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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环境监督管理效率,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环境执法长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两个80%”(环境监察80%的人员、80%的时间深入一线执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察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依据管辖区域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四级网格,并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本级的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结合正安县工业企业分布及地理实际情况,将环境网格管理工作划分三个网格:
第一网格:流渡镇、市坪乡、谢坝乡、芙蓉江镇、中观镇、班竹镇、土坪镇、格林镇、乐俭乡
第二网格:凤仪镇、瑞溪镇、小雅镇、庙塘镇、桴焉乡、和溪镇、杨兴乡、碧峰乡、新洲镇
第三网格:安场镇、瑞新工业园区、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正安县污水处理厂、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网格责任
1、环境监察队承担监督管理和直接管理责任。
2、网格责任人员。分别确定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一是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联系相关网格,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建立监管网格局领导包片制。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网格直接责任人。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网格工作内容
根据网格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任务,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四)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各网格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国控、省控企业监察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并上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省委、市委、区委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按照政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区相关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增强社区发展活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着力构建“网格立体化、主体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社区治理新机制。
探索构建多层级网格组织体系,实现网格治理架构的“立体化”;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作共进、参与共享作用,实现网格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大力推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以竞争性方式承接社区公共服务,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实现网格服务的“社会化”。积极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多元共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实现社区建设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
二、构建社区治理“立体化”网格体系
在当前社区“网格化”管理格局基础上,构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新机制,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构建四级网格体系。
每个社区为一级网格;根据社区人口户数、院落性质、工作现状等因素,按照社区两委成员配备职数(原则上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不进入网格),将社区划分为大块的管理区域及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下各居民小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企业及驻区单位为网格单元即三级网格;各居民小组散居院落人口、户数较多的自治院落,物管小区、单位院落可进一步划小以楼栋为四级网格。
(二)明确网格分级职责。
一级网格:完成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综合服务管理站的职能职责。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一级平台,承担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效果评估等职责。作为购买服务的委托实施主体,按照依法、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组织、志愿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条件的社会全体(个体)购买服务。负责购买服务的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监督、资金管理、绩效评估。
二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二级平台,负责牵头组织、承接实施网格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成一级网格的各项工作安排。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服务项目的实施,参与实施效果评估。负责整合院落自治组织、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服务、互助服务等活动。
三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三级平台,承担网格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具体“落地”职能。完成二级网格的各项工作安排。通过项目实施、志愿服务、公益服务、自治活动、驻区共建等形式,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居民(业主)自治、便民服务、扶贫济困、养老助残等工作。要探索和创新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载体,要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参与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创新高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级网格:作为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体系的四级平台,参与三级网格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以适当的形式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三)健全网格运行机制。
社区“两委一站”构成一级网格治理主体。两委人员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其他社区两委成员原则上都要下沉到二级网格中。
每个二级网格以一名社区两委成员为核心构建网格治理机制,可设立网格党组织和网格治理委员会,接受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领导和指导。
各居民小组组长,自治院落、物管小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作为三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人,接受网格治理委员会(网格党组织)的指导。
各居民小组散居院落负责人、自治院落、物管小区、单位院落的楼栋长作为四级网格责任人,接受三级网格的指导。
三、创新社区网格治理“多元化”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一)探索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机制。
合理界定各类社会资源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和责任,坚持社会协同、资源共享理念,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探索创新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等的特色和优势,特别是驻区企业、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形成社区建设主体多元化新格局。
(二)探索构建社区协商共治新机制。
围绕“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思路,探索社区多种主体、多种协商制度和机制之间的关系和关联方式,完善协商共治机制、培育协商共治体系、拓宽协商共治渠道,形成社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四、建立社区网格治理“社会化”服务机制
(一)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
大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及志愿服务组织等,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把适合的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交给各类社会主体承接。
(二)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
鼓励在社区成立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平台,指导和帮助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
五、完善社区网格治理保障机制
(一)人员保障。
按照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要求,逐步优化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要加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院落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建设,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经费保障。
按照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强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经费保障。
1.工作经费。根据社区实际户数核定“网格”运行工作经费,其标准为:5000户(含5 000户)以下2万元/年,5000户至10000户3万元/年,10000户(含10000户)以上4万元/年。
2.购买社会服务经费。根据社区实际户数、院落性质等情况核定政府购买网格内政务服务经费,其标准为:按照社区自治院落100元/户、单位院落50元/户、物管院落60元/户、涉农社区散居院落70元/户的标准核定。
根据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运行情况,适时适当调整政府购买网格内政务服务经费标准。
(三)运行机制保障。
1.推行网格内购买服务制度。
网格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街道作为购买服务的法律主体和监管主体,社区作为购买服务的委托实施主体,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将政务服务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来承接。建立和完善购买服务的社会化评估机制,强化评估结果的使用,确保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街道、社区要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运行的监管,对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服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政务事项准入制度。
重申和完善关于政务事项下沉准入的相关制度,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在已核准下沉事项之外,区级各部门、街道确实需由社区承担的临时性事务,应在按政务事项下沉准入制度审核批准后,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未按准入制度审批及未实行“费随事转”的事项下沉到社区,社区有权拒绝。
3.建立信息化平台支撑体系。
依托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综合服务管理应用系统,延伸服务末端、拓宽服务领域,形成全覆盖、开放式、共享式的信息平台体系,为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建立和完善领导及监督考核机制。
成立华兴街道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为推动社区“立体化・多元化・社会化”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各类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街道社会事务科作为推进社区网格治理机制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的统筹监督和效果评估;街道纪工委要对政务事项下沉社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党政办负责牵头对下沉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准入管理,相关科室按《区政务服务事项准入社区管理办法》进行下沉社区政务事项具体办理;城管科牵头负责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的招标比选工作;财务科要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管;社区作为社区网格治理机制建设的委托实施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街道和社区要配合区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监督考评工作体系。
本实施意见由社会事务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强基层、强治理、强服务、促发展、促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发展实际,以务实、管用、有效为原则,通过提升网格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贯通社会治理末梢神经,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助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为新时代东冶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基石。
二、工作目标
以综治网格为主,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网格,依托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努力将全科网格打造成发现安全隐患、化解纠纷矛盾、宣传政策法规、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建立健全以网格管理为基础、以科技信息为支撑、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联动机制为保障、以高效便民为目标的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三、工作机构
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依托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开展,要不断推进两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撑。
(一)健全镇级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
镇综治中心统筹负责全镇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抓好镇综治中心建设,推行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政法委员兼任中心主任,健全组织机构,配强人员力量,确保有足额专职工作人员。
(二)健全村级综治中心工作机构
依托村工作场所,设立村综治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综治中心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网格划分
将原来有关部门设置的关于党建、社保、应急、社会救助等网格整合,实行“多网合一、一网统筹”。要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按照“规模适度、界限清晰、无缝覆盖”的原则,在不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划分普通网格和专属网格。
1、科学划分网格。分为普通网格和专属网格两类。在村居住区域划分普通网格,网格划分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原则上按照各村村民小组划分网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可以在内部划分特定的专属网格。
2、编订网格编码。全镇网格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各村各单位编订网格编码,绘制网格分布图,设置醒目标识标记。网格编码由6位数字组成,依次为:前3位为行政村区别码,第4位为网格类型(1为普通网格,2为专属网格),后2位为网格顺序码。
3、适时调整网格。网格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不再重新组织对网格进行划分调整,但在实际运行中,可以根据情况,以“职责清晰、顺畅运行”为原则,对不适宜或影响工作推进的网格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队伍建设
为科学配置网格工作力量,最大限度统筹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组建“网格长+网格员+网格辅助员”的网格团队,即“1+1+N”模式,实行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
1、明确网格长。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2、配备网格员。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普通网格的网格员通过村委推荐、乡镇审核的方式进行选聘,有条件的村可配备专职网格员,其他村可由村两委除主干之外的其他人员或村民小组长等有工作热情且能胜任工作的群众担任,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各单位内部相关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长期在本村居住或在本单位工作,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等科技设备,有工作经验、是党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优先选聘。
3、充实网格辅助员。每个网格要配备N名网格辅助员,由辖区内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民小组长、平安志愿者等担任,协助网格长和网格员开展工作。
4、网格队伍管理。网格员队伍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村本单位的网格队伍人员名单汇总上报镇综治中心。如有网格人员调整,要及时上报镇综治中心备案。
(三)网格事项
1、明确网格事项清单。将党建、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火、防汛、防疫等社会治理相关事项纳入全科网格。要建立网格事项清单,严格事项准入,防止网格员职责过多过滥。
2、明确事项准入机制。严格实行网格事项准入制,与网格职责不相符、与网格员工作能力不相匹配的事项、未经培训和没有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的事项,一律不得下放到网格;行政性、执法性、专业性的工作一律不得纳入网格职责范围;对于已经纳入全科网格范畴的事项,经过实践证明不再适宜由网格承担的事务,按程序批准退出。
(四)职责任务
1、网格长职责。网格长主要承担网格“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全面了解掌握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协调网格内一切事务。
(2)及时配备、调整、充实网格员和网格辅助员,确保队伍配备到位。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本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处置网格事项,对较大事项进行指派调度、督促限期解决或整改。
(5)对网格员和网格辅助员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奖惩。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网格员职责。网格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采集、录入、更新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动态掌握网格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情况,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特殊人群、“三留守”人员等,做到对网格内人员信息清、基础设施清、居住情况清。
(2)社情民意收集。通过网格走访巡查工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网格内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开展网格内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定期排查、入户走访等,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就地协调化解,较为复杂或涉及政策类的矛盾纠纷向有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报告。
(5)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协助公安、卫健、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参与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6)公共服务代办。对网格内居民需要办理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事项开展代办服务,为网格内居民群众提供综合类的公共服务。
(7)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重要决策,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8)其他工作。配合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开展宗教等场所的走访;协助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参与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发动网格内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及网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网格辅助员职责。网格辅助员主要承担辅助网格长和网格员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任务,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商业网点等基础情况,做到底清数明。
(2)收集本辖区、本单位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掌握社情民意,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向网格员汇报,重大事项随时向网格长汇报。
(3)协助网格长、网格员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隐患整治、纠纷调解、民生服务等业务办理、事项处置。
(4)按时参加网格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5)完成网格长及网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日常运行
1、加强网格管理。村综治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网格员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及时上报无法处置及重大突发事件。镇综治中心负责制订网格员入户走访、信息报送、工作例会、奖惩激励、日常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制度,对上级指派以及下级上报事项进行协调处置,做好跟踪督导。
2、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网格运行、网格管理、网格考核、网格员培训等各项制度,确保网格工作顺利开展。
(1)上岗公示制度。在网格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将网格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2)巡查走访制度。网格员坚持日常巡查走访,每周将负责的区域至少走访一遍,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3)情况报告制度。实时梳理分析网格内动态信息,能够处理的事项及时处理,不能够处理的,层层上报至镇综治中心,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等重大疑难事件,镇综治中心积极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工作例会制度。村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员参加的民情分析会或者工作碰头会,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并落实责任人限期办理。
(5)联席会议制度。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疑难事件。
(6)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负责全部网格员日常培训,镇村两级每年不少于3次;镇各职能站所要按照镇综治中心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培训,加强对网格员业务指导,提升网格员综合业务技能。
(7)考核奖惩制度。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加强对网格员的考核,建立以问题解决、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网格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绩效报酬和荣誉方面的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撤换、解聘。
(8)协调督办制度。镇综治中心对分流指派事项进行协调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3、明确部门职责。镇各职能站所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推动和保障职责。
(1)加强工作对接。镇综治中心建立分流指派机制,将有关事件根据职责分流至相关职能站所;相关职能站所应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定期与综治中心对接,采取专人定期入驻、约驻综治中心等办法,及时处理网格员上报的相关事件,确保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有人抓、有人管。
(2)加强事件处置。本级无法解决需上级主管部门化解处置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3)加强跟踪管理。各职能站所,对于已经办结的网格员上报事件进行定期回访、跟踪问效,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加强组织保障,协调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纳入网格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法委员要发挥好牵头主抓的职能作用,指导镇村综治中心完善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划分辖区网格,建立全科网格队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推行全科网格工作确保全科网格顺利推进。
(二)加强党建引领。要把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建立党员包联网格制度,做实网格党建,加强党群联动,实现基层党建与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雪亮工程”在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加大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数据的对接融合,努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四)加强经费保障管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作补助。网格经费要确保专款专人专用,全部拨付给网格员和网格辅助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统筹,更不得截留和挪用。要积极采取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市场化方式为网格员提供风险保障,努力消除其后顾之忧。
(五)加强考评促动。要将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加大赋分权重,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村和单位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实施“一票否决”。镇村两级要制定科学详细的网格员考核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态度差、能力差、素质差,消极怠工、群众不良反响强烈的要及时进行撤换调整,对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失误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六)加强宣传创新。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大意义、积极成效和优秀网格员的感人事迹,不断提高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工作影响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共性要求、体现个性特征的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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