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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

2024-01-13 2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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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文明村创建经验总结

今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用4至6年时间实现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并将生态文明村建设作为创建生态县的基础性工程来实施。为了促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县政协课题组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初步成果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我县生态文明村建设,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优美、城乡结构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是全县54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村建设逐步推开,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各镇村以改善镇容村貌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东邵渠、高岭等镇大力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对废弃矿坑进行整治,恢复植被和地貌。高岭镇完成生态林抚育2500亩,并对10000亩绿色速生丰产林进行科学补植,改善了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各乡镇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溪翁庄镇“两水”工程进展顺利,日处理污水25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供水5000吨的供水厂主体工程完工,年内将投入使用。西田各庄、十里堡等镇各村通过改水改厕,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有效地解决了污水乱排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全县生态文明试点村之一的白道峪村,投资200万元硬化村路,栽植花草,营造生态景观林;投资53万元,改造饮水工程,让全村群众饮用上干净水,部分村民开始以太阳能、沼气作为主要生活能源,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一些村庄呈现出绿树掩映、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的生态新景象。

二是农村生态经济有了初步发展,主导产业已现端倪,涌现出一批生态经济示范村。各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一批村级专业化农产品基地初具规模。巨各庄镇蔡家洼村投资xx万元,建起占地500亩的巨龙生态观光园,栽植10余种水果,是全市屈指可数的高标准绿色生态园区之一。它安排了300多人就业,人均可增收500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致富园”。

三是农村生态文化建设逐步推进,人们生态意识有所增强。县委、县政府启动了“生态县建设百村行”活动,通过普及生态知识、科技知识,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村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生态知识进农家”、“创建生态文明户”等活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消费。溪翁庄镇石马峪村兴起“环保大集”,全村男女老少人人捡拾白色垃圾,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村庄环境,而且增强了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冯家峪镇与北京崇阳光田设备有限公司合作,共投资147万元,完成了4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镇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随着有线电视入网、村级健身公园、文化广场和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农民的思维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态环境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二、生态文明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从整体看,由于落后的经济状况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长期影响,我县大部分农民生态意识薄弱,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厕所简陋、人畜共处、柴草乱垛、垃圾污水随意排倒堪称当前农村的四大“顽疾”。如厕所多属地坑式,无任何保洁措施,尤其夏季,不仅气味难闻,而且成为苍蝇的主要滋生地,加之粪便无专人管理,渗入地下,易造成地下水源的污染。近年来,我县农村养殖业发展很快,成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项目。但个别村因场地有限,人的生活区和家畜家禽饲养区未能做到严格分离,人畜共处易造成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尽管一些村对垃圾进行处理,但因工艺和设施简陋,只是就地、异地填埋,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此外,我县早已提出农业生产禁止施用化肥,但至今未能禁绝,化肥施用在部分地区还相当普遍,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

(二)因盗采铁矿造成的植被恢复难度较大

我县北部山区铁矿资源较为丰富。近两年来,一些人把盗采铁矿石作为“致富”门路。尽管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进行了有效治理和打击,但盗采盗运现象没有根本杜绝,库北某镇仅6个村就因盗采留下18个废弃矿坑。盗采造成矿产资源大量流失,而且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恶化了当地的自然环境。要恢复原来的地貌、植被,需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并要投入大笔资金。高岭镇为治理废弃矿坑,已投入300多万元。此外,由于采矿区多在密云水库上游,盗采盗运铁矿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将会影响密云水库的水质,给密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农村生态经济尚未形成强势

农村生态经济只是刚刚起步。尽管大部分村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已分别确定了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和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但尚未形成商品优势和规模效益。近年来,虽然出现了“西白莲峪柴鸡蛋”、“生茂鲜菇”、“密水鲜鱼”、“密云甘栗”等一批知名生态品牌产品,但无论是在首都还是在外埠,其市场份额的占有率都不高,有人曾形象地说,密云的农产品是“吃什么都有,卖什么都无”,因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农民还不能依托主导产业增收致富。作为农村二、三产业的主打项目山区民俗旅游业也是如此。我县自1994年在京郊率先开发民俗旅游,经过xx年发展,已建成民俗旅游村35个,民俗旅游户1500多个,从业人员近万人。但近年来由于宣传攻势减弱,扶持力度不够,规范管理缺位,加上自身基础薄弱,民俗旅游内容单调,客源严重不足。据了解,目前,全县民俗旅游户还剩下800多户,减少了近50%,作为山区农民致富主导产业的民俗旅游业形势比较严峻。

(四)农村清洁能源还未全面推广使用

全县90%以上农村仍以煤、柴作为主要能源,品种单一,成本较高,加之农民用能设备落后,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我县就在农村推广沼气清洁能源使用,当时共建成沼气池7000多个,其中绝大多数为户用沼气池,但由于缺乏规划和扶持力度,使沼气等清洁能源在农村推广使用后继乏力。据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目前,我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的农户仅有xx多户,仅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5%,和先进地区相比,我县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和扶持力度都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县政府能源办在西田各庄镇白道峪等村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全面推广则受到资金和服务管理体制的两大限制。在镇一级,能源开发和推广工作,有的是部门代管、兼管,有的则根本没人管,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也就缺乏工作的原动力。而在一些经济发展薄弱村,由于受经济状况的影响,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清洁能源的推广举步维艰。

(五)一些措施缺乏过硬的制度保障

生态文明村建设拉开序幕以后,各乡镇和部分村根据环境整治的需要,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有的乡镇购置了地埋式垃圾箱和垃圾清运车,组建了垃圾清运队伍,但因缺乏过硬的制度保障,能否坚持持久,令人担忧。因为,我县有的乡镇方圆二、三百平方公里,行政村多达二、三十个,自然村近百个,且许多村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采取垃圾“村集、乡运、县处理”方法,不仅难度大,而且成本高,要做到全县340多个行政村的垃圾日日清、处处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六)农民作为生态文明村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强

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热情和参与行动,农民应成为生态文明村建设的主体。但是,我们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许多农民对于生态文明村建设这样一个对自己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将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举措不理解,认识不到位,参与热情不高,行动迟缓。例如,一些村在农民中推广“三格式无害化污水冲式厕所”,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和县推广部门都给予了资金补助和物资支持,每户农民只需投入100元、200元即可,但有的农民就是不干,认为“既然政府为我办事,就得替我出钱”。甚至在自家改厕当中,还要政府为自己的劳动付工钱。

三、关于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严格规划,在实施中确保规划的刚性

建议县政府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和本县有识之士,根据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和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及水平,编制全县各村生态建设的详尽规划。详规应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坚持高起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依托主导产业搞建设。二是详规要具有刚性,经县、镇人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朝令夕改。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保护耕地和农民的实际利益,防止不顾主客观条件和群众意愿,用行政手段人为“造村”的现象。

(二)通过综合整治,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垃圾污染问题。在总体上实施“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垃圾处理的同时,依据当地不同条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可在解决好防渗漏的情况下,采取填埋的方式。还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资金、企业,包括激活民间投资介入本县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看,要对农村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好垃圾分类,研究以垃圾制造有机肥料和发电等,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

二是切实解决好生活污水等无害化处理问题。根据投资少、工艺可靠、排放稳定达标的要求,采取建渗水井和微生物方法等小规模污水处理技术,杜绝户户随意排放污水的现象。可在我县主要乡镇和大村采取“人工合成湿地技术”。用这种方法处理污水,污染物去除率高,不滋生蚊蝇,有利于水体净化,还能有效地防止污染地下水。它原始投资少,无动力消耗,运行成本低廉,污水处理结果达到中水标准。由于人工湿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可建设湿地公园,构成新的景观。

三是加大打击盗采盗运铁矿石的力度并搞好所破坏的地貌、植被的生态恢复。实行公安、地矿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矿点一律炸毁,对采矿机械一律处理掉。发动和组织当地村民参与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有关镇村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采矿地区各村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种种植、绿色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和项目,向荒山要粮、要果、要富裕。

(三)因地制宜,构筑生态产业支撑

每个村应根据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紧扣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突出培育并强化生态农业、民俗旅游等主导产业,推广农牧结合式、种养结合式、农林结合式,以及综合式、庭院式等多种小型生态经济模式,打造密云的“有机鱼生产村”、“有机果品村”、“生态旅游度假村”、“休闲观光村”。结合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加大投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民俗旅游村的档次和水平。要利用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良机,开发本地高附加值的绿色食品。争取村村都有主导产业,户户都有致富项目,并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发展思路、一项实用技术、一套扶持措施”的办法,推进广大农民的持续增收,尽快实现小康目标。

(四)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构筑良好人居环境

一是加大中心村的投入建设,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今后,应由政府统筹规划农民的住宅建设,以减少农民单家独户的投入,如地基、给水、排水等可作为公共设施工程统一规划建设,节省资金和能源、资源消耗,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

二是通过规划设计,综合开发,科学合理地安排居住的各种配套设施,尽可能地做到住宅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大力做好改厕工作,推广水冲式环保厕所;创造条件,逐步使农村居民生活区与畜禽饲养区分离,杜绝生活污染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要大力推广使用节地、节能、节水、治污等生态环境新技术,采用绿色环保建材。

三是根据生态人居环境的要求,把村庄绿化与村庄建设、美化环境结合起来,逐步做到“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目标,要尽可能选择和采用本地特色树种、花卉,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促进本县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村道路硬化要因地制宜,具有渗水、集雨的功能。充分体现环保的特点。

(五)以绿色消费为导向,开发可再生清洁能源

政府统一指导农村再生能源开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县内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吸引技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专业能源公司参与密云的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按照“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运作,在推广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播放科教片、组织参观、推广太阳能和沼气使用的示范典型引导农民。

二是以养殖业的发展促进沼气池的建设利用。

三是成立清洁能源物业服务中心或在乡镇一级确定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技术服务人员,经常深入农户面对面指导,解决农民在建设、使用中遇到的困难与技术问题。技术人员可兼职经营沼气池和太阳能设备配件业务,方便群众购买配件。

四是在完善好原建的基础上大力抓新建,并充分考虑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防止片面追求数量。

(六)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上注重实效,抓住重点

为了确保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已明确县财政每年拨款4000万元,五年共计2亿元。有关部门在加强有效监管,防止滥用、挪用的同时,应科学安排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对重点村、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不搞撒“芝麻盐”。应对改水改厕,垃圾消纳、清洁能源推广等关键性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做到投一笔便有起色,落一处便有效果,使有限的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镇政府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吸纳农民自有资金用于生态文明村建设。

第二篇:村级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遏制歪风邪气的滋生,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以完善文化设施,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为突破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初对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了部分调整,调整后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镇文明委办公室设在文化站,段威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传统美德和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文明新风的宣传活动,引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使其在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3、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本年度评选镇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村3个,每村1―2户文明农户,评选活动依照村推荐、镇决定、后公示的步骤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争先进、学先进、促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1、召开镇文明委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全镇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各单位健全精神文明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3、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民心。

(二)申报评选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各村根据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标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具体步骤为:

1、各村开展自评活动,对符合文明农户创建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查推荐,并于10月31日前向镇文明委申报。

2、各单位、各村对照评选标准,准备好创建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自荐或管区推荐的方式向镇文明委申报。

(三)验收阶段(11月份)

镇文明委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会议集中研究评比,最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12月份)

镇精神文明委员会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召开总结大会,对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明氛围,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3、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同时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三篇:创建文明村的实施方案

一、《胡集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镇基础设施、整治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涵育群众道德素养、提升乡镇文明程度,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文明乡镇。

二、《胡集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实施方案》的创建标准

(一)文明村“十一有”、“两无”创建基本标准:“十一有”即:有一个村庄规划,一个宣传橱窗(包括村务公开)、一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一个文化广场(文化礼堂)、一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一批农家书屋、一支业余文化活动队伍、一个健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含移风易俗行动、村规民约等)、一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一套评选奖励文明农户的机制。无“五乱”(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现象,无“三风”(大操大办、赌博抹牌、封建迷信)现象。

(二)文明乡镇“六个一”和“一个全覆盖”创建标准:“六个一”即:一个科学合理乡镇建设规划、一条干净整洁畅通的街道(路)、一个管理有序的农贸市场、一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一系列群众参与的创建活动、一套创建激励奖惩的机制;“一个全覆盖”即:“两创”(创评十星级文明户和创建文明新村)活动全覆盖。

三、《胡集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

(一)提高村(居)民素质

把提升居民素质作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培育新时代村(居)民。一是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提升道德素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浓厚氛围。三是提升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村(居)民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四是提升科学素质。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普及教育,帮助村(居)民提高致富技能、改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二)改善乡风民风

把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作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一是大力深化移风易俗。要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新乡贤作用,抵制不良风气,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二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围绕家居生活、伦理道德、亲子教育、身心健康等内容开展宣传学习,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三是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文化生活

把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作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发挥文化熏陶滋养的作用。一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依托农村公共文化阵地设施开展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关注青少年教育问题,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二要加大文化产品供给。把更多优秀的电影、戏曲、图书、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技能送到农村。三要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好“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开展花会、歌会、书画会等文化活动,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让优秀传统文化植根居民心中。

(四)优化人居环境

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突破口,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一要改变农村环境。按照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地方特色、节约农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推动做好乡村规划,既让农民能够享受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又要传承历史文脉、留住田园乡愁。二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推进农网改造,修建农村“四好公路”,巩固厕改成果。三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治化保障。

第四篇:村级文明村创建经验总结

为了做好20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促进“先进精神文明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海西绿色石化港口新城建设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努力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我村将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重点的在硬件和软件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提升我村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水平。力争通过全体村民和村两委的努力,争创区级乃至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三、具体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成立争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工作。要按照我村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精神文明工作责任状》的内容,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把创建精神文明示范村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结合起来,以“营造优美村容、建设高效队伍、做好一线服务、争创优秀业绩”作为创建主要内容,在创建措施上做到不断创新,力争我村创建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学习雷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6月份,以“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配合镇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保护环境等活动,广泛发动、深入开展;7月份,组织党员开展庆祝建党93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党的历史和党的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走访老党员、老干部活动;8月份,开展拥军拥属活动,慰问退伍老兵,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帮助贫困优秀学子上大学;10月份,认真做好国庆庆祝活动和开好重阳节爱老敬老座谈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送入千家万户,切实保障全村的安定稳定;力争实现全村4个自然村环卫队伍全组建,将柳厝村建设成为区级点线面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生工作保持在全镇中上水平。

3、扎实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氛围。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完善柳厝村文化活动中心,对文化中心内的农家书屋、阅览室等进行充实,配齐配全相关设备,将文化中心全天向村民开放,方便群众到此活动;鼓励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广场舞、太极拳、大鼓队等健身团队,丰富业余生活;扩建柳厝休闲小公园,让更多的群众有地方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创建形势,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到人,推动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日常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利用无线广播平台定期播放先进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争创活动,扩大影响、增强气氛,形成“人人参与争创、人人服务争创”的强大合力。

3、规范创建资料台帐。要注意收集文明创建工作中一系列活动资料,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归档,对精神文明创建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将所有各项资料真实准确地记录和登记,保证资料搜集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建档完备。平时注重创建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按照创建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的记载,确保创建资料台帐全面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及成果。

第五篇:文明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XX〕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XX〕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XX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二、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XX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XX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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