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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的部署,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从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开展镇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是我镇的一些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在三月三十一日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会议后,镇分管领导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镇成立了以苏汉镇长为组长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宣传先行,真抓实干
镇先于四月二十一日在镇府会议室召开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圩镇各单位及村(居)委会支书、副主任参加。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六百多份,派发《致全区“三小”场所业主的公开信》九百多份,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这次行动,我们联合了镇内公安、工商、卫生、学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到圩镇及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做到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精心部署,分阶段完成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阶段做好工作: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召开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部署,并张贴宣传标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2、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
镇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分赴圩镇及8个村(居)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和隐患的,立即发给《检查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这阶段工作中,共检查“三小”场所200间,其中小档口150间,小工作坊20间,没有小娱乐场所,存在隐患的有102宗,符合消防安全的只有36间,可见,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仍需改善。
3、第三阶段: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镇工作小组多次督促各“三小”场所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这次治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得到了提高,全镇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认真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打赢禁燃禁放攻坚战。现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街道辖区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组织领导
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专班,分为两个层面,办事处层面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环保办,由办事处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谢艳梅、秦明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日常工作。
社区层面由各社区书记担任组长,并2-3名干部为组员。
三、整治范围
(一)办事处辖区内11个社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街道将协同区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对违反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商家进行没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发送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在社区和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资阳市人民政府《资阳市20xx年禁燃禁放公告》,并进行入户宣传,根据公告内容录制音频在辖区范围进行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非法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阳社区安排专人巡查城北市场及莲花路周边香蜡的门市业主,严厉打击违法存储、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其他社区安排专班,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台账。办事处将组织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该取缔的当场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通报阶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将责任明确到每名社区干部,劝导看守,确保不发生燃放现象。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点包括各社区禁放区域、学校、超市、物业小区、敬老院、餐饮酒店、非法储存销售点、宗教场所全方位零缝隙无死角大排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楼院、超市、等场所张贴《公告》,同时利用微信、QQ群、LED、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城管大队、应急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一、消防应急预案目的
为深入贯彻执行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消防条例》,为了确保宾客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有效减少灾害损失,增强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宾客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酒店全体员工参与火灾预防工作,有效的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应急组织机构: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及设备保障组、通信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援组
总指挥:
职责: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下令启动各类消防设备(消防广播、消防电梯、风机、水泵、断电、关闭楼层防火卷帘等),发布现场信息。
战术措施:
以攻代防,内攻近战,上下合击,逐片消灭。
(一)疏散引导组
1、组长:
2、成员:
3、职责:
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引导宾客有序疏散,现场组织宾客从背火方向消防通道逃生,并在酒店前、后广场集合。了解酒店宾客入住情况,掌握宾客疏散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汇报疏散情况,同时做好疏散宾客的安抚工作。(注:引导疏散过程中,禁乘电梯、防止跳楼、防止拥挤和踩踏、缓解宾客情绪、自我保持镇静)
4、通知方式:发现
火情部位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保安部及119,工作时间各部门负责人在接到酒店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各部门员工赶赴酒店前广场,等待命令。
(二)灭火行动组及设备保障组
1、组长:
2、成员:
3、职责:
立刻赶到着火现场,迅速隔离可燃物,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有效扑救,并向总指挥反馈火势情况。设备保障组了解和掌握酒店物资的分布及储备情况,指挥调集灭火器材安全,掌握水源供给情况,拟定供水方案,组织火场供水,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电工负责切断着火楼层的非消防电源。查看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给水的情况,并打开喷淋、消火栓系统水泵结合器的井盖,为消防队到达现场供水做好准备。
4、通知方式:用对讲机向总指挥报告
5、集结地点:起火部位集合
(三)通讯联络组
1、组长:
2、成员:
3、职责:了解和掌握通讯联络器材的分布,负责火场上的通讯联络,保障通讯设备的完整好用,及时更换电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办公室负责演习现场的拍摄工作,并负责检查各演习点人员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负责演习结束后人员清点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总指挥报告
4、通知方式:接到安全部通知某部位发生火情,立即通知各成员。
5、集结地点:安全部。
(四)安全防护救援组
1、组长:
2、成员:
3、职责: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a、安排救援人员在酒店前后广场集合
b、根据火场情况,紧急调用车辆以备急用。及时对火场受伤宾客及参战人员、危重伤员进行救治,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求助,要尽快协调车辆送往附近医院。
c、将伤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d、维护火场外围秩序,划定安全警戒区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接应消防队车辆。
e、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避免楼层跌落物品击伤行人。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通知方式:由保安部电话通知
5、集结地点;酒店前广场。
三、处置程序
(一)报警和接警
20xx年×月×日×时×分,某楼层客房服务员发现客房内有烟雾向外蔓延(伴有微弱火光)。
1、楼层服务员:通过对讲机、电话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向安全部报告火情,并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
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确认火情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柜锁定自动状态,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某处发生火情,需启动应急预案”,得到受权后迅速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同时打开酒店消防广播,及时通知酒店在住宾客疏散。通讯组及时通知各组成员赶到起火现场。
3、指挥部人员到位,各组成员到达指定位置集结。指挥部从楼层服务员了解火灾的情况,划定责任区域,总指挥下达全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指令和实施灭火。
4、通讯组人员利用消防广播进行紧急广播,通知人员疏散,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5、疏散组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引导人员向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配合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宾客进行救护,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有关疏散情况。
6、灭火行动组到达现场,迅速形成战斗小组,利用灭火器、打开消火栓连接水带和水枪进行灭火,并及时反馈现场情况:“房间内因电视短路引发明火,正在控制火势。”
7、由各组负责人向总指挥反馈现场进展情况。
8、电工关闭非消防电源,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自动打开。
9、门岗保安员对疏散区域进行安全警戒,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并协助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工作。
(二)现场人员疏散
1、疏散引导组:在负责人的带领下:
a、疏散人员携带防毒面具、手电筒和粉笔逐个房间敲门搜索,每打开一个房间确定无人后,服务员就用粉笔在门上写上“空”字,以防重复搜索耽误时间;
b、控制室利用消防广播通知在住宾客,尽量打湿衣物捂住口、鼻减少呼吸次数,有序的从通道内疏散;
c、疏散人员走在被疏散人员的前面要不停的大声喊话:“请大家跟我来,不要惊慌”,使火场人员有序的跟随引导疏散人员从两侧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最后的疏散人员在确认无人员被困的情况下,撤离现场。(注:引导疏散过程中,禁乘电梯、防止跳楼、防止拥挤和踩踏、缓解宾客情绪、自我保持镇静)
2、灭火行动组: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同时利用水枪驱散烟雾掩护疏散人员进行宾客疏散。现场火势得到控制正在对所有宾客进行疏散。
3、总指挥:通知疏散组安抚人员情绪,保证安全疏散,疏散完毕后清点核对人员(准备人员名单一份,由前台提供),防止遗漏人员。对火势继续控制,疏散组人员对全部人员进行疏散。
4、着火层以上组织疏散二组:对住宿宾客进行解释疏散。
5、着火层以下组织疏散三组:对住宿宾客进行解释疏散。
6、总指挥要求:安全疏散引导组反馈情况,要求救护组反馈情况。
7、救护组报告:人员疏散至集结地点,经过清点无人员遗漏,无人员受伤。
(三)扑救火灾处置程序
1、楼层员工发现起火后立即向保安部报警,并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起火部位附近员工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器材灭火,在最短时间内成立第一灭火力量。(1分钟)
2、灭火组成员听到火警通知后,迅速赶往起火地点,成立第二灭火力量,按照总指挥的指令,根据预先分工,1号员、2号员(保安部负责)占据起火部位附近消火栓出水灭火,3号员、4号员(工程部负责)占据另一处消火栓出水灭火,其他人员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3、发现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利用水枪驱散烟雾掩护疏散人员进行宾客疏散,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假设情况一:
经过灭火行动组全体人员的奋力扑救,火势蔓延基本得到控制。
1、灭火行动组负责人报告:明火基本被扑灭。
2、灭火组报告:现场火势已扑灭,灭火组正在清残,是否解除火警,请指示。
3、总指挥:下达指令解除火警,要求灭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配合消防等专职部门进行火灾现场的勘察查。同时密切关注现场防止复燃。
假设情况二:
火势蔓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采取以下方案。
1、总指挥向消防队介绍火势基本情况,(着火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被困人员疏散情况、现扑救情况)。
2、灭火行动组人员迅速引导消防队人员到达现场,移交水枪阵地,协助展开灭火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配合消防队的消防车到达登高作业面场所和深入内部进行灭火。
4、灭火行动组报告:火势蔓延较快,整个火场移交消防队,在消防队的有效扑救下,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5、酒店总指挥火被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相应工作。
四、演练要求
1、在灭火疏散演练中,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演练方案分工,做好配合灭火疏散演练工作。
2、所有参加演练人员都有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组负责人员要协调作战,共同完成灭火疏散演练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灭火疏散人员要用湿毛巾、简易防毒面具等进行防烟防毒防护,按照疏散指示指示的方向进行撤离,到达安全区域。
五、注意事项
1、各组负责人要组织本组员工认真学习灭火疏散预案内容,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灭火疏散相关知识的培训,使每名员工达到会扑救初级火灾,会报警,会逃生疏散,会引导人员疏散的四个基本能力。
3、在演练中要注意个人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睢消委发(〔xx〕3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排查全县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使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保持和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良好形势。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各镇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全面排查近年来未进行过消防监督检查与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消防检验即投入使用的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排查的死角和盲区。
(二)学校的重点场所。地毯式排查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电脑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设置师生员工宿舍等隐患,尤其是人员住宿密度高的高层学生宿舍和农村寄宿制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提升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升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升学校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升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能力。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前)。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6日至6月21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实行逐级负责制,逐科室、逐部门进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个科室(部门)、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隐患整治情况要组织“回头看”。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2日至7月5日)。由县教育局和消防大队对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查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县教育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科,周本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各学校要主动与局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部门联系,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师生。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建设美丽“大花园”,加强社会治理,倡导移风易俗,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干扰和环境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学习借鉴周边松阳、景宁、遂昌、缙云等县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龙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自觉性,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禁止燃放区域、时间和种类
(一)禁止燃放区域:东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达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宁铁路(寨背山山脚)。西至:54省道与剑池西路交接处,53省道凤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龙泉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区块)。北至: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与环城西路北段交接处,环城西路北段与西独线东端交接处,西独线东端与白云路北端交接处,苍松路新村,殡仪馆,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龙渊街道的金乐社区、大洋社区、东升社区、贤良社区、城东社区、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风社区、西新社区、白云社区、七村、八村、九村、宫头村,剑池街道的水南社区、南秦社区、南大洋社区、大沙社区,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际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吴处村、东岭村、芳野村、翁仁村、张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宁铁路龙泉站站场区块。
(二)禁止燃放时间:从20xx年1月1日0时起,禁止在龙泉市城区上述划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制品: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龙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考核办(督办):负责全程跟踪督办本实施方案。
市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事报告制度,查处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职责,追究失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协调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开展在龙泉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市财政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负责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取消禁放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负责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行政许可审批。牵头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取消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对丧户在丧事活动中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殡葬礼仪电子炮;督促殡仪馆对殡仪馆区域内出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在向110报警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巡查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告制止,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礼炮噪音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检测工作。将相关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停止受理烟花爆竹零散经营者的工商设立、变更登记。配合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商户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负责做好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质量检测工作。
市文旅委:负责对龙泉市范围内星级饭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星级饭店在接受宴席预订时的告知、劝告。
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氛围;曝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龙泉市城区划定范围内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开展禁止燃放专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印发宣传单(册),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对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劝阻。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燃放的宣传和督促工作。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对开发区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和企业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及时、快速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劝导社区居民、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奖励措施
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劝阻者、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调查摸底,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实施方案。
(三)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放氛围,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采取发动群众举报奖励、查处考核和依法严管等措施,坚决制止全市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加大对重要节日以及高峰时段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对举报或报警的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联动处警,依法调查处理。
(五)长期整治阶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持续的开展整治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安监部门要始终保持及时处置违反通告规定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态势。市纪委监委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党员干部。市环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禁放规定。对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等现象,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对全市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早发现、早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村(居)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