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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称评定考核实施方案

2024-03-29 0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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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组织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临教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田桥中心学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考核的原则:20xx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考核的对象:20xx年度正式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四、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依据的要点有:

①师德测评结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学校平时过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记载结果;

④春秋两季抽考综合测评成绩;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况,如学习笔记、公开课(包括打分课)、教研论文等;

⑥学校教职工浮动奖励工资方案的执行结果;

⑦安全组织教育教学无事故发生;

⑧服从工作安排。

2.考核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结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确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懈怠工作,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可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优秀”等次入围名单:

①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学事故)发生者。

②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成绩,同年级同科有一个班名列倒数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学期年级排名倒数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务没有完成者:公开课未讲;学习笔记不达标;教研论文未完成。

⑤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前三项为硬性指标,其他参考,第四项主要针对班主任。

五、优秀比例和分层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确定,考核继续实行分层考核的办法,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人员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学校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实施方案的细则。

2.学习动员。考核前组织学习临教90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进行动员,使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

3.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回顾总结完成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或述职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见栏要签名并签意见。

4.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学校年度考核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临时公布)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内容,依据学校“优秀”等次指标,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等次并写出评语,由学校负责人审定签署意见。

5.反馈考核结果。

6.总结。

七、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进行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事关工作人员一年工作实绩的评价,与工资、职务升降、奖惩、职评等密切相关。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对考核“走过场”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集体或个人,要取消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2、有关问题的处理:(摘要)

因病、事假、探亲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无故不参加考核经通知仍拒不参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处理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师德考核评议小组。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多层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师德考核与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为 %。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实行值班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5分,家长问卷调查占5分,学生评议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15分;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25分。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活动、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活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材料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无故不交材料一次扣1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分、0.5分;参加片区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区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区级“德育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日值班领导负责教职工师德的日常考核,通过检查做好记录和汇总。如发现违规现象须及时将扣分情况通知到违规教师,且在日常考核记录表中注明。每月一公布师德日常考核情况。

2、组织好评议。

(1)教职工互评、考评小组评议期末一次;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评议。

(2)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每月一次(一学期中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评议的机会),家长问卷、学生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

4、结果反馈。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六、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按教师绩效考核 %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绩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5、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6、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当年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考核工作的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3、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4、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第三篇: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一、考核“优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

三、考核推荐办法: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推荐):25分

4、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若遇推荐考核小组成员自身时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优秀”一票否决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第四篇:学校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第五篇: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遵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认真执行教室、宿舍卫生值日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认真刻苦,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做好实验,按时完成作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或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在全班前10名以内。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不迟到、不早退,没有无故缺席现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整洁,身体健康,学生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必须合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本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同时热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有助于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坚持原则,敢于扶正压邪,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出色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所负责的单位和班级工作中成绩显著。学生干部指党团支部、班委以上干部。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学校将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登记表均存人本人档案。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在个人小结和班级总结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必须按照评选条件,先由小组提名评议,经全班同学复议,然后报院(部)审定,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干部同时也可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必须按照评选条件,经班级提名,由院(部)审定,然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后,报学校批准。

2、各院(部)评选的“三好学生”数必须掌握在参加评选人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超过本院(部)参加评选学生干部数的10%。总之,要严格掌握条件,实事求是,确保质量,不要平均分配名额,如有不符条件者,一经查准,立即取消资格。

3、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于他们平时主要在团委、学生会工作,因此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由校团委学生会在征求班级、院(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4、此项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生工作处作具体落实,由各院(部)负责实施。

各院(部)要亚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步名单确定后,在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上报学生工作处。

5、此项评选工作定于每学年开学初进行。

第六篇:学校考核制度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xx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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