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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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