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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细则学习(合集)

2024-01-16 2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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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贾董事长提出的“创造民企一流的煤业管理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晋大矿字[20xx]3号《关于导入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26日开始在公司、下属矿井实施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改变目前工作中庸、懒、散、等、靠、要的不良状况,做到工作职责中无法具体明确的事和眼前突发的事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2、为企业年、季、月奖金、福利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期权、股权长效激励的使用,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标准。

二、工作领导组矿井

组长:

工作职责:对积分制管理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对积分制管理进行解疑答惑。

常务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贯彻、落实、运行。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反馈、汇总、建议。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承办。

三、实施办法

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以矿、部室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办法。

3、建立个人积分档案,该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四、适用范围

矿井:区队、部科级及以下所有人员

五、分值确定:

1、固定积分

固定积分包括员工的学历、职称、职务、技能、工龄、特长。该分值将根据个人的月度出勤自动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将与个人日常做人、做事挂钩。一是对所有岗位职责规定以外的`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二是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六、积分使用

1、与年、季、月度奖金挂钩;

2、与年、季、月度福利挂钩;

3、与内、外素质、技能提升培训挂钩;

4、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个人积分为零或负分时,个人应申请自动离职,或申请一次不离职的机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积分制管理是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引导员工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所有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重视积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原则,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干部要怀揣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心下属、认可下属、激励下属。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组织、贯彻、落实、运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执行好奖扣分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四)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积分制是我公司创新管理的新举措、新思路、新途径。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讨论、修订汇总各项奖扣分标准和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恶意破坏行为。

第二篇:积分管理

正阳二学区

关于落实《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

法》的通 知

为切实抓好党员积分管理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学区全体党员的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做到“四讲四有”,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党员。

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可不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范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季度考评,年底总分为四个季度考评得分的平均分。以“七一”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第二年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

三、积分标准 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分、评议分和奖励分。其中,日常分与评议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奖励分为加分项目。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全区“4+1”基层党建工作思路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区分不同层面党员特点,详细制定积分量化标准。

积分构成

1、日常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原则上掌握在75分,各单位积分分值权重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实际自行调整。日常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提高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离退休党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

(2)争创佳绩方面。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服务群众方面。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开展党员奉献日,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带头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4)遵纪守法方面。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带头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弘扬正气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离退休党员要突出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移风易俗、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甘于奉献余热等内容。

(6)合格党员标准执行方面。自觉对照《渭城区合格党员标准》对7个领域党员提出的要求,农村党员做到“六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履行义务、带头致富带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化解矛盾、带头遵守公德;社区党员做到“五自觉”:自觉宣传政策法规、自觉维护社区稳定、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自觉服务社区居民、自觉弘扬社区文明;机关党员做到“五有”: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严格的规矩意识、有强烈的担当意识、有积极的进取精神、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做到“五个好”: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好、工作作风好、遵纪守法好、服务群众好;执纪执法单位党员做到“五强”:思想政治强、纪律观念强、示范带头强、能力作风强、服务意识强;教师党员做到“五个表率”标准:政治坚定的表率、教书育人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师德师风的表率、社会公德的表率;“两新”组织党员做到“五具备”: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具备严明的纪律观念、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备扎实的工作作风、具备优良的技能本领。

2、评议分(25分):评议分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分掌握在25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各级党组织每年“七一”之前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并确定得分。

3、奖励分:奖励分为额外加分,即每人每年在日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外,有以下行为表现,在100分以外额外加分。奖励分是指党员获得区级以上(包括区级)表彰的,由各党支部(小组)制定具体的奖励分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1)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10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3)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加4分。

(4)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5)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2分。

(6)向党报党刊投稿并被署名刊发的,按照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每篇加1、2、3分。

(7)有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

四、积分方式

党员积分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初步确定积分,并根据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扣分,最终由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在党员活动室进行动态公示。各基层组织根据各自积分细则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记录卡,将每季度积分情况如实登记造册,年终,将党员累计的积分取平均值作为党员当年的积分总分,报党(工)委备案。

五、定级标准

党员积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合格等次80分(含80分)以上、基本合格等次65分(含65分)以上、不合格等次65分以下。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0%。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4)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员;(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7)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党员;(8)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9)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六、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优秀共产党员,优先推荐参加评先树优活动;推荐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党员。

2.“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党员,由各党(工)委采取警示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公开检讨、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帮教整改。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党员,由各党(工)委根据《渭城区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的相关程序予以处置。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区各党(工)委要指导好基层党(总)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分管党建的党组织成员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党建考核中计分。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工)委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将经验典型在全区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

(四)发挥作用。党员积分制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优劣的标准,各党支部(小组)要号召党员重视起来,把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作为自己一言一行的准则。要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作用,刺激落后、激励合格、鼓励争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xx〕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在全区28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3年年底,在全区45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4年年底,全区56个行政村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二、对象范围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积分对象为行政村所有农户。

三、积分内容

为四类:法治类、德治类、自治类、示范带动类。

(一)法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见义勇为,街面巡守,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守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因素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崇尚科学不迷信,不参与迷信活动,提高对邪教伪科学的识别能力,遇到邪教活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不参与并积极举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生产生活中或经营活动中相互尊重、信守承诺,不拖不赖、不坑蒙拐骗;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远离麻将、纸牌等赌博行为。

(二)德治类。主要包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三)自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及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座、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举办婚礼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出现内容粗俗、不文明闹婚场面;帮助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奉献活动;按规定举办葬礼,不违规安葬、不大操大办,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扰居民生活;按规定不办无事酒,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不搞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不贪图享乐、不好吃懒做,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施工和破坏环境行为的管理活动。

(四)示范带动类。主要包括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成功创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致富;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村务活动等活动;获评“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成员获先进事迹被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媒体公开报道。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各镇在参照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基础上,可再细化制定积分评价标准,于4月29日前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积分评定。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成立积分评定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为评定小组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各村结合实际可每季度逐户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评定小组对农户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积分评定完成后,积分评定小组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村民小组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积分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置。

(四)建立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分析。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积分管理和公示等,促进积分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即时化。

(五)结果运用

1.正向激励。将积分与评优推先相结合,实行以荣誉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

①荣誉激励。各行政村根据积分,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户”,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授予流动红旗(参考),采取张榜公布、广播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增强群众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②物质奖励。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可选择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作为积分兑换点,或自行采购商品建立“积分超市”。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每1积分按人民币1元计算,兑换同等价格的日常用品,积分兑换物品由各镇自行确定,原则上兑换大米、食用油、洗衣粉(液)、洗洁精、香皂、毛巾、牙膏等日常生活物品。各行政村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累计积分不清零。每年年终,各行政村可就当年村民累计积分设置一定名额进行奖励,激发村民参与积分评比的积极性。

2.反面教育。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积分较低的家庭,将其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或张榜曝光,并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

五、经费保障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经费采取财政补助、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各镇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积分兑换商品的商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商品单价的50%进行补助。各镇、村可整合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集体经济收入等经费开展积分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要成立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不断扩大积分制工作覆盖面,确保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因村施策制定积分评分标准,建立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资料归档、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形成“区级指导、镇负责、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要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人员进村社、入农户面对面开展宣传,将积分制工作理念、积分项目、积分标准、积分奖励等融入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通过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要对标对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相关资料。

第四篇: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管理的全体党员;

2、“两新”党组织、特色街区党员。

二、内容及方法

1、划分积分类型。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三个层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创新和带领致富能力的党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但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两新”组织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考核对象。

2、量化积分标准。从组织生活、创先争优、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5个方面的主要表现,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3、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党员每完成一项指标,就在党员积分手册相对应栏上记上分值。

(2)支部积分。支部组织每一项活动后,以不同类别在《党员积分制考核表》上填上分值。

(3)群众积分。每年底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由群众对每位党员记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支部评定。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

4、奖惩办法。

(1)8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党员,60-79分为合格等次党员,60分以下为诫勉等次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诫勉等次的视为不合格党员)。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积分前三名的优秀等次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

(3)获得街道表彰的党员,在下届村、社区班子换届中作为加分条件。

(4)合格等次以上,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机制。

(5)诫勉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诫勉期内不享受关爱待遇,不列入班子换届候选人。

(6)“两新”党组织积分优秀党员建议单位作为优秀员工等次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积分台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党员积分手册》,各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记分。

3、落实公开监督。积分结果每年向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五篇: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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