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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村实施方案(范文6篇)

2024-01-16 2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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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创建文明乡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__〕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__〕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__〕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__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__〕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二、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__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__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__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_的具体体现,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第二篇:创建文明村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乡村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镇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乡村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风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重建设、重教化、重主体、重实效的原则,尊重民俗、抵制庸俗、拒绝粗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着力推动乡风文明新气象。

二、基本原则

(一)重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立足村情实际,精心设计乡风文明建设各类载体,融入文化元素,体现特色和品位。

(二)重教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采取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凝聚向上向善正能量。

(三)重主体。坚持内外结合,培育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谋划改进良策,摒弃歪风陋习,整治环境卫生,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群众精神风貌。依托各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带动乡村乡风文明建设。

三、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乡村文明活动。

(一)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惩倡并重的原则,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下足功夫破除陈规陋习。

1、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文艺作品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2、陈规陋习整治行动。规范完善“一约四会”即规范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四会”组织,依靠“四会”开展乡风评议,褒扬乡村新风、反对不良行为、树立勤俭之风。开展“三禁三树”主题实践活动,即:“禁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树文明时尚、喜事新办的理念”、“禁奢侈浪费盲目攀比,树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的理念”、“禁封建迷信打牌赌博,树崇尚科学、健康高雅的理念”,党员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头摒弃不良习俗,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3、村民公约培育行动。着力在治理乡风民风,农村人居环境,“请客风”等大操大办等陈旧陋习上下功夫,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和勤俭节约文明乡风。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讨论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

(二)丰富基层文化活动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繁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1、推动农村文化。xx镇21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各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六个一”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栏、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的宣传文化阵地,推动阵地建设规范化、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大优秀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发掘整理,让优秀文化成为宣传展示乡村特色的窗口,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送文化”力度。立足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小型化、多样化,把文化食粮送到老百姓手头、送到老百姓眼前。逢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重阳等“我们的节日”,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戏曲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

3、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把农民群众当做农村文化发展的主人,从抓队伍、抓培训、抓活动入手,着力培养批文艺演出队伍,鼓励自编自演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扎根民间、服务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提升农村文明建设

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推进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精心策划文化、医疗卫生、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广泛开展“邻里互助”“爱心帮助”“结对帮扶”“文明新风”“共建平安”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亲帮亲、邻帮邻,形成互帮互爱、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2、评选先进典型。多层次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好公婆”“好儿媳”“好儿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身边好人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追求。开展“感恩奋进向上向善”宣讲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文明新风。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1、美化乡村环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运行机制,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格局。立足提供舒适环境,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危房改造等,引导群众改院、改沟、改厨、改厕、改路。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培植花草,美化绿化庭院。

2、整治“十乱”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群众自觉改变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内急乱拉、棚舍乱搭、农具乱摆、道路乱占、衣物乱丢等行为陋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创城创卫工作,充分认识乡风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文明新风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之间的密切联系,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文明乡风建设硬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履行职责,将乡风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带领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把乡风文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焕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宣传,形成特色。发挥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的文艺精品,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让广大群众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张旗鼓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个人,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提炼,积极宣传推介,精心打造一批乡风文明建设新亮点。

(四)及时总结,经验分享。请各村(社区)每季度将乡风文明工作开展的活动以文字、图片信息报镇原文化站,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乡风文明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亮点报镇原文化站。

第三篇:创建文明村工作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根据《天台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全面实施以做特做优产业、做大做亮、做美做处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努力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力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和“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5个精品村、2个重点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镇”。

三、实施步骤

建设“美丽乡村”共分五个阶段,即规划设计阶段、方案审定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等。

1、规划设计阶段。以村为单位,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

2、方案审定阶段。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镇整体规划,审定各村建设方案。

3、全面启动阶段。发动各村,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全面投入美丽乡村创建。

4、检查验收阶段。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建设进度,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5、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的不足,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措施保障

1、建立组织。为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良朋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工作开展以村为主体,各联系村领导、组长负责指导联系村的工作落实,镇各职能办、站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3、政策扶持。对经上级考核验收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村,在享受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外,镇财政将对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分别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按人口规模20xx人为标准分别奖40、20万元,按人口数折算最高分别奖60、30、15万元,最低分别奖30、15、7.5万元。在全面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实验示范村中已以奖代补的,扣除已补资金的60%后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个性。“美丽乡村”创建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系统工程,即要注重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水平,又要注重挖掘各个村庄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结合各自自然地理条件,体现村庄个性魅力,彰显良朋镇整体和各个村庄的风格和特色。

2、突出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宣传、培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促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来。

3、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把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以项目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整合支农政策和项目,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支持。

4、加强领导。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各村、各联村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

第四篇:村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街道(村)活动是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能使农民群众在生动具体的实践中提高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创建活动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使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更加整洁,社会更加安定,精神更加充实,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一、创建范围

街道各建制村以及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今年计划申请文明街道和8个文明村,分别是谢家溪、上新眺、长春、春安、汤家埠、晖山、三合、上叶。

二、创建措施

1、抓突破点。以治理村容村貌为突破点,重点抓好各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三项工作,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的“五乱”现象,切实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2、抓基础点。着重整治空心村,针对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布局零乱的实际,因村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镇村规划,做到村村有一张平面图、一个实施方案、一个专门班子,来指导创建工作有序地进行。

3、抓治安点。强化民主法制教育,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各村治安防范网,做到无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黄、赌、毒。

4、抓瓶颈点。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现实,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街道财政挤一点、各村自己筹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形成全民齐动员,全民搞创建的浓厚氛围。

5、抓结合点。将创建工作与各村年终评先以及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创建步聚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3月一4月)

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5月一10月)

各村要根据文明村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自查考核阶段(11月一12月15日)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查缺补漏,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总结经验,及时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申屠裕仁为组长,分管领导王欢龙为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第五篇:创建文明村工作方案

按照区妇联要求,为全面落实省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委推进十五个攻势和区委工作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妇联和市妇联“破难行动”、及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妇联将联合在全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开放、现代、时尚、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增添靓丽底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时间

20xx年―20xx年

二、目标任务

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推进“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全镇农村家庭积极创建“美丽庭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到20xx年底,全镇5%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2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5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要挂牌上墙。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按照“村庄是公园,庭院是花园”的目标,各镇、街道要统一制定创建方案,以户为单位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让家庭明确创建标准,掌握创建方法,营造家家认同、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巾帼网格联络员、最美家庭、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主动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并走家入户,口口相传,实地指导,促进家庭将“美丽庭院”创建内化为习惯。

(二)创建打造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

各村庄、社区要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确定每月需创建的数量,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优先选取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集中创建,其中,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要同时创建“美丽街巷”。要与村庄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打造,实现整体、局部同步优化。镇妇联将成立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各村庄、社区每月提报的《“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2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1月)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已列入全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年终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村庄、社区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村庄的评审小组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等人员组成。按照各户申报、村庄(社区)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优,最后上报。镇评审小组将于20xx年和20xx年底前分别择优对上推荐市级、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村庄、社区要深刻认识“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谋划推进,全力抓好落实。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列入“最美家庭”等各类家庭创评条件,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

(二)搭建载体,创新推动创建。“美丽庭院”创建是一项综合工作,要充分融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总体部署,与“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征集等活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创新开展“讲、创、比、赛、评”“晒晒我的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从观念入手,把创建要求变成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办法,吸引家庭踊跃参与。要注重发挥农村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将“美丽庭院”创建元素有机嵌入,通过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形式,强引领、造氛围。

(三)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各社区、村庄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备创建条件的庭院,要重点指导打造;对于家庭情况特殊、创建条件较弱的家庭,要制定专门帮助计划,发动组织爱心单位、家政公司、志愿者等定期帮助指导,实现优者更优、弱者变强、整体推进、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本着群众工作群众做的原则,创建一支“美丽庭院”创建的监督员队伍,强化培训,切实担负起一线的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每个村庄要创建几个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户,灵活采用观摩互学、交流点评、宣传展示等形式,探索建立宣传动员、示范带动、分类推进、表彰激励、动态管理等机制,通过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干部带头创建、入户指导、观摩评比、挂牌表彰、结对帮扶等方式,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第六篇:创建文明乡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__〕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__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__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__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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