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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顿年实施方案

2023-07-15 16: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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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xx《关于开展xx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项目安全施工过程控制,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减少工地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指挥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三、安全生产整治主要内容

1、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及浙江天台“2.5”火灾等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人员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内业资料要完善齐全。

3、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控。

4、严格执行《深基坑施工方案》和《隧道主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和报验程序,确保土方开挖、支撑施工。支架搭设安全。支撑的架设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5、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检查,及时并按规范设置基坑内各作业平台、支架上的上下通道,保障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6、加强对临时用电的检查,保证施工现场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电线电缆按要求架设,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用电作业。

7、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主体工程施工安全工序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隧道主体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结构顶板支架验收应该按照该办法执行,在顶板钢筋安放钱应该按照管理办法和施工方案进行初步验收,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支架再次检查,保证混凝土浇筑支架稳定安全。支架验收应及时通知指挥部参加。验收后应及时悬挂支架验收标识牌。

8、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设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合同履约管理。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9、抓好隐患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要采取旁站、日常检查、巡视、专项检查等各种方法,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分工

1、指挥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全面推进落实本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和目标,组织总监办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

2、总监办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配合指挥部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月)

指挥部、总监办和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协调配合,提高参建各方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工程一线,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进(3月―6月)

(1)自查自纠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指挥部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对临时搭建物、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抽查阶段。指挥部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专项整治过程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范程序挂牌、整改、验收、销号。

3、巩固成果,组织验收(7月)

指挥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站安全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指挥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证;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筹划,完善方案。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深入分析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筹划和完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力争实现有新进展、新突破、新提升。

(三)紧扣重点,注重结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工地”创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围绕重点难点,强化动态监管,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要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指挥部会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整改不力的单位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县安委办两个“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后半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活工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记“稳健腾宇、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动,全体员念,认真学习贯彻两个“通知”精神。按照公司“大检查、大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落实把安全工作真真抓到实处。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为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总经理许建光为组长的大检查大整顿领导组,研究解决大检查大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组名单附后)

三、检查整治范围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

四、检查整治内容

(一)抓好九查九看

1、查近期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的会议方案、资料。看各项目部对两个“通知”精神是否得到传达和贯彻。

2、查解决安全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看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置在首位。

3、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制度、会议纪要。看一“岗”双责是否落实。

4、查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今年以来安全检查台账、文书、档案。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对接。

5、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领导带班资料。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落实。

6、查日常管理特别是班组管理记录,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是否真正建立。

7、查现场管理各环节,看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彻底。

8、查标准化技术管理教育培训,看基础工作是否扎实。

9、查防汛物资,应急队伍及预案,看防洪、防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二)具体检查整治内容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及液化气使用安全防患措施,工人宿舍安全是否有措施有落实。

3、工地防汛工作及防范措施。

4、工地消防设施布置及应急措施。

五、方法步骤

(一)大检查大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各项目全面自查自整,公司领导组同步检查、专项督导,抓反复、反复抓,抓出成效。

1、自查与督查相结合

各项目部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大整治,不留死角。对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评估。

2、安全检查与安全考核相结合

必须坚持“零容忍”,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落实,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3、推动整改与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相结合。

通过检查整改,加强安全投入设施建设,实现精细管理,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安全工作考评

大检查大整顿中,对各项目部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排队奖惩,因工作不力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检查整治时间发生事故的启动问责机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人,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准主管准负责”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项目部负责人亲自组织自查自纠,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上报公司和住建局质安站。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坚持边检查、边整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四)“知责、履责”安全承诺

工人对班组,班组管理人员对项目部,项目部对公司,公司总经理对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并严格兑现。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个项目部要针对不同岗位、工种分期分批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六)全面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各项目部要把大检查大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地分析总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细化到每个王伟日常排查整改制度,做到一旦出现事故及苗头,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排除、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三、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检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机械办、企管部、劳资部、调度室组成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通风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掘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械化办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电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安检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调度室负责质量标准化调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企管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五、工作要求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第五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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