好合同职能作用,强化合同监管。要加强对涉农合同的检查,对合同条款认真审查,防止利用合同从事欺诈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和农村消费权益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12315”进村屯活动,帮助建立江南村“12315”维权工作站。要加强对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市场的监管。以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为核心,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加大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要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六开展好合同帮扶“七个一”活动。分局及建设工商所要给辖区江南村农民讲一堂合同法规课;分局要完成一篇订单农业的`调研报告。

七是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对区域内农村个体工商户、企业的动态监管。

四、实施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分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各工商所要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防止形式主义。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分局将对工作不落实,无效果,特别是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的,给予责任追究。

2、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搞好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对扶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局反馈。

第二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打造和谐秀美新农村,根据省市要求,结合铜鼓实际,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围绕“突出山区特色,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思路,按照“培育中心村、打造旅游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建设定位,以规划为先导,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采取集镇联中心村、中心村带一般村的“镇村联动”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建设,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中心村是指村镇规划布局确定的,山区人口规模300人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农村永久性居住点。

中心村建设实行“一次定点、一村多点、两年建设、两年资金安排”。通过建设,使中心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配套功能逐步健全,发展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新农村。今年中心村建设还要紧紧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按照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传承文脉、提升品位的建设要求,着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突出“七改三网”建设。

“七改”:改路,硬化美化主干道、进户路、巷道,建设三级以上标准旅游公路;改水,安装安全卫生自来水;改房,统一风格进行房体改造,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装修改造,檐阶、水沟统一硬化,除应保存的传统建筑外,危旧房、影响观瞻的断垣残壁、障碍性围墙全部拆除;改厕,高标准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两块板”旧厕必须填埋,景区建无害化公厕;改栏,禽畜栏舍统一规划改造,做到人畜分离;改环境,村内及路旁菜园、篱笆、影响观瞻的晒架、路障全部拆除,平整地面;改河塘,村内水塘、过村河道、沟渠按观赏要求,进行浆砌硬化、桅栏建设等工程改造,村内排水建下水道排泄。“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建设。一是重新整理铺设各类户外网线,有条件的尽量做到管线隐蔽布设;二是建设照明路灯,开通闭路电视、互联网。

2、突出“三绿二处理”。

“三绿”,即村庄绿化、庭院绿化、景区绿化。村内古树名木统一标准圈围,村庄、庭院、景区用草皮、盆景、树木绿化,规划种植景观树。“二处理”,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通过下水管收集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

3、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十个一”建设。

即建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展示地方文化特色和现代精神文明;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室(文化书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科技、就业、调解、咨询、法律、缴费等服务项目;一所幼儿园;一家卫生室;一处停车场(公交站);一个便民超市;一套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旅游服务和各类自治组织为支撑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突出旅游项目建设。

根据地方旅游资源和自然禀赋,充分利用景区条件优势,着力开发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扶持农民或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特色产业、农俗文化体验、农家餐饮服务业等。特别要把农俗文化体验、观光农业项目作为景点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规范设计,要求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发4处以上游览点,能提供不少于4个活动项目,村内或周边有容纳30人以上住宿设施,有同时容纳100人以上用餐的.餐饮服务,使村点旅游接待配套设施和功能逐步完善,将新村点打造成江西省AA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切实抓好一般自然村建设

一般自然村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一次定点、一次性规划、一年内建成。

1、重点抓好“六改”项目建设。

改路,水泥硬化村庄主干道、进户路;改水,安装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改房,外墙进行粉刷,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进行装修改造,油漆门窗、吊楼,硬化院坪、檐阶、水沟,拆除危旧房,整治空心房;改厕,统一建设“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厕,厕所用瓷板贴面,旧厕必须填埋;改栏,改造畜禽栏舍,做到人禽分离,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建设栏舍区;改环境,统一标准圈围村内菜园、古树名木、浆砌池塘、土{,平整地面。

2、全力抓好“三绿一处理”工作。

搞好村庄周围、村内道路、农户庭院绿化。同时抓好垃圾处理,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3、扎实抓好公共服务“四个一”建设。

即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文化活动室,创建“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套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主体,各类服务组织为支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长效管理机制。

4、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建设。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区域农业产业布局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发展要求,根据各地产业优势,着力培植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参与热情,主动出谋献策,发挥主体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服从整体规划,自觉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农户,要树立高标准建设理念。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能人和经营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农业产业建设。

2、调查摸底,搞好规划。

各乡镇、工作推进组和相关部门会同各村对村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村点基础设施、旅游项目、产业特色、村容村貌、文化传承、风俗民情等情况,再由城建局牵头,新村办、旅游局配合,聘请专业规划队伍,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彰显特色”的原则和“五图二表一书”(中心村现状分析图、布局规划图、道路横向规划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图、近期整治规划图、鸟瞰图、中心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与建筑面积控制一览表、农民房屋建筑一览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要求,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筑风格、院落布局、社区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要有详细规划和具体标准,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以满足村庄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需要,使中心村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和农村新社区。5月1日前,初步完成规划编制,5月15日前组织专家会同相关单位、乡村进行规划评审,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切实可行。一般村在3月底前完成整治建设规划。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由村“两委”操作,理事会配合。一般村建设在村“两委”指导下,仍由理事会操作,充分发挥理事会和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是坚持建设标准。各村一定要严格按新农村、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不能粗制滥造,马虎了事。

三是确保时间进度。两年完成中心村建设,一年完成一般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多,要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预算工期,确保进度,旅游景点开发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要同步推进。

四是规范项目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村组织农民参与建设;10-50万元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入乡镇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乡村监管实施;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县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由县乡村监管实施。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公布帐目,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为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以董晓明同志任组长,宗旅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涂婷婷、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旅游局、城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和移民办、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农工部负责联络协调;旅游局负责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城建局负责中心村规划编制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持;发改委负责“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及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等;财政局负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改路设计和项目支持;农业局、水产局负责村点产业和农业观光产业项目支持;林业局负责绿化规划设计和项目支持;水务局负责农村改水和河塘改造项目支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项目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支持;国土局负责土地开发项目支持;商务局负责农超对接项目支持;文化局负责农村文化(农家书屋)建设项目支持;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持;教育局负责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支持;卫生局负责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体育局负责村活动场所体育设施项目支持;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互联网安装和户外线路整理;供电公司负责户外线路改造。

同时,各村成立以县挂点领导带队的以乡镇和县直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帮扶服务工作组。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一是省市县直接统筹资金分别根据工程进度,按每个中心村两年120万元,一般省建点30万元,县自建点16万元标准分批安排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项目建设。

二是整合交通、水利、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一村一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改造、“以奖代补”农村环保、农村“一事一议”、“森林城乡、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等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倾斜中心村。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有关乡村要积极申报,尽早落实。

三是排埠镇、三都镇、大段镇、带溪乡政府安排对应的中心村不少于10万元扶助经费,一般省建点和县建点由所在乡镇政府安排扶助经费1万元以上。

四是部门(包村单位)帮扶中心村资金2万元以上。

五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建设,各村点每户交纳押金3000元以上,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农户另行交集资每人500元以上。

六是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旅游和有机农业开发,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新农村建设和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督查制度,并采取领导现场办公、部门联合督查、现场会等形式强力督促推动。对态度消极、工作被动、效果不明显的村由县主要领导亲临督导,对重视不够、干部不力、群众积极性不高、推进难度较大的村,按省新村办要求,对一般村采取调整换点的处置措施,对省评估不达标的中心村取消建设资格。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举措,狠抓落实。制订目标考核方案,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和年终考评结合兑现奖罚。

第三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第四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搞好我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指针,以“三清、四改、五化”和文明村创建为切入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四新一好”为重点,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我“三农”问题的新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新载体,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总体目标

――农业产业经济发展

1、扩大白瓜籽种植面积,发展优势产业项目。预计2008年达到1500亩。并与收购方签订回收合同,以保护价收购。

2、依托山产品大市场,鼓励村民、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预计2008年达到10万袋,三年内力争达到100万袋,成为我村的主导产业。

3、与鸡西林源牧业合作开发养殖肉牛项目,加大肉牛发展规模。大力发展肉牛“放犊还牛”工程。2008年引进西门塔尔品种肉牛500―1000头。

4、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把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

5、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洋草村畜牧业发展较快的情况,大力发展畜牧业,在畜牧业上大做文章。2008年与鸡西林源牧业合作肉牛的养殖项目发展到500――1000头,力争三年内发展到3000头,实现规模化养殖,争取更大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全面开展“三清、四改、五化”工作,全村在今年内完成“三清”工作,“四改”工作力争借助生态家园沼气建设项目进一步全面落实,2008年完成“两改”,没完善的进一步完善,没吃上自来水的争取上面支持,今年能吃上放心水。村屯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大对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使村屯环境得到改善。

――农业保护体系完善。

全村优势产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总量的`70以上。继续推广测土施肥技术,实施科学配方施肥和“三三轮耕”制度,尽最大可能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农村文明法制提升。

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活动,各类宣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以创建“文明村镇”、“新农村、新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建设文明村镇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基层组织活力增强。

按照“五个好”要求,稳步建设具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班子集体。配齐配强村级班子,优化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拓宽发展党员渠道,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党建致富链活动扎实开展,开展率要达到100。

――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建立村级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承诺述诺制度,深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推行“村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决定、村委会执行”的农村民主治理新模式,确保村民自治在法制化的轨道有序运行。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的时间步骤,结合洋草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下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调查准备阶段(2008年3月至4月)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推进新农村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2、调查摸底,掌握实情。村干部深入村组,全面了解各村道路、住房、厕所、环境卫生、村情村貌等情况。对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谋划村屯建设和产业发展思路。

(二)启动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10月)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订实施方案,召开新农村建设动员会,专门部署,迅速启动,形成合力推进的氛围。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下发宣传材料、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到农户进行宣传。

2、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搞好村屯建设、产业发展、经济带和景观带的规划设计。

3、集中力量,稳步推开。在3至6月集中开展以“三清”为重点的村屯环境整治活动。7月至10月集中开展以“四改”、“五化”为核心的村基础建设工作。

四、推进措施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富民工程。要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

1、深入发动,形成合力。全村必须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在思想发动、组织动员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与自身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3、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村领导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第五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三、建设指标

2006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2007年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007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006-2020年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从2005年至2007年,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007年底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2006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07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

1、新闻媒体宣传。重点是宣传造林绿化成就,创建标语、口号、意义,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

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

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

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

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

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007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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